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数码科技 > 营改增5月1日全面实施 对建筑房地产金融业有什么影响_营改增对房地产的影响

营改增5月1日全面实施 对建筑房地产金融业有什么影响_营改增对房地产的影响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热度:0

时间:2024-02-18 10:00:40

如何看待营改增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的影响?

对此,著名经济学家、《一本书读懂经济新常态》作者宋清辉对记者表示,“营改增全面实施后,对建筑业而言,因为劳动力成本/折旧不能抵扣增值税,或会在较短时期内对建筑类行业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长期内对营改增政策的修改将可能抵消不利影响。对房地产而言,如果土地成本不可抵扣,最终行业利润下降幅度可能会更大,反之则对企业经营业绩有利。对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而言,属于利好信息,将会显著减轻企业的负担。”

上述会计师表示,“地价、利息目前没有明确是否能抵扣,如果地价、利息能进来抵扣的话,会降低房地产企业税负。金融业由5%的营业税改为6%的增值税,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实际税负率是5.66%,再考虑到进项可抵扣,租金、购买设备这块能抵扣的话,基本上影响就不大。生活服务业如餐饮服务行业,这块的主要成本就是人工、租金、采购。如果租金和采购能抵扣,有可能税负会降。”

中金公司建筑行业分析师廖明兵认为,短期来看,考虑到材料、人工无法足额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甲方供应材料情况下发票难以进行抵扣等,大部分企业税负将有所增加,但营改增可能仅适用于新签项目,预计负面影响不大。长期来看,随着建筑企业发票管理力度加大,引进高科技设备并减少人力投入等,减负效果将逐步体现。

对于地产业,国金证券地产业分析师胡华如认为,如果营改增后能按6%计税并抵扣土地成本,将会极大改善企业的税费负担。如果仅以6%税率征收,对建安成本、财务成本等较高的企业利好也十分明显。从政策的基调来看,房地产企业的税费减免将逐步进入实质阶段。

长江证券研报指出,证券业方面,券商如果可抵扣比例超过40%,营改增或有增厚业绩效果,其中人力成本能否抵扣至关重要。保险业方面,免税和进项抵扣确定至关重要,预期寿险免税设计或在营改增后能得以延续,而产险受益幅度或依然较高。信托业方面,考虑营业成本中管理费用/资产减值占比60%/40%,其中人力成本占比超过70%,人力及减值如何抵扣将非常重要。

5月1日营改增对房地产影响有几成

房地产业:精装修住房供给或增加

由于建安、设计等成本纳入抵扣,会激励开发商增加精装修房屋供给,转型成功的企业将率先享受到减税优惠。

按照新税制,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由5%营业税改为11%增值税,不动产可纳入增值税抵扣。

在二手房增值税方面,新税制根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城市设计了两套税率: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当前房地产暴利时代已经结束,营改增迫使企业改变经营模式,适应这个过程。”通过发展多元化产业经营房地产业务的华夏幸福基业有限公司副总裁吴中兵说,对入园的企业来说,营改增有利于刺激低端制造业向高端转化,促进研发类、更具创新性的产业发展,有利于增加企业投资。

此外,方案的焦点之一,是明确房地产项目中的土地出让金可以作为抵扣项目。据了解,目前土地出让金约占房地产成本的30%到40%,一线城市甚至更高。如果再减去可抵扣的建安、咨询、设计等成本,企业的实际税率变化不大,转型成功的企业将率先享受到减税优惠。

例如,一家房地产企业月销售额100亿元,按照营业税税率5%计算应纳税5亿元;营改增之后,该企业扣除40%的土地出让金,以及建安、咨询、设计等合计20%的进项税额,按照11%的增值税率需纳税约3.96亿元,比之前减税1.04亿元。

专家表示,营改增将助推规模化、专业化租赁经营和“购租并举”的住房供应新模式。在内部管理上,开发商会将建安、咨询和设计等业务外包,促进行业细分、专业化经营。此外,由于建安、设计等成本纳入抵扣,会激励开发商增加精装修房屋供给。

请分析营改增后影响建筑业

房地产业增值税税负相关因素有哪些

营改增”可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产生的影响如下:

1. 税收负担与经营成本的影响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建设、转让销售及持有自营阶段,均涉及营业税纳税问题,主要体现在:a. 开发建设阶段: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营业额包括应税劳务及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不含甲方供材),按照营业税率3%计征b. 转让及销售阶段: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商品房及其他建筑物与构筑物、其他地上附着物),均按照转让及销售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的受让或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以5%税率计征营业税c. 持有自营阶段:出租房地产,按租赁服务业以5%税率计征营业税 结合税制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可以看出,如果对建筑业及房地产业进行“营改增”税制改革,那么它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是系统性的。首先,税率的直接变化(由3%∕5%营业税税率变为11%∕17%增值税税率),税率均大幅上升,虽然增值税可以抵扣相应进项税额,但是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业务特殊性与复杂性,在实际操作中很多项目往往难以抵扣,并且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直接上游企业,其受“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影响必然会波及甚至转嫁至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而造成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负担与经营成本的一系列影响。当然,还要考虑成本税金的变化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影响,由于上述影响是系统性的,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总的税收负担与经营成本的具体影响是加重还是减轻取决于税制改革对房地产及相关行业的具体改革措施(特别是适用税率与抵扣机制的设计),并且因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具体业务类型及经营方式与税务筹划措施而有所不同。依据现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业生态总体来看,“营改增”税制改革对现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总的税收负担与经营成本的普遍影响可能是 “不减反增”。

2. 财务管理与会计处理的影响 “营改增”税制改革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宏观财务管理与具体会计处理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企业出于合理降低税收负担与经营成本的考虑,会要求自身财会人员加强宏观财务管理,甚至要求财会人员加强与内部采购销售决策与具体执行人员的联动沟通,达到合理降低税负与经营成本的目的,这一点将在第四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相关对策中进一步阐述。另一方面,“营改增”改革也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具体会计处理、发票管理产生直接影响,主要是上述1中企业3阶段业务的具体涉税处理转变问题,以及原涉及营业税的兼营行为、视同销售与混合销售行为的转变处理问题。

3. 企业融资与现金流的影响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业务特殊性与复杂性,要求企业必须有良好的融资能力与充足的现金流来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实务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多采用预售制,营业税在确认预售收入的当期就要缴纳,占用流动资金,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税率为5%。营业税构成房地产企业不可忽视的现金流出。而改征增值税后,一般房地产项目建设、材料等先购入,多数时间,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因而开发之初较长的时间内无税可缴,减少企业流动资金的占用,扩大企业现金流。

望采纳,谢谢。

营改增对房地产有什么影响

据专业人士分析,国家推广“营改增”,利处大大的:减少营业税的重复征税,对大部分企业来说税负下降;由于发票可以抵扣,增加了企业的议价能力;营改增一旦完成,全行业会形成抵扣链。

从现实情况来看,建筑行业因为上游抵扣不健全,税负上升的可能性比较大。而房地产业中,土地作为开发成本中的大项,能否纳入进项被抵扣,将极大影响企业税负。

从长远看,营改增将推动建筑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促进建筑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加快转型升级。而且作为基础行业的建筑业实施营改增也有利于降低整个社会的税负水平。

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是:简易征收方式,税负下降,企业经营成本是否上升还有待观察;一般计税方式,税负是否下降取决于进项税的多少,可能涉及的进项税额主要包含材料费、设备采购费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费用。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存在哪些风险和机遇

2016营改增最新政策:营改增对房地产有什么影响

国税总局局长王军在人民大会堂部长通道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这次“营改增”相比以往有所不同,将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比如个人二手房交易营业税下,个人二手房买卖需缴纳5%的营业税,符合一定条件的住房买卖可免征营业税。

出 于稳定房地产市场考虑,去年3月份,营业税免征条件有所放松,从原来的“满5年以上(含5年)”,调整为“满2年以上(含2年)”。为适应国内房地产市场 分化局面,今年2月份,营业税政策进一步放松,除了北上广深,所有住房(包括普通和非普通住房)只要满2年(含2年),对外销售的,均免征营业税。北上广 深仍然适用去年老政策,满2年(含2年)非普通住房,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含2年)普通住房,才免征营业税。

这个环节的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后,由于具体政策尚未出台,税负是否变化还未知。不动产业纳入“营改增”,可能适用6%、11%的税率,部分可能适用3%的征收率。

营改增是什么意思?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2012年7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而后分行业进行全国范围内的试点,涉及的行业包括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部分现代服务业。

当前,我国正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中金网

对于二手房买卖来说,缴税基数由售价变差价,会带来哪些影响?

该文章中提到,营改增以后,买卖二手房无需再考虑是否满两年,因为都是按照增值部分来缴纳,国家就是为了鼓励交易、流通;而对于未满两年的房产,原来按照营业税的政策需要缴纳5%的营业税,而如果按照增值税,除北上深以外,其他地方增值幅度不大甚至为零,那么增值税极有可能为零;但对于房产证在5年以上的,则是一个利空消息,因为当初价格很低,增值部分很大,如果按照11%来增收增值税,那么税负非常大,势必会导致房价的大跌。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东方财富网表示,营改增的背景下,是增加负担还是降低负担,本质上要看进项税额能否得到抵扣。严跃进列举了一个简单计算来说明“营改增”中间的税费变化。如果按照目前的营业税征收计算公式,转让100万元的住宅,且不考虑免征等因素,按照营业税5%的税率计算,那么营业税共需交纳5万元。

营改增对房地产有什么影响

如果营改增成功后,那么计算增值税则需要考虑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这可以从两类不同的购房行为中得到解释。

第一类:购房者购买了一套50万元的住房,目前价格上升到100万元,这个时候进项税额为50/(1+11%)*11%即约为5万元,而销项税额为100/(1+11%)*11%即约为10万元,增值税税额则为5万元。

第二类:购房者购买了一套90万元的住房,目前价格上升到100万元,这个时候进项税额为90/(1+11%)*11%即约为9万元,而销项税额为100/(1+11%)*11%即约为1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万元。

“如此对比,就基本上能够看出,房屋增值大的则需要交纳更多的增值税税额,而房屋增值小的则可以少交纳。这基本上符合目前住房交易制度改革的思路,从税收角度则能够有效地调节二手房持有的相关经济利益。当然这样一个计算公式仅为列举,是否是11%的税率以及是否会有新的计算方法,还需要看相关政策的表述。” 严跃进表示。

但他同时表示,房企到税务部门进行此类进项税额的抵扣中,是需要各类完税凭证的。但房地产开发环节比较多,不可能完全凑齐此类凭证,导致最后的扣税难度比较大。

二手房开征增值税,是否会增加税负?对此,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表示,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征收的办法对税负是否有所提高还要等具体的制度出来才可以探讨,需视不同情况而定,并不能断言二手房交易的税负一定是提高了。关键在于税率的制定,以及房屋出售中获益的多少;但满2年住房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改成增值税后,应该会延续免征的优惠政策。

有专家认为,未来不动产的抵扣可能会分为两年,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

“为什么两年还不是平均分配,也就是每年50%?其实应该平分,但整个营改增的时间为了往前推,财税部门为了把减税释放得更大一点,允许第一年多抵一点到60%,转而第二年少一点。”该专家说。

该报道提及,其实在营改增更早时候的方案中,不动产是按10年进行分期抵扣的项目,但考虑到时间太长了,财税部门希望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因而缩短成了两年。

房地产营改增将带来哪些影响 营改增应对攻略

您好!

一、“营改增”给房地产企业带来的挑战

房地产企业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与营业税相比有两大不同,一是价外税和价内税的不同,另一个是链条抵扣的税制设计,这就导致增值税的税务处理、征管规定、申报计算都与营业税完全不同,从而给房地产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

1、 相关人员对税收政策不熟悉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之前一直缴纳营业税,税务处理完全不涉及增值税。从财务总监到财务经理,再到一般的财务人员,对增值税的相关规定了解甚少,甚至完全不了解。营改增之后给房地产企业带来的最大的挑战,就是从上到下不了解增值税的税收政策,无法利用增值税的税收法规指导约束平时的运营管理工作。不知道会有什么税务风险,也不知道会出什么税收问题,更不知道如何应对突发的税务问题和提前防范。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是无法做到控制企业税务风险和税收负担的。有人说房地产企业的财务人员从上到下可以恶补增值税的税收知识,但恶补也需要时间,也有一个过程。政策不熟悉挑战是所有营改增企业的系统性风险,任何企业都不可能幸免,唯一不同的是,有的企业阵痛期较短,有的企业阵痛期较长。

2、 账务处理难度增加

根据现行的增值税法规规定,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两类纳税人的税务处理和征管规定是不一样的。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讲,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采购和销售都要进行加税分离,取得的进项税专用发票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去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营改增初期,财务人员面临新旧税制的衔接、税收政策的变化、具体业务的处理和税务核算的转化等难题。另外,由于营业税是对营业额直接征税,只需增加一个会计科目,核算模式简单易懂。而增值税采用抵扣的核算模式,其应纳税额等于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需增加十个会计科目,核算难度较原来大幅增加。“营改增”不仅改变了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同时还带来了开票系统、报税系统、认证抵扣、税款缴纳等操作方面的一系列新问题,账务处理稍有不慎便会产生风险。

~ 1 / 5 ~

由于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参差不齐,可能会对税收政策的理解、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税收的申报缴纳等产生偏差,从而带来财务核算不合规,纳税申报不准确等风险。“营改增”后只有账务处理规范的企业才能正确进行纳税申报,从而给房地产企业财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3、虚开、代开发票有可能触犯刑事责任

房地产和建筑业普遍存在“甲供材”现象,一方面,房地产商利用“甲供材”虚增成本,另一方面,建筑企业无法取得“甲供材”发票,只能想办法“代开”、“虚开”。这种“甲供材”现象在营业税制下普遍存。但是营改增之后,由“甲供材”引发的“虚开”“代开”发票行为将被很有可能被认定为 “虚开”、“代开”增值税发票,违法成很高。首先,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的虚开、代开行为已经入罪,例如,刑法第205条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8条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6条的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等。其次个人和单位所受的处罚最高可判无期或者没收财产。例如,2014年3月,中国春平集团董事长林春平因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4、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不足,部分房企税负或大幅上升

营改增的目标是通过改革实现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从而减少重复纳税环节。从全国营改增试行和先期营改增行业的反馈情况看,大多数的企业实现了税负下降。但也有部分企业因为生产具有周期性、成本结构中可抵扣的成本占比较小而无法抵扣费用,或是进项税难以抵扣税票等原因,反而出现了税负增加的情况。

房地产项目的成本费用构成非常复杂,而可抵扣的开发成本主要是土地成本、建筑安装成本、公共配套成本、房屋装修成本,但这几项成本在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并不高,一、二线城市约占房地产企业的开发成本还存在如下特点:

(1)土地开发成本难以认定

土地成本一般金额巨大,是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大项支出,对房地产业而言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据统计,一线城市土地成本占到开发成本的40%以上,二三线城市在20%——30%之间。拿地手法有的是招拍挂,有的是无偿划转、有的是与村集体合作、有的是通过股权收购而来,土地成本几乎无法取得依法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发票。增值税的原理是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要交增值税,同时采购货物或接受劳务取得的进项税发票可以抵扣,房地产业土地成本的进项税的抵扣便成为一大难题。此外,有些房地产企业早期取得土地的成本金额较低,通过收购股权拿地的企业形成了较大的股权溢价,这部分溢价体现在收购公司账面上,被收购公司的账面不会产生变化,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时,溢价部分无法扣除,“营改增”后的溢价部分在缴纳增值税前也将无法抵扣,从而对企业税负有较大影响。假设被收购公司原有开发项目的土地出让金是2亿元,如果收购时土地价值上涨到7亿元,这就导致有 5亿元土地差价无法取得土地成本的增值税发票。在可抵扣进项税不足的情况下,房地产企业的增值税税负必然会增加。

~ 2 / 5 ~

(2)期初库存和固定资产将不能被抵扣

从已经出台的营改增文件的规定来看,期初库存和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都不能抵扣。如交通运输业、电信业等企业在“营改增”前采购的固定资产和存货均布允许抵扣进项税,特别是交通运输业的期初车辆、轮船等未被许可抵扣,这在改革之初产生了行业性的经营困难。房地产业的开发成本和存量房在企业资产中占比很高,这部分进项税金不允许抵扣,将导致房地产企业在营改增后销售存货时。产生大量的销项税额但又没有与之相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税负必然大增。实践中,很多房地产企业以项目公司的方式进行开发,如果楼盘在营改增之前基本开发完毕,而销售行为大多发生在营改增之后,必将造成项目公司只有销项税额,基本没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税负便成倍增长。

5、部分房企经营情况也许更为艰难

2014年以来,随着楼市的深度调整,人们的市场预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销售业绩持续下滑,资金压力很大,融资任务很重,资金成本也不断上涨。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必然存在两极分化,那些进项税额少、税务问题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必然面临缴纳更多的增值税和税务罚款,导致利润下滑加剧,令吃紧的资金链条更加雪上加霜,甚至面临资金链条断裂、企业破产的风险。另外,房地产行业由于利润高、税负重,税收流失严重,已经连续10年成为国家税务总局圈定的税务稽查重点行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31号)也规定,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是2014年行业专项税收检查的指令性项目,营改增试点行业较为集中的地区是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的稽查重点。相信营改增之后的近一段时期内,房地产行业将是税务稽查的重中之重。在市场低迷、成本上升、利润下滑和营改增带来的政策迷茫混乱时期,税务稽查无疑会让一部分房地产企业经营维艰。

二、“营改增”给房地产企业带来的机遇

1、行业整体税负有望下降

房地产营改增属于国家推行的“结构性减税”改革的一部分,行业整体税负肯定会有所下降。易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丁祖昱认为,营改增之后的税率与原来建筑业3%和房地产业5%的营业税税率相比,表面看似高了,但是考虑到各种抵扣项,单个企业实际税负是高是低很难判断,一般情况下税收成本应该是会有所降低的。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则公开表示,若是允许不动产抵扣,初步测算整体减税规模有望超过5000亿元。

~ 3 / 5 ~

十几年来,国家为了抑制固定资产投资、压缩市场需求和平抑房价,对房地产行业一直采取重税政策。房地产企业除了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等基本税种外,还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特有税种,不仅税种多,而且税率也很高。同时几乎没有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享受,房地产行业的平均税负高一直是社会上公认的。据我们测算,房地产企业的整体税负率在35%上下。高税负必然加重房地产企业的税收负担,也加重了买房人的经济负担。营改增之后,随着价外税的推行和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建立,正如各位知名专家预测的那样,行业整体税负将会有所下降,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和长远发展。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行业整体税负有所下降,并不意味着每个房地产企业的税负都会下降。

2、市场销量有望增加

营业税的存在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建安成本中包含的进项税不能抵扣,造成一些房地产企业重复纳税;买房的业主承担营业税款因为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不能得到抵扣,也将重复纳税。税负重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消费者购买或投资的积极性。应该增之后,房地产企业成为增值税抵扣链条上的一个环节,建安成本和期间费用中缴纳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如果进项税额较大,企业税负则有望下降。对于中小房地产企业来讲,如果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将成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由5%下降为3%,税负直接降低40%。税负降低了,房地产企业才有可能会降价,销量才会提升。从税制改革的方向上看,增值税将来要实现完全的消费型的增值税,不动产的进项税将得到抵扣。届时, 生产和商贸等非房地产企业采购办公用房、生产厂房等取得的进项税也可以得到抵扣,购买和投资商业地产不仅可以保值增值,抵抗通货膨胀对财富的稀释效应,还能降低企业增值税负担,投资的积极性将大大增强,也会带来新的市场需求。房屋价格降低和企业业主投资需求增加,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带来房地产市场的繁荣。

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来讲,可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房地产企业既要抓住难得的机遇,又要迎接新的挑战。房地产企业一方面要利用好税收法规调整的大好时机,做好税务筹划,控制好企业税负,积极谋取新的税务利益,又要敢于迎接新的挑战,正视并重视营改增带来的政策变化和税负变化,加强新税收法规的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做到税务风险提前知晓,并财务有效措施规避和化解营改增带来的负面影响。

希望能让您满意

望采纳,谢谢

营改增对房地产业的税收影响?

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降成本”的重要举措,5月1日起,房地产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除了房地产业,营改增还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作为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应对营改增需要哪些措施呢?

应对攻略一:房地产业

一、房地产营改增中税率

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二、房地产营改增将带来哪些影响?

首先,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有利于提高租赁企业利润水平,助推规模化、专业化租赁经营和“购租并举”的住房供应新模式。

其次,为实现进项抵扣,开发商会将建安、咨询和设计等业务外包,有利于改变行业“大而全”的粗放模式,促进行业细分、专业化经营;

再次,增加抵扣额和确认抵扣,会激励开发商增加精装修房屋供给,甚至是“精装修+家具”,有利于减少建筑垃圾;

最后,由于土地或房屋增值越多,开发商缴纳的增值税就越多,这就激励开发商不再靠涨价获益,而是转向提升产品品质和成本管控。

三、二手房交易符合条件可免增值税

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2、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应对攻略二:建筑业

一、建筑业营改增带来啥变化

1、建筑业将从征收3%的营业税,改征11%的增值税。

2、11%的增值税税率适用于建筑业一般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

3、建筑业企业大量的沙石料、土石方等材料往往很难取得增值税发票,这将导致进项税额减少,成本相应增加。

4、建筑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外部劳务费用在施工成本中所占比重为20%—30%,该部分成本以及自有人工成本在目前设定的税收改革方案下,很难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发票。

二、建筑业营改增有哪些福利

1、在三种特殊情况下,原本按照11%征收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选择按3%简易征收增值税。

a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b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c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2、还有增值税零税率的优惠哦!这适用于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5-0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全面及时的楼盘信息,点击查看

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有什么影响

营改增是我国确保积极财政政策更加有效、着力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举措。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第一项改革措施,就是全面实施“营改增”,即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等行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我国全面实施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政策,完成了二十年来规模最大、最漫长的一次税制改革。这次改革与政治和经济都有着密切的关系。有关方面预计此举今年可能会使政府的税收收入减少5000亿元。下面是中达咨询带来的关于营改增对房地产业的税收影响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从房地产行业来看,此次“营改增”试点主要在二手房交易、房地产企业开发以及不动产抵税等环节带来影响。现行税制涉及房地产行业的有14个税种,主要包括营业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房地产行业涉及的产业链很长,因此“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的影响较为深远。

一、营改增对房地产业的影响

(一)营改增对房地产业的积极影响

1、不动产抵扣加速更新改造

“营改增”之后,由于企业新建或是购买厂房,以及厂房修缮、道路绿化等花费都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这有助于加速各个行业企业投资改造的步伐。例如,某企业购入价值1000万元的房屋用来出租,则进项税额为99万元(1000/(1+11%)×11%=99),而年租金100万元,其销项税额为9.9万元。这也就意味着,如无其他进销业务发生,该企业10年内都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将更愿意增加不动产方面的投入。

2、商业地产购买需求被激发

房地产纳入营改增范围另一个重大利好是对商业地产。营改增将有利于促进商业地产的去库存。根据政策规定,2016年5月1日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取得的进项税额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由于企业购买不动产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来进行会计核算,这将激发自用型买家对于商业和工业房地产的购买需求。去年全国商业地产的交易量达到2560亿元,创下历史新高;国内企业占到八成的比例,外资占两成。目前国内约有15万家国有企业,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租赁写字楼来办公的,由于金融和服务企业也被纳入营改增范围,这可能会引起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大量中国金融机构由租改购的效应,保险公司有望成为国内外投资市场的最大买家之一。

3、土地抵扣可增加获利空间

在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土地出让金一般占整个成本的30%到40%,是开发成本中最大的一块。“营改增”后,土地可被视为抵扣项目,这将有利于开发商减轻缴税负担。例如:某楼盘房价每平米1万元,土地成本每平米0.5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5)/1.11*11%=0.05万元,不考虑其他任何抵扣,这家企业的税负已经降到了5%,与营业税环境下持平。加上其他抵扣,该房地产企业有望减税。当然,如果土地成本的比重很低,而相应的抵扣又不足的情况下,房产企业的税负还是较重的。

4、改善房地产企业现金流

营业税下,房地产企业应将预售营业款按照5%的税率预缴税,而“营改增”之后,只需按3%的比例预缴增值税,这一改变减轻了地产企业的资金压力,有利于提高房地产企业的现金流通率。对于现金回报率较高的企业来说,利润的上升空间会更大。

5、二手房税负略有下降

二手房销售由于价内税与价外税计税依据的不同,税负将略有下降。比如,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以100万元销售,按原营业税政策应纳税为:100万元×5%=5万元。而增值税是价外税,其计税依据需调整为不含税收入,应纳税为:100万元/(1+5%)×5%=4.76万元,相比少交2400元。

(二)“营改增”对房地产业的其他影响

1、税负增减无法定论

“营改增”之前,房地产业是按销售额的5%征收营业税。按财政部公布的信息,“营改增”铺开试点后,房地产业将按销项与进项的差额,按11%的增值税税率来缴税。

从税率来看,增值税税率看上去比营业税税率有所提高;但营业税是按营业额全额征收,而增值税是按差额来征收的。这其中的关键,在于获得进项的抵扣。有预计数据显示,实施“营改增”后,房地产全行业税负有望从3960亿元(营业税)减少至3340亿元(增值税),下降幅度约为15%。

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房地产行业涉及诸多采购和产业链条,有一些项目环节暂未形成规范的闭环。如果一些材料供应商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房企便无法将这一项目作为抵扣。具体企业税负是增是减主要取决进项比。

当然“营改增”试点刚刚开始,由于在新的税收体系下还没有经历过一个完全的结转周期,所以税负是增是减还无法定论。

2、倒逼房地产行业进一步优胜劣汰

“营改增”之后,伴随着房地产公司的招标采购模式及成本核算方法发生改变,公司的成本管控也面临不少挑战。这会倒逼行业进一步优胜劣汰。一些能从正规渠道取得合规票据的、内部管理完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最终税负将会降低,利润增加的同时企业规模也会壮大。而另一些规模较小、没有健全完善的管理机制的房地产企业将可能被挤出市场。

3、过渡政策的影响尚不明确

考虑到现实操作中房产企业可能存在的一些困难,政府铺开试点营改增中设置了一定时间的缓冲期。在财政部关于房地产适用税率所规定的要点中,明确在今年4月30日及该日前取得的房地产项目,仍适用于5%的增值税征收率。而在5月1日后取得的房地产项目,企业可分两年抵扣其进项税额。其中,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另外,对建筑企业来说,一般纳税人按销项减进项的方法计税。但文件给了建筑业企业很大的简易征收选择权,即有甲供材料的工程、清包工方式的工程,都可以选择按3%简易征收。这是本次营改增对建筑业最大的利好,但作为下游的房地产业面临的未知因素就增加了。

二、对房地产企业管理的建议

(一)注重工程预算工作

营业税环境下,房地产企业预算部门对税费的预算非常简便、直接。“营改增”后,由于在预算时并不能确定何种材料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的税负存在不确定性。今后的预算工作将变得更为复杂,对企业财务人员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关注不同发票的抵扣问题

“营改增”之后,施工企业对开发企业开具的是增值税发票,这两方都想取得可抵扣的进项材料发票(尤其是税率为17%的材料发票)。在增值税环境下,甲供材料的多或少,将直接影响施工企业和开发企业的增值税税负水平。根据这次的政策,一旦有甲供材施工单位即可选择简易征收。而在建筑成本中,主要能获得的抵扣发票为钢材、砼等材料发票。开发企业与施工企业今后在甲供、税负承担等问题长期博弈。另外,开发企业在采购材料时,还要注意含税与不含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区别。

(三)重视发票的合法取得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涉及刑事责任。虚开税额1万元起刑,100万元可判无期徒刑。房地产业、建筑业的经营者和财务人员可能习惯性的利用“发票避税法”,在所得税高企时虚开发票冲抵成本,达到避税目的。而“营改增”之前即使被查处也是以行政处罚为主。“营改增”后,企业的财务人员应该绷紧这根弦。

三、对“营改增”后税收征管的建议

(一)加强房地产行业风险防控

积极探索房地产行业在新的税收体系下的经营模式和特点,找准行业管理新风险点,按照风险管理等级,开展风险核查、纳税评估或税务稽查,重点防范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风险;加强数据的分析和应用,与纳税人申报信息比对,查找涉税疑点,开展风险核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二)开展反避税工作

深入研究“营改增”政策中企业可能利用的政策盲区,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企业经营的相关环节和财务处理可能运用的手段进行风险监控,提高反避税工作的成效。

(三)加强国、地税协作

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交换制度等管理机制,确保纳税人在税务登记、税款核定、税款比对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建立规范的税款代征代缴工作制度,明确委托代征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确保不产生管理盲区,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积极搭建国税与地税信息交换平台,全面实现信息共享,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监控税源,提高“营改增”后续控管能力,用科学、规范的管理方式实现共同管理、共同进步,合作双赢。

(四)开展政策宣传辅导

筛选重点企业、高风险企业作为纳税辅导、咨询、培训和宣传重点,及时宣传税收政策。特别是专用发票开具规定,通过正反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增强其税法遵从意识,减少涉税违法行为。

营改增5月1日全面实施 对建筑房地产金融业有什么影响_营改增对房地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