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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人数限制是多少_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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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16 10:21:57

根据《公司法》第78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一、股份有限公司人数限制是多少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中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股本总额为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同时还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在发起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应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数的35%。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组成。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由5~19人组成。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而设立的企业组织的典型形式、主要形式,它的规模比较大,股东人数多,甚至有的达到几千、几万或者几十万以上,公开程度高,管理要求规范,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产生的影响较为广泛,与社会公众利益联系密切。因此,对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律上规定了应具备的条件,并且这些条件在相关的法律条款中有进一步的规定。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人数没有限制规定,但是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 的设立是有股东人数的规定的,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东 需在50人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股份公司人数上限是多少

法律主观: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是五十个以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特征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合资公司,但是也有人合公司的因素,它有如下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1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3、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

4、有限责任公司是将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的优点综合起来的公司形式。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最低几个

法律主观:

公司法 明确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 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 2、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结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人合因素,这就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过多;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较为封闭的,在股东人数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规模不大,有股东人数限制,适宜于公司决策和经营。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既包括参与 公司设立 的最初股东,也包括在公司设立后由于新增出资、转让出资、公司合并等原因新增加的股东,也就是股东总数不能突破最高限额。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份制公司股东人数有什么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最低为2人。

我国法律并未对股份公司股东人数进行特殊的规定,但对一人设立公司的行为作出了规定。一人设立公司只能是一人有限公司,即一个人不能设立股份公司。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最低为2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

股份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是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应当具备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上限是多少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设限的是公司的发起人。

2、《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第一百三十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扩展资料: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参考资料:

公司法--中国人大网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要求是什么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上限是多少

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上限是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我国的《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为2—50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的上限则不作规定.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

扩展资料

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

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

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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