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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长效机制、租赁住房 住建工作会议圈出这些“重点”_城市更新试点是什么意思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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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17 09:29:37

12月21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以下简称“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此次会议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对2021年工作提出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包括全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发展租赁住房等。

对于工作会议重点提到的发展租赁住房,业内人士分析解读称,发展租赁住房是解决大城市住房问题的有效途径。从后续市场来看,年轻人会享受更多的租赁住房保障。可以期待的是,未来增加租赁房源供给,租金更平稳,随着租赁权益的扩大,租住真正成为一种长期居住选择。

全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或成亮点

此次工作会议首先提出,全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建设完整居住社区,推动物业企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服务业;深入开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和运行模式。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认为,城市更新行动将更有力地服务于国内大循环战略。城市更新行动是重大民生工程及发展工程,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扩大内需的战略基点,要将扩大消费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结合起来,那么包括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内的城市更新就是重要环节。

许小乐表示,2020年可谓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元年”,政府工作报告第一次明确年度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且在1-11月,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达3.97万个,惠及居民近725万户。经过探索实践,住建部于近期印发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为未来改造工作提供指引。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解读称,工作会议提及了城市更新的重要领域,包括城市生态修复、历史风貌区保护、老旧小区以及物业服务等内容,预计未来老旧小区改造及物业服务导入,将会是一个亮点。

长效机制有望代替房地产周期性调控

工作会议要求,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强化城市主体责任,完善政策协同、调控联动、监测预警、舆情引导、市场监管等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对此,严跃进认为,“政策协同、调控联动、监测预警、舆情引导、市场监管”,这样的表述把调控的事前和事后、市场化和行政化的手段等进行了结合,具有积极的作用。后续预计在长效机制方面,四大价格监管体系会形成,包括一手房价格体系、二手房价格体系、租赁市场价格体系和地价监管体系会形成。

许小乐认为,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逐步落地可以维持市场及行业平稳运行。即使在2020年疫情冲击经济的情况下,房地产调控也未见放松,反而因为局部市场的升温,而引发下半年“一城一策”的密集出台。据不完全统计,有超过20城在限购、限贷及限售等方面作出政策调整。同时,从下半年的调控中可以看出,不仅房地产市场监管预警机制在加强,地方政府部门调控的协同和联动也在加强。

“未来长效机制代替房地产周期性调控,房地产行业发展更加回归本原,也更好地发挥对宏观经济的支持作用。”许小乐如是称。

发展租赁住房有助于解决大城市住房问题

据悉,工作会议还要求,2021年要大力发展租赁住房,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许小乐认为,发展租赁是解决大城市住房问题的有效途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住建部会议,均重点阐述租赁对缓解住房供需矛盾尤其是大城市住房供需矛盾的重要性。

具体来看,工作会议指出,加强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快补齐租赁住房短板,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加快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做好公租房保障,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重点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

而在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方面,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整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

严跃进认为,目前将大城市住房问题和租赁住房发展放在一起,说明后续此类物业的发展将会加速,这是一个非常强烈的信号。从目前来看,住房保障的体系更为清晰,即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此外,值得关注的是,租赁市场秩序整顿将是2021年的亮点,预计政府将会给予积极的规范。

严跃进还表示,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也需要一个高质量的租赁住房市场,发展租赁住房对于一些人口净流入大中城市有着积极的作用。从后续市场来看,年轻人会享受更多的租赁住房保障,这很值得期待。

许小乐则认为,未来住房租赁将在增加租赁房源供给,租赁权益保障以及权益扩大,规范及支持租赁企业发展等方面持续发力,届时租金更平稳,租住将真正成为一种长期居住选择。

旧改是什么意思

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广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地区经验的通知。通知提出,坚持尊重意愿、存量优先、循序渐进的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其他非户籍常住人口,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方面,主要是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降低落户门槛或探索差别化落户、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取消落户限制要求并优化户籍迁移服务等。山东济南和云南昆明全面取消城区落户限制,有产权房屋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房屋处落户,无产权房屋的在租赁房屋处或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等落户。

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推广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地区经验的通知

发改办规划〔2021〕6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2014年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陆续设立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为充分发挥试点地区的示范带动效应,2018年、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公布《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经验的通知》《关于推广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地区经验的通知》,现推广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地区经验。

一、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坚持尊重意愿、存量优先、循序渐进的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其他非户籍常住人口,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方面,主要是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降低落户门槛或探索差别化落户、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取消落户限制要求并优化户籍迁移服务等。山东济南和云南昆明全面取消城区落户限制,有产权房屋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房屋处落户,无产权房屋的在租赁房屋处或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等落户。重庆永川区和璧山区取消务工年限等地区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从净流出转变为净流入。江苏南京取消地区年度落户名额限制,降低6个市辖区落户门槛。广东广州7个市辖区探索实施与中心城区差别化落户政策,降低学历等落户门槛,允许全日制大专学历等符合条件人员直接落户。辽宁鞍山快速落实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取消落户限制的要求,并开通户籍“全城通办”线上线下服务,大幅提高户籍迁移便利度。

(二)在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主要是根据农业转移人口需求加强义务教育学位供给、优化医疗卫生服务、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等。湖南郴州在试点期间增加义务教育学位约12万个,海南琼中建设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增加学位约0.4万个,河北固安第八小学增加学位约0.2万个,为适龄学生特别是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提供优质教育。山东诸城建成由三级乙等综合医院、三级甲等中医院、疾控中心、几百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组成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域内就诊率达98%。湖北随州通过政府建设、商住小区配建、企业自建、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公租房约1.8万套,湖南湘潭筹集公租房约2.9万套,宁夏银川分配保障性住房约4.5万户,对农业转移人口等重点人群“应保尽保”。福建上杭以公建民营方式发展普惠养老,河北卢龙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健康管理和急诊急救等多项服务。吉林公主岭范家屯镇整合设立12个社区,每个社区设立公共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贵州“十三五”期间推动约182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成为新市民,增强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约5个百分点。

(三)在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素质方面,主要是流入地政府结合重大工程开展培训、流出地政府主动靠前提供培训、统筹调动企业和职业院校培训力量等。北京延庆区实施服务于世园会和冬奥会的培训行动,开展服务保障、园艺花卉、压雪造雪等培训约1.2万人次,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河北涉县将焊工、电工、烹调等培训班办到农村富余劳动力家门口,开展培训约0.6万人次。贵州清镇建成职业教育城,强化农业转移人口等人员的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每年毕业生达3万余人。吉林梅河口依托政府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托育等培训,依托大型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培训。广西荔浦聘请职业院校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在农民工创业园内开展培训,80%以上参训人员成功转移就业。

二、提高城市建设与治理水平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着力建设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城市,不断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在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方面,主要是改善老旧小区居住条件、推进老旧厂区转型培育新动能、推动老旧街区打造街区经济等。四川江安通过财政出资并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改造老旧小区约70个,改善万余人居住条件。宁夏银川兴庆区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市场化运作,引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企业,按不同比例分担改造资金。江苏南京利用老旧厂区土地及建筑,培育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及经营性项目。重庆潼南区改造盘活零星边角地等“碎片化”土地,建设文化体育公园等市民公共空间。江苏扬州统筹改造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及老宿舍、老宅子、老市场。

(五)在提升城市发展韧性方面,主要是结合医院改造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健全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海绵城市等。广东英德响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医院改造升级,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建设核酸检测PCR实验室。四川金堂统筹增强筑堤、拓卡、清障、疏浚等防洪能力,适度超前建设排水管网,全面消除严重易涝积水区段。四川遂宁健全雨水花园、下凹绿地和透水铺装等海绵设施,增强“渗、滞、蓄、净、用、排”功能,并利用物联网技术布设监测设备及平台,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

(六)在增强城市创新能力方面,主要是导入大城市科技教育资源、引进发达国家先进技术、健全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等。江苏溧阳与中关村科技园区合建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吸引中国科学院物理所等科研机构入驻。吉林梅河口引入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等高端教育医疗资源,打造先进教育科技和医疗康养基地。浙江海盐与发达国家相关机构共建北欧(丹麦)工业园、欧洲(德国)工业园等产业技术合作平台。山东诸城建设企业共用共享的标准厂房和技术研发转化中心,降低企业投产成本、吸引众多企业入驻。

(七)在推动城市智慧化运行方面,主要是促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引导社区服务线上办理、建设智慧停车信息平台等。湖北老河口建成政务云数据中心,横向汇聚部门政务数据,纵向连接地级市和省级政务平台,实现90余个政务事项“一事联办”、800余个政务事项“一窗通办”。云南腾冲推动主要公共场所5G网络全覆盖,建成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实现公安、交通、旅游、公共服务等信息联通应用。重庆璧山区打造社区服务“城市生活网”,引入线上商户约0.3万家,为居民提供线上社区服务约200项。河南新密将近万个停车位统一纳入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并释放出约0.3万个机关事业单位停车位,实现市民出行就近停车、错峰停车,基本解决“停车难”问题。

(八)在促进城市低碳化改造方面,主要是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行清洁能源供暖、发展绿色建筑等。北京顺义区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建设项目审批要求,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发展,引导低耗能低污染企业入驻产业园区。江苏镇江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估制度,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每年减少碳排放约2万吨。浙江富阳关停腾退造纸类企业千余家,腾出产业空间约2万亩,每年减少煤炭消耗约200万吨。河北卢龙新建保障性住房和大型公共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使用绿色低碳建材,河南鹤壁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江西抚州对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垃圾分类、参与植树等发放“碳币”,居民可直接用于生活消费。

(九)在优化创新城市治理方面,主要是推进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设市、科学调整收缩型城市区划、盘活存量低效建设用地等。浙江龙港统筹推进大部制改革和扁平化管理,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龙港镇、设立县级龙港市,形成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设市模式。黑龙江伊春15个市辖区整合为4区4县,实现人口和公共资源向城区合理集中。湖北长阳探索国土整治、限期开工、依法收回、重新出让、腾笼换鸟等方式,提高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贵州凯里引导居民和社会力量参与市容秩序管理,参与的社会组织达100余个、志愿者队伍达4万余人。北京密云区免费开放城区10余所公办学校体育场馆,满足市民健身锻炼需求。

三、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十)在健全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机制方面,主要是引导金融机构下沉服务重心、设立政策性风险补偿资金或担保公司、拓展农村资产抵押范围等。山东淄博组织农担公司和银行支持数字农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信用为基础提出申请、农担公司提供担保、银行提供贷款,发放数字农业类贷款约3.5亿元。四川崇州发展“农贷通2.0版”,推进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和农作物等9类农村资产抵押融资,发放贷款约28亿元。河南长葛实行“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抵押 贷款保证保险 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方式,发放贷款约4.5亿元。广东广州花都区推进生猪抵押融资,发放贷款约2.3亿元。

(十一)在健全科技成果入乡孵化转化机制方面,主要是加强涉农科技研发应用、引导城市人才入乡发展等。重庆潼南区建设柠檬产业研究院,研发柠檬精深加工技术约300项,柠檬种植面积达200余平方公里。河南长葛引入中国农科院等科研机构和种业企业,共建现代种业研发平台。四川成都郫都区建立城市人才加入乡村制度,制定申请、初审、表决、公示、颁证等新村民引进程序,吸引乡村旅游等紧缺人才约100名,带动约0.2万名专业人才进村到户。

(十二)在推进城市公共设施向乡村覆盖方面,主要是推进城乡污水垃圾统筹收集处理、城乡客运一体化、城乡物流配送网络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等。福建漳州长泰区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乡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乡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95%。湖南湘潭推进乡村生活垃圾处理付费制度全覆盖,既减少垃圾总量、又减少财政支出。吉林梅河口引入社会资本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机械化清扫率达90%。河北涉县推进村村通油(水泥)路和公共客车,公交化客运服务覆盖约80个行政村。四川达州建设城乡物流配送信息平台和专线网络,促进快速消费品、建材家居、农副产品、农资等城乡互通。宁夏盐池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农村自来水集中供水率和水质达标率均达100%。

(十三)在推进城市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方面,主要是建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等。浙江嘉善完善县域医共体,建成5个诊断共享中心、13个基层“云诊室”平台。河南登封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建成5个县域医疗次中心,把优质医疗资源引入基层。广东韶关采用支教交流和师徒结对等方式,促进优秀义务教育教师在城乡间交流轮岗。江西萍乡采用以定向培养为主、以师范生支教和“银龄讲学”等为补充的方式,提高乡村教师队伍水平和学校办学质量。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圆满收官,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试点示范任务顺利完成。试点示范地区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产生了不少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领域的面上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总结提炼,印发三份推广经验文件、推出180条典型做法,并从中凝练出30项政策举措纳入政策性文件,成为全国性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各地区要认真学习借鉴并应用典型经验,不断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取得新突破。

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试点示范已到期,试点示范工作到此结束,相关文件同时废止。同时,鼓励这些地区继续探索,围绕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突破,不断创造实践经验和改革成果。

住建部:北京等21个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

旧改是城市更新的一种方式,指的是对老旧小区、旧城镇、旧厂房、旧农村等区域进行改造提升。

一、旧改的特点和意义

1、旧改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过程。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提供资金和支持,市场主体承担实施和运营,公众享受改造成果和参与监督。

2、旧改是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旧改要尊重居民的意愿和需求,充分考虑区域的特点和条件,按照规划和标准,分步分区进行改造。

3、旧改是综合性、系统性、协同性的工程。旧改不仅涉及建筑物的拆除重建或修缮维护,还涉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区治理等方面的改善和完善,需要多部门、多层次、多方面的协调和配合。

二、建筑物跟基础设施改造

1、建筑物改造。对老旧建筑物进行拆除重建或修缮维护,提高建筑物的安全性、舒适性、节能性和美观性。

2、基础设施改造。对老旧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信等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换代或增容扩容,提高设施的可靠性、效率和智能化水平。

三、公共服务社区治理改造

1、公共服务改造。对老旧小区的教育、医疗、养老、托幼、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增设或优化,提高服务的覆盖率、质量和便利性。

2、社区治理改造。对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环境卫生、安全防范、消防救援等社区治理机制进行完善或创新,提高社区的秩序性、协调性和凝聚力。

旧改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类型

1、老旧小区

指2000年底前建成的住宅区,存在住房质量安全隐患、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2、旧城镇

指历史悠久但发展滞后的城镇,存在城市功能不完善、空间结构不合理、环境品质不高等问题。

3、旧厂房

指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工业用地和厂房,存在产业结构不适应、资源浪费污染等问题。

4、旧农村

指农村人居环境落后或与城市融合不足的村庄,存在农村基础设施不健全、公共服务不均衡等问题。

城市更新板块是什么意思

为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引领各城市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11月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在北京等21个城市(区)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

21个城市(区)更新试点名单包括:北京市;河北省唐山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滁州市;安徽省铜陵市;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南昌市;江西省景德镇市;山东省烟台市;山东省潍坊市;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长沙市;重庆市渝中区;重庆市九龙坡区;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针对此次试点目的,通知指出,针对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重要时期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底线要求,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城市更新的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支持政策、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互学互鉴,科学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按照计划,第一批试点自2021年11月开始,为期2年。重点开展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

具体而言,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联动、分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加快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建立项目库,明确城市更新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实施时序。鼓励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为城市更新提供法治保障。

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实施模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开展既有建筑调查评估,建立存量资源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各类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创新土地、规划、建设、园林绿化、消防、不动产、产业、财税、金融等相关配套政策。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探索建立城市更新规划、建设、管理、运行、拆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分类探索更新改造技术方法和实施路径,鼓励制定适用于存量更新改造的标准规范。

《通知》提到,各试点城市(区)要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认真梳理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每季度向我部报送试点工作情况。我部将搭建试点工作宣传平台,推动试点城市之间的交流,及时向全国推广试点经验。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租赁市场属于房地产的四大“新市场”。类似市场的改革力度明显强化,也是各级政府在房地产领域频频提出改革的内容。此次城市更新政策发布,充分说明十四五期间此类工作将加快。这对于相关房企来说具有积极的借鉴和启发意义。研究房地产新的战略和打法,才能真正适应当前变化的房地产市场。

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 应该这样做!

城市更新是指城市内部的基础设施和建筑物经过一定的改造和更新,以达到城市的更新和改造目的。城市更新板块则是指经过更新和改造的城市内部区域。这些区域通常被看作是城市经济的增长点,也是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城市更新板块的出现为城市发展带来了积极的作用。首先,它使城市内的老旧建筑和设施得到了更新和改造。其次,城市更新板块的出现可以吸引投资和人才,进而推动城市的经济发展。最后,城市更新板块的建设可以重塑城市的形象,增强城市的文化底蕴和城市品质。

建设城市更新板块需要多方面合作。政府需要制定有关城市更新的政策和规划,为城市更新提供必要的保障。投资方则需要有充分的资金和荣誉心,为城市更新板块的建设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此外,城市更新板块的建设也需要广泛吸收市民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城市的更新和改造与市民的生活需求相协调。

针对城市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短板,21地开展城市更新试点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意愿,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加强修缮改造,补齐城市短板,注重提升功能,增强城市活力。近期,各地积极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但有些地方出现继续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倾向,随意拆除老建筑、搬迁居民、砍伐老树,变相抬高房价,增加生活成本,产生了新的城市问题。为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坚持划定底线

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

(一)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提倡分类审慎处置既有建筑,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倡导利用存量资源,鼓励对既有建筑保留修缮加固,改善设施设备,提高安全性、适用性和节能水平。对拟拆除的建筑,应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二)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老城区建设规模,不突破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应大于2。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适当增加建筑面积用于住房成套化改造、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鼓励探索区域建设规模统筹,加强过密地区功能疏解,积极拓展公共空间、公园绿地,提高城市宜居度。

(三)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不改变社会结构,不割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励以就地、就近安置为主,改善居住条件,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同步推动城市更新与社区治理,鼓励房屋所有者、使用人参与城市更新,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

(四)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不短时间、大规模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防止出现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注重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坚持应留尽留

全力保留城市记忆

(一)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不脱管失修、修而不用、长期闲置。对拟实施城市更新的区域,要及时开展调查评估,梳理评测既有建筑状况,明确应保留保护的建筑清单,未开展调查评估、未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区域,不应实施城市更新。鼓励在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和权属、不降低消防等安全水平的条件下,加强厂房、商场、办公楼等既有建筑改造、修缮和利用。

(二)保持老城格局尺度。不破坏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随意拉直拓宽道路,不修大马路、建大广场。鼓励采用“绣花”功夫,对旧厂区、旧商业区、旧居住区等进行修补、织补式更新,严格控制建筑高度,最大限度保留老城区具有特色的格局和肌理。

(三)延续城市特色风貌。不破坏地形地貌,不伐移老树和有乡土特点的现有树木,不挖山填湖,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不随意改老地名,杜绝“贪大、媚洋、求怪”乱象,严禁建筑抄袭、模仿、山寨行为。坚持低影响的更新建设模式,保持老城区自然山水环境,保护古树、古桥、古井等历史遗存。鼓励采用当地建筑材料和形式,建设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的城市建筑。加强城市生态修复,留白增绿,保留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

坚持量力而行

稳妥推进改造提升

(一)加强统筹谋划。不脱离地方实际,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杜绝运动式、盲目实施城市更新。加强工作统筹,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划定城市更新单元。与相关规划充分衔接,科学编制城市更新规划和计划,建立项目库,明确实施时序,量力而行、久久为功。探索适用于城市更新的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完善审批流程和标准规范,拓宽融资渠道,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格执行棚户区改造政策,不得以棚户区改造名义开展城市更新。

(二)探索可持续更新模式。不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不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带来的短期效益和经济利益。鼓励推动由“开发方式”向“经营模式”转变,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政府注重协调各类存量资源,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吸引社会专业企业参与运营,以长期运营收入平衡改造投入,鼓励现有资源所有者、居民出资参与微改造。支持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推进,鼓励功能混合和用途兼容,推行混合用地类型,采用疏解、腾挪、置换、租赁等方式,发展新业态、新场景、新功能。

(三)加快补足功能短板。不做穿衣戴帽、涂脂抹粉的表面功夫,不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以补短板、惠民生为更新重点,聚焦居民急难愁盼的问题诉求,鼓励腾退出的空间资源优先用于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防灾安全设施、防洪排涝设施、公共绿地、公共活动场地等,完善城市功能。鼓励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完善社区配套设施,拓展共享办公、公共教室、公共食堂等社区服务,营造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龄友好型社区。

(四)提高城市安全韧性。不“重地上轻地下”,不过度景观化、亮化,不增加城市安全风险。开展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摸底调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推动地面设施和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统一谋划、协同建设。在城市绿化和环境营造中,鼓励近自然、本地化、易维护、可持续的生态建设方式,优化竖向空间,加强蓝绿灰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

各地要不断加强实践总结,坚持底线思维,结合实际深化细化城市更新制度机制政策,积极探索推进城市更新,切实防止大拆大建问题。加强对各市(县)工作的指导,督促对正在建设和已批待建的城市更新项目进行再评估,对涉及推倒重来、大拆大建的项目要彻底整改;督促试点城市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工作方案。我部将定期对各地城市更新工作情况和试点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住建部开展首批城市更新试点,北京、苏州、厦门等位列其中

记者6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北京、厦门、景德镇等21个城市(区)将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第一批试点自今年11月开始,为期2年,重点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及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目的为, 针对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重要时期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底线要求,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城市更新的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支持政策、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互学互鉴,科学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通知指出,要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联动、分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加快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建立项目库,明确城市更新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实施时序。鼓励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为城市更新提供法治保障。

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实施模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开展既有建筑调查评估,建立存量资源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各类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这21个试点城市(区)包括:北京市、河北省唐山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滁州市、安徽省铜陵市、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南昌市、江西省景德镇市、山东省烟台市、山东省潍坊市、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长沙市、重庆市渝中区、重庆市九龙坡区、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新京报讯 11月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称,在各地推荐基础上,经遴选,决定在北京等21个城市(区)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

根据《通知》,第一批试点自2021年11月开始,为期2年,重点开展包括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三大工作。据悉,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包括北京、唐山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南京市、苏州市、宁波市、滁州市、铜陵市、厦门市、南昌市、景德镇市、烟台市、潍坊市、黄石市、长沙市、重庆市渝中区、重庆市九龙坡区、成都市、西安市、银川市。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称:“从城市名单看,主要是一二线城市,同时也包括部分三四线城市。此次试点明确,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实施模式。同时,将创新土地、规划、建设、园林绿化、消防、不动产、产业、财税、金融等相关配套政策。据此可以认为,此类首批试点城市近期城市更新动作会加快,相关的配套措施也会持续落地。”

城市更新、长效机制、租赁住房 住建工作会议圈出这些“重点”_城市更新试点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