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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中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受什么处罚?_故意毁坏财物治安处罚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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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18 10:08:05

治安管理中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受到的处罚一般是被拘留、被责令支付罚款等。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一、治安管理中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受什么处罚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者受到的治安处罚一般是被拘留、被责令支付罚款等,具体的处罚,受到被损害此物的实际价值、实施故意毁坏行为的目的、财物所有者是否原谅了毁坏行为者等因素的影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恶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罪行确认如下:

1、要看损坏他人财物的金额和次数,如果金额达到五千元以上、三次以上或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则涉嫌刑事犯罪;

2、在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则属于治安案件,需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来处罚。

3、法律依据:

(1)《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故意毁坏财物不构成犯罪的治安管理处罚的特点

(1)从处罚主体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实行“一元制”的处罚体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权集中由公安机关行使。

(2)从处罚程序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完全采用行政处理程序。

(3)从制裁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较重的一种行政处罚,与刑罚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我国法定的制裁手段体系中,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

(4)从处罚的强制性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警察强制性。

如果被故意毁坏的财务价值低于五千元,那么派出所在介入处理故意毁坏案件时,一般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之中的相关规定,来处罚实施故意毁坏行为的人。若是达到了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派出所则需要将此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来处理。

破坏他人财物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中故意损毁财物的处理方式:由公安机关对行为人处五到十日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重的,则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派出所的处理:

1、尚未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2、构成犯罪的,应予立案追诉。

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

如果是轻微的财物损害,派出所可以调解处理,见证双方达成赔偿的调解协议;如果双方达不成协商的或财物损失较大的,派出所可以依法询问,制作笔录,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任何损坏公共设施的人员都是依据相关的治安管理的条例进行处罚的,当事人必须要积极的进行配合。

构成损毁财物的要件是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相关的规定执行。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相关的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除法律中有特别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以及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犯罪需按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外,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赔偿问题。

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的对于故意损坏财物的行为的情形和相关的处罚结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因为故意损坏财物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违法犯罪的行为,因此将会依照涉案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造成后果的恶劣影响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几条

一、恶意毁坏他人财物犯什么罪

恶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罪行确认如下:

1、要看损坏他人财物的金额和次数,如果金额达到五千元以上、三次以上或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则涉嫌刑事犯罪。

2、在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则属于治安案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认定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2、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通讯设备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破坏的是特定的财产,侵犯的是其他独立客体,本法对其已单独规定有罪名,只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未成成年故意损坏他人财务报警后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

构成犯罪的追诉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损毁他人财物是怎样的

法律主观:

一、未成年人故意毁坏财物会处理吗1.未成年人破坏别人财物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但对未成年人的追究仅是批评 教育 ,但造成的损失有其 监护人 承担需要的赔偿责任。

2. 未满十四周岁,违反《治安管理管理处罚法》的,不给予 行政处罚 。但会要求他的监护人加以管束,并由监护人赔偿财产所有人的损失。

3. 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 故意毁坏财物罪 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 民事责任 。

二、破坏他人财物罪如何量刑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刑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 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以上就是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的法律规定以及量刑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应由其父母代为赔偿。若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的法律帮助,欢迎到网咨询,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法律客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损坏他人财物拘留标准

治安管理处罚法损毁他人财物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还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下,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还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更严重的就是会进行刑事处罚判有期徒刑。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损毁他人财物是怎样的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所谓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故意毁坏财物数额5000元以上;或故意毁坏财物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财物或有其他严重情形均构成犯罪。

二、财产损害赔偿范围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三、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

1、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

3、公开、公正原则

4、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5、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损害他人财物罪立案有一定的条件,损害的财物需要达到五千元以上或者是等于五千,公安机关才会进行立案侦查。在情节不严重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会进行行政处罚罚款或者是拘留,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会根据情节进行刑事处罚。

故意损毁财物治安处罚标准

法律分析:

损害他人财物不构成犯罪行为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行为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治安处罚标准

故意损毁财物治安处罚标准具体如下:

1、故意损坏他人财产一千元以内通常会被勒令赔偿,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2、情节较为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定罪标准:

1、行为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如果构成犯罪的,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涉嫌犯罪法院量刑的原则: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法律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综上所述,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罪的立案标准,也不完全取决于被损毁财物的价值,还要根据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违法情节分析,若构成刑事犯罪,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罪的量刑标准不是固定的,若犯罪嫌疑人积极主动赔偿,法院会适当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对行为人处以五日至十五日不等的拘留以及最高一千元的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关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治安处罚如何认定1、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三、1、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这就是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的实质,涉及治安管理处罚,它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治安管理处罚应当由法律明文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能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不能适用治安管理处罚。

2、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也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就是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的核心,它是指治安管理处罚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体现了法制的统一性、严肃性和公平性。

3、公开、公正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也规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坚持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开、公正原则。

公开是指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依据和被处罚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应公布于众。行政案件的办理公开本身并不能直接实现实体权利与义务的公正,是用以公正的保障。公正是指“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在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过程中,首先,应当平等地对待各方当事人,不以当事人的身份为实施处罚轻重的标准;其次,所给予的治安管理处罚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达到公正的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就要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4、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规定: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所以,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是指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5、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这一原则的基本精神是指坚持处罚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教育也是一种手段,通过处罚和教育,使其不再危害社会,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中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受什么处罚?_故意毁坏财物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