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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2023_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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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0 10:02:37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2023如下: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工伤赔偿要多久拿到钱,主要看双方是否就赔偿有异议。如果单位没有异议的话,一般在1-6个月内就能很快拿到赔偿金。

1、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

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垫付,后期报销,不需要支付给劳动都本人;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部分费用在完成工伤鉴定,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后,一个月左右可以到公司账户,至于公司什么时候转到工伤职工账户,要看用人单位的效率;

3、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一部分是按月支付,比如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部分费用是在受伤职工离职之后才支付的。

综上所述: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规定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浙江台州工伤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浙江省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浙江金华工伤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有关浙江最低工伤赔偿标准的问题可参考下列内容。一级至四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a、一级为27个月×本人工资;b、二级为25个月×本人工资;c、三级为23个月×本人工资;d、四级为21个月×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至办理退休之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a、一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90%;b、二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85%;c、三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80%;d、四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75%;3、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伤残职工一次性享受上述1、2、3项赔偿项目的,按以下标准计算一次性支付:1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6倍,2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4倍,3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2倍,4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0倍。(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4、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5、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6、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7、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三、五级至六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a、五级为18个月本人工资;b、六级为16个月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安排工作的,此项赔偿无;不能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a、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b、六级为本人工资的60%;3、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4、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因按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5、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6、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7、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由工伤保险支付):a、五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b、六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5个月。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费用,而用人单位不能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提出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工作或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除非劳动者符合《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严重违纪等情形):9、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a、五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b、六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

四、七级至十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a、七级为13个月本人工资;b、八级为11个月本人工资;c、九级为9个月本人工资;d、十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2、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3、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4、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5、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6、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由工伤保险支付):a、七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b、八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c、九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d、十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费用(在劳动合同期满前,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否则构成违法解除,除非劳动者符合《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严重违纪等情形):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a、七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b、八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c、九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d、十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注:

1、省内各市、县、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为准。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法律客观: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浙江省最新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一、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为:a、配偶每月为40%×本人工资;b、其他亲属每人每月为30%×本人工资;c、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基础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倍=382180元。因工死亡的,其供养直系亲属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不满18周岁的,一次性计算到18周岁;其他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计发20周年,但55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a、一级为27个月×本人工资;b、二级为25个月×本人工资;c、三级为23个月×本人工资;d、四级为21个月×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至办理退休之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a、一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90%;b、二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85%;c、三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80%;d、四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75%;3、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伤残职工一次性享受上述1、2、3项赔偿项目的,按以下标准计算一次性支付:1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6倍,2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4倍,3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2倍,4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0倍。(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4、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5、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6、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7、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三、五级至六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a、五级为18个月本人工资;b、六级为16个月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安排工作的,此项赔偿无;不能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a、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b、六级为本人工资的60%;3、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4、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因按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5、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6、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7、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由工伤保险支付):a、五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b、六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5个月。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费用,而用人单位不能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提出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工作或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除非劳动者符合《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严重违纪等情形):9、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a、五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b、六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

四、七级至十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a、七级为13个月本人工资;b、八级为11个月本人工资;c、九级为9个月本人工资;d、十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2、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3、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4、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5、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6、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由工伤保险支付):a、七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b、八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c、九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d、十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费用(在劳动合同期满前,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否则构成违法解除,除非劳动者符合《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严重违纪等情形):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a、七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b、八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c、九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d、十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注:

1、省内各市、县、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为准。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浙江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法律主观:

工伤赔偿标准 ,又称 工伤保险待遇 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未参加工伤保险 期间用人单位 职工发生工伤 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 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 的,由 工伤保险基金 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客观: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浙江省最新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一、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为:a、配偶每月为40%×本人工资;b、其他亲属每人每月为30%×本人工资;c、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基础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倍=382180元。因工死亡的,其供养直系亲属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不满18周岁的,一次性计算到18周岁;其他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计发20周年,但55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a、一级为27个月×本人工资;b、二级为25个月×本人工资;c、三级为23个月×本人工资;d、四级为21个月×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至办理退休之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a、一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90%;b、二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85%;c、三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80%;d、四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75%;3、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伤残职工一次性享受上述1、2、3项赔偿项目的,按以下标准计算一次性支付:1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6倍,2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4倍,3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2倍,4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0倍。(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4、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5、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6、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7、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三、五级至六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a、五级为18个月本人工资;b、六级为16个月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安排工作的,此项赔偿无;不能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a、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b、六级为本人工资的60%;3、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4、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因按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5、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6、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7、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由工伤保险支付):a、五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b、六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5个月。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费用,而用人单位不能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提出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工作或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除非劳动者符合《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严重违纪等情形):9、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a、五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b、六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

四、七级至十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a、七级为13个月本人工资;b、八级为11个月本人工资;c、九级为9个月本人工资;d、十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2、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3、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4、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5、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6、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由工伤保险支付):a、七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b、八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c、九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d、十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费用(在劳动合同期满前,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否则构成违法解除,除非劳动者符合《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严重违纪等情形):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a、七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b、八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c、九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d、十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注:

1、省内各市、县、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为准。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浙江省2023年工伤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2020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2022是什么

浙江省2023年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5、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6、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7、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的认定标准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综上所述,员工在上班期间发生工伤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鉴定,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对伤残情况进行评级,向公司索要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2022

法律分析:2022年工伤新规定主要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时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有所调整。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符合工伤保险因工死亡的规定的,其近亲属可以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死亡补助金、抚恤金等,其中一次性死亡补助金发放的标准为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其中抚恤金的分配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一、浙江工伤赔偿标准2022

1、2022浙江工伤赔偿标准包括: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轮御的住宿费和伙食费腊颂岩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樱码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视同工伤是工伤吗

严格意义上来说,视同工伤并不是真正因工作原因受伤。视同工伤,即视为工伤对待。工伤其原意为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情形,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部分非因工作原因发生伤亡的情形,同样享受工伤待遇,即视同工伤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2023_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