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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过户算婚前财产吗_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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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04 16:44:31

一、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过户算婚前财产吗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1、对于结婚之前,夫妻两个人的其中一个人来出钱购买的房子的情况。

在我国的民法典当中有规定提到,夫妻两个人,其中一个人在结婚之前所拥有的财产会被认定为这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对于结婚之前,夫妻两个人的其中一个人来出钱购买房子的情况,如果房子相关的全部款项都已经支付完毕了,那么在正常的情况下,这个房子就是属于购买房子这一方的个人财产所有,是属于婚前财产,而不属于夫妻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是结婚之前,夫妻两个人的其中一个人来出钱购买房子,而出于某些特殊的原因,把房子的产权登记在两个人的共同名下,对于这样的情况,这个房产就会视为对方给自己的赠与,所以房产也会归为夫妻两个人的共同财产。

2、对于结婚之前夫妻两个人的其中一个人的父母或者两个人的父母来出钱购买的房子的情况。

如果所购买的房子是在结婚之前,夫妻两个人的其中一个人的父母出钱购买的,并且父母在为子女购买房子的时候,把房产的产权登记在个人的孩子名下,这样子的情况,这个房产就会在法律上面认定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房子也应该归属为夫妻两个人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其中一方的父母把房产登记在夫妻两个人名下,这个房产就会在法律上面认定为这一方父母对夫妻两个人的赠与,房子也应该归属为夫妻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另外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的父母对于房子的购买都出资了,即使所购买的房子的所有权只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子女名下,但是因为夫妻两个人的父母都出资对房子进行了购买,都占有一定的份额,所以这个房子也会归为夫妻两个人的共同财产。

3、对于夫妻两个人的其中一个人在结婚之前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给的首付所购买房子的情况。

夫妻两个人在结婚之前所签订的买房合同,并且是由夫妻两个人其中一个人的个人财产来给的房子的首付,如果在夫妻两个人结婚之后在偿还房子贷款的时候使用的是夫妻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但是房子的所有权登记是再给首付的那一个人的名下,在离婚的时候进行财产分割可以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在协商的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比较大,协商失败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现实的情况把房子判给登记的产权所有权的那一方,但是因为房子在结婚之后使用了夫妻两个人的共同财产来进行还贷,所以取得房子的那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经济上的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新民法典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子婚后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婚前男方购买的房产,婚后可以加女方名字,加了名字之后就是双方共同财产,这当然是有效的;

2、房屋产权的取得是以登记为准,婚前购买的房屋,无论是一方贷款购买的房屋,还是一方全部出资购买的房屋,婚后,在房产证上都可以增加女方的名字;

3、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无论是全部出资还是按揭贷款购买,一般都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增加了女方的名字,那么,将视为夫妻双方对该房屋的归属重新做出了约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就房屋可以进行分割,具体如何分割,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依法判决。

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综上所述,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加女方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加名的行为相当于将房屋的一部分份额赠与女方,所以房屋是双方所有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另有规定除外;(五)其他。

1、如果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结婚后把另一方名字加上,这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是算共同财产的。

2、如果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结婚后也没有把另一方名字加上的,这显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3、婚前一方按揭买房,以该方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仍由该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该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4、婚前一方按揭买房,以该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该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房屋增值部分,由该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第一次在结婚前购买的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那么二婚婚前买的房子怎么才能算共同财产呢 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1、不属于,按照规定,婚前已有的财产,结婚后也仍然是个人所有,不会因为存在婚姻关系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2、那如果在结婚之后,在房产证上面加上另外一个人的名字,或者是双方在结婚之前做了婚前房产公证,约定在婚前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共同财产。

哪种情况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1、房屋是在结婚之前购买的,并且只写了其中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其中一个人的婚前财产,并不属于共同财产。

2、其中一方因受伤获得的残疾人补助费或者是医疗费的情况下,属于一方的财产。

3、在赠与合同中或者是继承遗嘱合同当中,规定了房产只属于夫妻一方所有,那么这个房产就不是共同财产了。

4、其中一方专门使用的生活用品或者是其他应当归由一方的财产,都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二婚房子算共同财产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财产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视为共同共有。所以,如果二婚房子是二婚前取得的,就是个人的财产,如果是二婚后购买的,则是有约从约,无约就是共同财产。

《民法典》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了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了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了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房产分割协议夫妻双方往往会对房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达成房产分割协议以规避日后风险。如果有合法有效的房产分割协议,则按照房产分割协议确定房屋的归属。

二婚房子算共同财产吗,要跟房子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房子的购入时间是首要判断标准。所以,对于房子产权的归属,夫妻双方应当阅读民法典律法规的相关条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父母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写两个人的名字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夫妻共有的房屋。即使婚前是一个人出资的,但是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就相当于将房产的一部分赠与另一方,所以房屋是共有的。

一、离婚的房产如何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取得了房产证,房屋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那么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对此套房产进行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取得了房产证,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婚后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名字,婚前买房,婚后追加另一方方这种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没有过错的,原则上平分。

如果婚前全款买房,购房合同上写两个人名字,购房合同没特别约定就是共同所有,也就是你们卖或抵押要共同完成,如果约定比例,可以就协定比例各自拥有房产。

如果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综上所述,如果婚前一方全款购买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不论房产证是否取得,都属于个人财产,只有在婚后房产证追加另一方情况下才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房写两个人名字如果是全款办起来比较容易,若是贷款要看银行情况,有的银行不愿意办理。

如果按揭买房,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并支付完全部购房款,取得了房产证并已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应当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仍归一方个人所有。因为财产本身的性质不因婚姻关系的存废而发生变化,所以属于个人财产的房屋在婚后产生的增值部分也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如果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那么就会出现如下方面:

(1)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2)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3)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并且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该种情形与前一种情形不同之处在于房产证的取得时间。婚前以个人名义购房并且完成了购房所应负的全部合同义务,产权登记及房产证颁发是开发商和行政机关的义务,不能因为第三人未能及时履行义务而剥夺守约人的权利,离婚时的分割原则和方式与上一种方式是一样的。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父母出资参与买房子女离婚,离婚后房产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后一方父母付首付,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全部或者是部分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前一方父母支付全资,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或者婚前一方父母付首付,婚前婚后仍然由父母支付每月贷款的,这两种情形均属于父母支付全资。该房屋应当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父母的房子结婚之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在婚后将房屋赠送给夫妻双方。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后将房屋赠送给子女个人,那该房屋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前买的房子写了两个人的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

婚前买的房子写了两个人的名字算共同财产。

只要房产证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有了,那么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下:

1、婚前一方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的名下;

2、婚前一方由父母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额名下;

3、婚前一方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

4、婚前准夫妻双方一起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的名下;

5、婚前由其中一方先付首付,婚后双方再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的名下;

6、婚前一方由父母进行贷款买房,产权登记其中在一方父母的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款。若是在婚前由一方父母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买房一方父母的名下,那么产权肯定归一方父母,跟夫妻双方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二、是不是所有的房产证,只有老婆的名字才能有他的财产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综上可知,在离婚的时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通常情况下都是均等的进行分割,但可以适当的照顾女方。如果是因为夫妻一方过错而导致离婚的话,那么可以对过错方适当的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婚后不算共同财产,但还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不管房产是全款还是按揭购买的,离婚时房产都归购买者所有。而如果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男方应当对女方以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应财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如果双方约定将婚前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原则分配。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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