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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_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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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15 09:45:02

一、经济适用房申请对象

(一)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三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两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十五平方米(含十五平方米)。

(三)两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少于或等于6万元、人均财产少于或等于15万元;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上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少于或等于7.2万元、人均财产少于或等于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五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共同生活,并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主要包括具有下列关系的人员:

1、配偶(结婚需满1年);

2、父母、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3、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弟、妹。

三、下列人员的申请,应当按照以下规定:

1、配偶应当一同申请;

2、年满七十岁的老人需要与对其承担法定赡养义务的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3、未成年子女、不得单独申请的成年单身子女需要与其父母共同申请,如果父母双亡的需要与具有法定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4、父母离婚后,如果一方死亡而另一方不愿意与子女共同申请的,未成年子女、不得单独申请的成年单身子女需要与其父母共同申请,如果父母双亡的需要与具有法定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5、共同申请人需要书面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代表,申请人代表办理的申请、选房等事项行为,则视为同共申请人的行为。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2

1、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4、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扩展资料:

申请对象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受理前期申请的居民会比较集中,建议有申请意愿的家庭可错峰申请,或根据各街镇安排提出申请。

对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按照下列标准供应:

1、单身申请人士,购买一套一居室。

2、2人或者3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

3、4人及以上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

申请家庭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房源供应数量,选择申请购买较小的房型。

上海人民政府-宝山区第七批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即将启动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有什么条件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

4、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一、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持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并备齐所需的材料;

3、市房管局按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以及评分之后,便在相关的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长为15天;等等。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

1、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总之,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为,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3年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适房:

1、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4、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适房。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注意事项

1、共同申请人: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共同生活,并且相互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主要包括具有下列关系的人员:

(1)配偶(结婚需满一年);

(2)父母、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3)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弟、妹。

其中,配偶应当一同申请;未成年人及规定年龄以下的成年单身人士应当与其父母一同申请,父母双亡的应当与前款规定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共同申请人应当书面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申请人代表办理申请、选房等事项的行为,视同共同申请人的行为。

申请人代表或者单身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签名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2)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的户口簿等户籍证明。

(4)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应提交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

(5)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住房和他处住房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原住房已被拆迁的,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安置凭证。

(6)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的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一个月前溯一年内的收入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证明,失业证明,无业证明,劳动手册,领取各类补助、补贴的证明,领取赡养费、抚(扶)养费的收入说明,以及《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其他收入证明材料。

(7)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的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一个月末的财产情况证明材料,包括银行存单、证券账户卡、交易结算资金银行存管协议书、第三方存管银行存折、开户行出具的对账单、债券凭证、银行账户明细,车辆登记证书,非居住类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者《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以及《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其他财产证明材料。存在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一个月末前溯一年内出售、赠与、支取使用较大价值财产情形的,还需要提供有关说明和有效凭证。

(8)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签名的同意接受政府指定机构核查其住房和经济状况并公示核查结果的书面文件。

(9)其他相关材料。

2、禁止同时申请本市其他保障性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不得同时申请本市其他保障性住房。必须待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审核完成(未通过)后,方可申请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其他类型保障性住房。

上海经适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经济适用房主要是给困难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国家政策,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呢 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般来说,申请经济适用房,年收入要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此外家庭住房面积也有一定限制。满足条件的家庭可以带上相关材料按照一定流程申请经济适用房。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1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2人家庭年收入在1.6万元以下,3人(含3人)以上家庭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未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合作建房,未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

5.满足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城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添加

一、上海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具有上海市3年以上常住户口;

2、2人(含)以上的无房户家庭(名下均无自有房产);

3、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

二、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用北京市5年以上常住户口;

2.申请人需要符合晚婚年龄;

3.1人户家庭年收入应低于22700元、2人户家庭年收入应低于36300元、3人户家庭年收入应低于45300元、4人户家庭年收入应低于52900元、5人及以上家庭的年收入应低于60000元;

4.家庭总资产1人户家庭低于24万元,2人户家庭低于27万元,3人户低于36万元,4人户低于45万元,5人户及以上家庭低于48万元;

5.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要低于10平方米,且5年内没有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三、深圳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上海怎么样的家庭可以申请经适房

上海房价很高,对大多年轻的业主来说,即便能够凑齐首付,后期也需要承担巨大的经济压力,所以政府部门为了缓解年轻人的压力,只要满足规定要求,就可以申请购买经经济适用房。那么,上海经适房申请条件有哪些?经济适用房的优缺点是什么?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上海经适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1、申请家庭至少1人拥有本市常住户籍满5年;

2、申请家庭在本市无房;

3、未婚单身家庭年满35周岁;

4、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及以下;

5、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政府发布的人均收入标准的80%;

6、申请家庭为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

7、五年内没有房产交易记录。

二、经济适用房的优缺点是什么

1、优点

相比同一地段的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会便宜许多,这可以说是经济适用房最大的优点,也是吸引购房者的一大亮点,加上开发商对这类房产的建设也越来越有经验,包括周边配套、小区环境、楼房质量以及户型等等,让经济适用房尽量与市面上普通商品房靠近。

2、缺点

一般情况下,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地段都会比较偏远,所以可能存在交通不太方便的情况,购房者在确认购买前,必须更加仔细的了解楼盘详情,以免后悔,因为经济适用房在没有住满5年的情况下,是不允许进行交易的,如果有特殊情况,也必须由政府部门回购,这样后期业主就不能再享受其他购房优惠了。

编辑总结:以上关于上海经适房申请条件,以及经济适用房的优缺点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欢迎关注齐家网。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及买卖交易细则

经济适用房作为社会保障性质住房的一种,一直是低收入家庭关注的焦点。那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呢 它的申请流程又是怎样的呢?简单的说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几下几点:

1. 本地户口,2.家庭收放,3.住房面积,4.其他政策。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有申请、初审、复审、备案等多个步骤。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另外,经济适用房具体申请条件由地方制定细则,各地略有不同。

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意见。

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予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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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经济适用房有哪些申请条件?

相比普通商品房而言,经济适用房在价格上相对要便宜,但是申请经济适用房有哪些条件呢?具体流程是什么呢?可以交易买卖吗?

所谓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一、准入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对象,可以调整住房面积核算方式。具体办法,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另行制订。

二、供应标准

对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按照下列标准供应:

(一)单身申请人士,购买一套一居室。

(二)2人或者3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

(三)4人及以上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

(四)申请家庭人员较多、申请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或者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同意,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的,区(县)政府可以酌情放宽住房供应标准,但须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

申请家庭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房源供应数量,选择申请购买较小的房型。

三、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1、申请

申请审核通过的家庭将通过计算机程序公开摇号取得轮候序号,并根据排序先后进入选房专场选购住房。因此,能否购买到经济适用住房,不取决于申请家庭提出申请的时间先后。

2、受理

区房管局受理申请,对要件原件进行审验,并与相关复印件核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上海市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对经审验不符合条件的,将要件原件及复印件退回申请人,并向其出具《上海市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通知书》。

3、公示

区房管局要将经审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在拆迁现场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公示栏进行10天的公示。

4、审核

初审过程中,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户籍年限、住房面积核查,之后委托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济状况核对,随后开展为期10天的初审公示。初审通过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核查,随后开展为期7天的复审公示。

5、摇号和选房

两次摇号,主要采取公开摇号方式轮候选房,第一次摇号确定轮候次序,建立轮候名册;第二次摇号确定购买或者承租的经适房。

6、购房

申请人自《购房证明》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持该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单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单位与符合规定的购房人签定《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后,收回购房人所持《购房证明》并留存备查。

7、登记

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在办理权属登记时,登记部门应与网上销售明细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办理权属登记,并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字样和准许转让日期。转让日期。

一处选房和购房结束后,本次购房中取得的各种证明和通知书将作废,新的经济适用住房楼盘销售时,符合申购条件的人员和家庭需按照上述环节,再次参与购买。

四、经济适用房的买卖规则

《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中明确规定: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供购买申请户居住使用。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一方不得转让、出租、出借、赠与或者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并不得设定除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贷款担保以外的抵押权。

也就是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对于“住满5年”的时间问题,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上海经济适用房的买卖可以根据5年的期限判定如何进行交易。两个证件可由购房家庭提供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的居住时间。

1、已经住满5年的上海经济适用房的买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上海经济适用房买卖,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上海经济适用房买卖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2-1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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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的。

(二)对于房屋有严格的面积限制,需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的。

(三)家庭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的;或家庭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的。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的。

需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上海市城镇家庭居民,才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1.提交申领

符合申请条件的按要求提交申请所需材料,并填报相关申领表,提交等待审核。

2.审查核对

区房管局受理申领后,对要件原件进行审验,并与有关复印件进行核对。经审阅契合条件的申领人,填写《上海市定向采购经济适用住所申领审阅表》;对经审验不契合条件的,将要件原件及复印件退回申领人,并向其出具《上海市不契合采购经济适用房条件告知书》。

3.结果公示

初审过程中,大街(乡、镇)住所保证安排将在15个作业日内完结户籍年限、住所面积核对,审阅通过后,公示区房管局将经审验契合条件的申领人家庭人员、收入、住所等状况在拆迁现场或地点大街办事处公示栏进行公示。

4.复审公示

初审通过的,区(县)住所保证安排在15个作业日内完结复审阅查,随后展开为期7天的复审公示。

5.摇号选房

申请审核通过的家庭将通过计算机程序进行摇号排序,并依据排序先后进当选房专场选购住所。所以说,采购经济适用房的成功与否,不取决于申领时间的先后顺序。两次摇号,首要采纳揭露摇号办法轮候选房,第1次摇号断定轮候次第,树立轮候名册;第2次摇号断定采购或承租的经适房。

6.购房及注册

申领人自《购房证实》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持该证实、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经济适用住所出售单位采购经济适用住所。出售单位与契合规矩的购房人签定《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所买卖合同》后,回收买房人所持《购房证实》并留存备检。居民采购经济适用住所后,应当按照规矩处理权属注册。在处理权属注册时,注册有些应与网上出售明细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处理权属注册,并注明“经济适用住所”字样和准许转让日期。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_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