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数码科技 > 奥迪A4L购置税怎么算_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奥迪A4L购置税怎么算_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热度:0

时间:2024-02-15 09:47:45

奥迪A4L购置税是购车价格(含税价)/1.17*10%(税率)。例如消费者购买的车辆价值是300000,计算公式就是300000÷1.17×0.1=25641元,这辆车的车辆购置税就是25641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规定:

第四条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第五条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第十二条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应当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第十四条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扩展资料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五条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补办完税证明时,填写《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办表》(以下简称补办表),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补办:

(一)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联次或者主管税务机关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留存联次或者其电子信息、车辆合格证明补办;

(二)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汽车购置税是按裸车还是指导价算的

购买车辆的时候,车主需要交纳车辆购置税,而车辆购置税交完后,税务登记部门会出具完税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正本和副本,那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正副本有什么作用 下面由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正副本有哪些作用

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完税证明分正本和副本,按车核发,每车一证。正本由车主保管,副本用于办理车辆登记注册。

税务机关积极推行与车辆登记管理部门共享车辆购置税完税情况电子信息。”

第二十四条规定:“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应当向原车主索要完税证明。”

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丢失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第二十条规定,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应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补证申请表)。

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购税缴税凭证或主管税务机关车购税缴税凭证留存联,车辆合格证明,遗失声明予以补办。

第二十二条规定,车主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向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换、补,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遗失声明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三、车辆上牌照有哪些手续

根据临时牌照的有效期,上牌照一般为15至30日后必须上牌照。汽车上牌照去当地车管所办理。有三次选择号码的机会,三次之内,选一个就是你的车牌号了。买车上牌照能跨区办理。地区不一样可能申领牌照不一样,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车管所。

上牌需要带的证件:

身份证、汽车合格证、汽车参数表、汽车发票二和四联、汽车购置税、汽车保单、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开发票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交强险保单,完税证明,外地人还要暂住证。

上汽车上牌照手续:

1、交车辆购置税,上交材料(开发票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复印件购车发票第一联复印件和报税联)。但要带上发票第一联和车辆合格证原件。

2、拿注册申请表和外检表。

3、填写注册申请表,带上合格证和申请表去环保处盖环保章。

4、拍照片,磨码,打印机动车参数表,会在合格证原件上注明是否上检测线。

5、外检,上检测线就上,不上就去打流水号。

6、投档,拍照的号码,交钱,上检测线225,不上的125。

7、上牌,贴环保卡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正副本有哪些作用”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车辆购置税管理办法的规定,车辆购置税证明正本由车主保管,而副本在车辆上牌时办理登记。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汽车咨询。

百万购车补贴

单位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这个并不一定,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方式依照“最低计税价格”为基准。通俗点说,其实购置税的具体价格不是以指导价为基数来进行计算,而是以裸车的购车价(即购车发票上的价格)为准。当发票的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时,才会最低计税价格进行征收。

法律依据是《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五款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扩展资料:

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机动车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

(一)车辆价格证明

1、境内购置车辆,提供销售者开具给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所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凭证,包括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者其他有效凭证。

2、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二)办法第九条第五项规定,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主管税务机关认为明显偏低的,核定计税价格的方法如下:

核定计税价格=车辆销售企业车辆进价(进货合同或者发票注明的价格)×(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参考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买车需要交税吗 交什么税

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统一发票)报税联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其他原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纳税人。

一、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身份证明;

(二)车辆价格证明;

(三)车辆合格证明;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2号)规定:“

一、《办法》第七条所称纳税人身份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辆合格证明,分别如下:

(一)纳税人身份证明

......

4.提供《营业执照》。

(二)车辆价格证明

1.境内购置车辆,提供销售者开具给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所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凭证,包括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者其他有效凭证。

2.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三)车辆合格证明

1.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或者车辆电子信息单。

2.进口车辆,提供车辆电子信息单、车辆一致性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者《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购置税除以11.3还是11.7

买车需要交税,要缴纳以下税费:

1、购置税。一般只需要交一次,是按车辆的计税价格来征收的;

2、车船使用税。一般是在投保交强险的时候交的,所以每年都要交一次,主要是按照核定载客人数来分档次进行征收的。

上车牌需要的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

2、符合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机动车产品公告》条件;

3、符合尾气排放标准;

4、有居住证;

5、在社保缴费记录两年以上;

6、车主身份证明;

7、车辆强险单;

8、保缴费两年记录证明。

法律依据: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九条

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按照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含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

计税价格等于关税完税价格加关税加消费税

(三)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价格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四)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五)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六)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纳税人无法提供车辆有效价格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七)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价格以免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未满1年的,计税价格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计税价格为0。

车辆购置税由谁征收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x税率,汽车增值税税率为13%。

很多人非常容易将汽车“购置税”和“增值税”相互混淆,其实这两种税是完全不一样的,我国最早的汽车增值税为17%,后来改成了16%,而如今又降低为13%,我们在计算车辆购置税的时候,车辆的价格是不包括增值税的。

依照2019年7月1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购置税法》)可以知道:

汽车购置税的税率为10%。此前自用车购置税确实有过一段时间的减半,但是自2018年1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购置税恢复10%的税率,也就是说燃油车辆购置税政策优惠2021年已经不再适用。

看到这里关于2021年汽车购置税几个点的问题就一目了然了,购置税既不是17个点,也不是13个点,而是收取汽车不含增值税价格的10%。

目前国内的汽车购置税额是征收汽车售价(不含税价)的10%,而增值税税率为13%,所以根据《购置税法》可知,2021年车辆购置税计算公式为: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x税率

1、按照发票上“价税总计”金额计算的话:

购置税=价税总计÷1.13×10%。

2、按照发票上“不含税价”金额计算的话:

购置税=不含税价×10%。

也就是说当车主在买新车的时候,如果汽车发票上的裸车价为20万元,那么车主应该缴纳的汽车购置税为:20万÷1.13×10%=17699元。

如果发票上不含税价为20万元,那么车主应该缴纳的汽车购置税为:20万×10%=20000元。

以上内容参考:国家税务总局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奥迪a4购置税怎么计算

由国税局征收。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管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车购税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车购税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应到下列地点办理车购税纳税申报。

(一)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所在地征收车购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车购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

第三条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统一发票)报税联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其他原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纳税人。

(一)车主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含居住、暂住证明)或《居民户口簿》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3.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4.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二)车辆价格证明

1.境内购置车辆,提供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有效凭证;

2.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征免税证明》。

(三)车辆合格证明

1.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

2.进口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四条符合车购税条例第九条免税、减税规定的车辆,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除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及彩色照片。原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纳税人,复印件及彩色照片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的车辆,提供机构证明;

(二)外交人员自用车辆,提供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提供订货计划的证明;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提供车辆内、外观彩色5寸照片;

(五)其他车辆,提供国务院或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五条已经办理纳税申报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纳税申报:

(一) 底盘发生更换的;

(二)免税条件消失的。

第六条底盘发生更换的车辆,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70%。同类型车辆是指同国别、同排量、同车长、同吨位、配置近似等(下同)。

第七条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第八条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按每满1年扣减10%,未满1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计税依据为0。

第九条对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比照已核定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征税。同类型车辆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并报上级税务机关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应制定具体办法及时将备案的价格在本地区统一。

第十条车购税条例第六条“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第十一条车购税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是指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低于出厂价格或进口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

第十二条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凡纳税人能出具有效证明的,计税依据为其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价格。

第十三条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应实地验车。

第十四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纳税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确定计税依据,征收税款,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征税车辆在完税证明征税栏加盖车购税征税专用章,免税车辆在完税证明免税栏加盖车购税征税专用章。

第十五条主管税务机关对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在未接到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免税文件前,应先征税。

第十六条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车购税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保留到元,元以下金额舍去。

第十七条主管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除按照规定征收车购税外,还应采集并传递统一发票价格异常信息。

第十八条完税证明分正本和副本,按车核发、每车一证。正本由纳税人保管以备查验,副本用于办理车辆登记注册。

完税证明不得转借、涂改、买卖或者伪造。

第十九条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应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补证申请表)。

第二十条 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购税缴税凭证或主管税务机关车购税缴税凭证留存联,车辆合格证明,遗失声明予以补办。

第二十一条 车主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向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换、补,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遗失声明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第二十二条已缴车购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一) 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二) 应当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

第二十三条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见附件4 ,以下简称退税申请表),分别下列情况提供资料:

(一)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

(二) 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注销车辆号牌证明。

第二十四条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税款全额退税。

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应退还全部已缴税款。

第二十六条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或免税文件,办理退税。

第二十七条车购税条例第九条“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

1.列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免税图册的车辆;

2.未列入免税图册但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免税的车辆。

第二十八条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免税图册或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免税文件为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办理免税。

第二十九条 需列入免税图册的车辆,由车辆生产企业或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填写《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免税申请表),提供下列资料:

(一)本办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车辆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

(二)车辆内、外观彩色五寸照片1套;

(三)车辆内、外观彩色照片电子文档(文件大小不超过50KB,像素不低于300万,并标明车辆生产企业名称及车辆型号,仅限车辆生产企业提供)。

第三十条主管税务机关将审核后的免税申请表及附列的车辆合格证明复印件(原件退回申请人)、照片及电子文档一并逐级上报。其中: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分别于每年的3、6、9、12月将免税申请表及附列资料报送至国家税务总局。

(二)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于申请当期的4、7、10月及次年1月将符合免税条件的车辆列入免税图册。

第三十一条纳税人购置的尚未列入免税图册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应先办理纳税申报,缴纳税款。

第三十二条在外留学人员(含香港、澳门地区)回国服务的(以下简称留学人员),购买1辆国产小汽车免税。

第三十三条来华定居专家(以下简称来华专家)进口自用的1辆小汽车免税。

第三十四条留学人员购置的、来华专家进口自用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车辆,主管税务机关可直接办理免税事宜。

第三十五条留学人员、来华专家在办理免税申报时,应分别下列情况提供资料:

(一)留学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留学生学习所在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教育科技部、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宣传文化部)出具的留学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个人护照;海关核发的《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小汽车准购单》;

(二)来华专家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专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

第三十六条防汛和森林消防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以下简称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免税。

第三十七条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审核办理免税。具体程序如下:

(一)主管部门每年向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提出免税申请;

(二)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将审核后的车辆型号、数量、流向、照片及有关证单式样通知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三)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审核办理免税。

第三十八条纳税人购置的农用三轮车免税。主管税务机关可直接办理免税事宜。

第三十九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对已经办理纳税申报的车辆建立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档案(以下简称档案)。

第四十条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购税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与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定期交换信息。

第四十一条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时,车主应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变动手续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档案变动手续。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第四十一条 “过户”,是指车辆登记注册地未变而车主发生变动的情形。

车主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时,应如实填写《车辆变动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变动表》,并提供完税证明正本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车主,复印件及完税证明正本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主管税务机关对过户车辆核发新的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第四十一条 “转籍”,是指同一车辆的登记注册地发生变动的情形。车辆转籍分转出和转入。

(一)车主办理车辆转出手续时,应如实填写变动表,提供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车辆转出证明材料。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据此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向转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车辆购置税档案转移通知书》(见附件6,以下简称档案转移通知书)。

(二)车主办理车辆转入手续时,应如实填写变动表,提供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完税证明正本、档案转移通知书和档案。转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将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完税证明正本、档案转移通知书和档案留存。对转籍车辆核发新的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第四十四条既过户又转籍的车辆,主管税务机关按转籍办理档案变动手续。

第四十五条转籍车辆档案资料交接程序如下:

(一)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将档案资料连同档案转移通知书,交由车主自带转籍。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复印留存转出的全部档案资料并保存60天;

(二)转入地主管税务机关按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建立档案;

(三)转籍过程中档案丢失、损毁的,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在档案留存期限内,可向车主提供留存档案,每页加盖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第四十一条 “变更”,是指已经办理纳税申报的车辆,经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批准的车主名称、车辆识别代号(VIN,车架号码)发生变更的。

办理车辆变更手续时,纳税人应填写变动表,提供完税证明正本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车主,复印件及完税证明正本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主管税务机关对变更车辆核发新的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第四十七条完税证明的样式、规格、编号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并印制。

第四十八条纳税申报表、免税申请表、补证申请表、退税申请表、变动表、档案转移通知书的样式、规格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自行印制使用。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依照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依本办法执行。

奥迪A4L的购置税为购买价格(含税)/1.17*10%(税率)。比如消费者购买的车辆价值为30万,计算公式为30万÷1.17×0.1=25641元,该车辆的车辆购置税为25641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

第四条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

第五条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应纳税额乘以税率计算。

第十二条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在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之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登记时,应当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登记。

第十四条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让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以计税价值的免税或减税车辆首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值为基础,每满一年扣除百分之十。

扩展数据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五条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纳税人申请退税:

(1)车辆返还给制造商或经销商;

(二)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的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退还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完税证明毁损、灭失的,车主在补发完税证明时,应当填写《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发表》(以下简称《补发表》),并根据下列情况补发:

(一)车辆登记前的完税证明毁损、灭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复印件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复印件或者其电子信息、车辆合格证明予以补发;

(二)车辆登记后完税证明毁损、灭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开具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百万购车补贴

奥迪A4L购置税怎么算_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