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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抵扣?_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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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0 09:57:16

想必大家对发票都不陌生,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开具一些发票,发票就是大家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的收付款凭证。虽然我们经常看到发票,但是很多朋友对我国发票政策还并不了解,想必很多朋友都听说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用于抵扣进项税的,那么增值税专用发票究竟是如何抵扣的呢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简单来说就是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用于抵扣进项税的,然后用抵扣过后的余额来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抵扣的公式表示: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关于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有些项目不能抵扣,比如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就需要开具没有抵扣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企业购进货物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抵扣条件的可按规定进行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注意事项:

1、普通增值税发票是不能抵扣的,只有增税税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

2、只有纳税人取得的是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若取得的发票为普通发票则不能享受抵扣。

3、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必须符合税法相关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操作步骤:

1、首先需要将税控盘插到电脑的主机上,然后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到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点击需要认证的月份;

2、然后勾选好发票的开票日期,点击查询,注意在勾选发票开票日期时,可以将日期范围选择的大一点;

3、然后勾选收到的纸质需要认证的发票,选择好之后点击保存,然后点击确定并提交;

4、提交之后选择申请统计,统计核对无误后输入密码,勾选认证成功;

5、最后进入电子税务局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就可以抵扣了。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是什么意思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是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额可以抵扣单位开具的销项税额,然后单位根据抵扣后的余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务人员需要登录网上勾选认证平台,选择需要认证的发票,完成认证确认之后才能抵扣。只有完成勾选确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发票抵扣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讲,它与我们平常用到的普通发票是不同的,其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并且只能由一种纳税人使用,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一般纳税人,所以我们通常情况下是不会接触到的。但是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还是有用的。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二、增值税发票抵扣是什么意思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发票,经过认证后,可以做为进项税额,在申报时抵扣购进货物时已缴纳的增值税。

比如:当月购进货物金额为10000,专用发票上开具的税额为1700,这个1700就是可以抵扣的部分,如果卖出金额为11000元,那么开具的专用发票上的税额就为1717元,应纳税额就为1717-1700=17元。

通谷而言:购货是要向对方支付增值税税额,销货时向对方收取增值税税额。你已经支付税额的部分,就可以抵扣。

三、增值税发票的作用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

(二)一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发票连接起来,依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一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这样,各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纳税额之和,就是该商品或劳务的整体税负。因此,体现了增值税普遍征收和公平税负的特征。

增值税发票抵扣是什么意思?实际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我们一般不会起到什么作用,可是对其固有纳税人的作用却是很重要的,从购货方到销货方中间的一系列过程都是需要用到增值税发票的,可见其代表的意义。因此,大家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将增值税发票保管好,以免丢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公司增值税发票怎么抵扣

法律分析:增值税发票抵扣指的是计算增值税的时候准予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使用增值税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即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在180天内进行认证,财务人员需要登录网上认证平台,选择需要认证的发票,完成认证之后才能抵扣。只有完成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税额。

1、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项税-进项税。

2、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准予从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当月的纳税申报期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

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

法律分析: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项税-进项税。

1、凭证条件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

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2、时间条件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增值税发票抵扣的条件是什么?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指的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行为。

国税局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但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继续抵扣进项税额。

1、凭证条件,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 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

2、时间条件,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

第十九条条例第九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首先要取得符合规定的扣税凭证,其次所用用途不是属于第十条的不得抵扣范围。

二、增值税发票抵扣凭证条件: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三、增值税发票抵扣时间条件: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

通过上文可知,国家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增值税发票抵扣的条件,而是明确规定了哪些不能进行增值税发票抵扣,在使用增值税发票抵扣时注意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进行,切勿逃税、漏税。另外一些特殊的增值税发票必须进行验证,注意认证期限,切勿过期。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切勿逃税漏税,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

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抵扣?_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