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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税税率各是多少_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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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0 09:52:54

附加税税率各是多少

附加税的税率具体如下:

1、城市建设维护税的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二税”税额之和乘适用税率;

2、教育费附加的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的3%;

3、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率,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的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附加税有哪些税种,如何缴纳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税是我国的三项基建税,税率相对稳定,分别为7%、3%和2%。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税是我国的三项基建税,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其中,城建税是为了解决城市化进程中的财政压力而设立的税种,税率为7%,计税依据为应纳税销售额。教育费附加是为了支持全民义务教育而设立的税种,税率为3%,计税依据也是应纳税销售额。地方教育附加税则是为了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而设立的税种,税率为2%,计税依据同样也是应纳税销售额。这三项基建税率相对来说比较稳定,也没有太多变化。但需要注意的是,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税率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进行缴税。

如何计算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税?这三项基建税的计算方式都是以应纳税销售额为依据。具体计算方法为:销售额 × 税率 = 应纳税额。其中,销售额指的是应税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即税后的销售额。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税是我国的三项基建税,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在缴纳这些税费时,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进行计算,并按时足额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与建设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应税销售额是指不含增值税、消费税和其他各种税费的销售额。

三个附加税的税率分别是多少

附加税又被称为增值税附加税,增值税附加税一共有三种,是按照国税增值税金额分别计算:

1、城建税=增值税*7%

2、教育附加=增值税*3%

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

增值税附加税是附加税的一种,对应于增值税的,按照增值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其纳税义务人与独立税相同,但是税率另有规定,是以增值税的存在和征收为前提和依据的。通常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增值税的附加费具体税种:附加税费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区域设定不同的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为2%。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是多少

在我国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企业都应该按时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其中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率是建立在三税的基础上的,城建税的税率分为1%、5%和7%三个档次,根据城镇规模大小划分。而教育附加税的税率统一为3%。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在缴纳增值税的时候会同时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

增值税的三个附加税分别是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费附加三种。

1、城建税: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4)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二税”税额之和×适用税率。

2、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的3%。

3、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的2%。

查账征收的:

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营业税已退出历史,不在增收);

2、附加税费:

(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

(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扩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纳税的税收制度:

1、查账征收。这种方法较为严格,适用于账户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另外如果达到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由其他征收方法改为查账征收。

2、核定征收。对于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户,税务部门核定其应纳税额进行征收。

3、定期定额征收。税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时间核定其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和应纳税额进行征收。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第三条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第四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税率计算公式是什么

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下发):

一、统一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尚未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省份,省级财政部门应按照《教育法》的规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制定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省级人民政府于2010年12月31日前报财政部审批。

二、统一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已经财政部审批且征收标准低于2%的省份,应将地绝搏方教育附加的征收标准调整为2%,调整征收标准的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于2010年12月31日前报财政部审批。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教育法》规定和财政部批复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确保基金应收尽收,专项用于发展教育事业,不得源森从地方教育附加中提取或列支征收或代征手续费。

四、凡未经财政部或国务院批准,擅自多征、减征、缓征、停征,或者侵占、截留、挪用地方教育附加的,要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雹宏亩第281号)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教育附加属于政府性基金,专项用于发展教育事业。在广东,已明确规定,该笔收入全额纳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合理安排基金预算支出。

参考资料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城市附加税税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

教育费附加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第50号文的有关规定,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3%缴纳。

1、提取时

借:主营业务税费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2、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费及附加

3、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等

法律依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第三条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者外,任何地区、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教育费附加率。

第四条 依照现行有关规定,除铁道系统、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各专业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的教育附加随同营业税上缴中央财政外,其余单位和个人的教育费附加,均就地上缴地方财政。

第五条 教育费附加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教育费附加纳入预算管理,作为教育专项资金,根据“先收后支、列收列支、收支平衡”的原则使用和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使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逐步增长,不得因教育费附加纳入预算专项资金管理而抵顶教育事业费拨款。

法律分析:

一、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率:

1、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

2、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3%缴纳。

二、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的计税依据:

1、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的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城建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2、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规定,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按照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三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附加税税率各是多少_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