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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附带刑事起诉书_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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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0 10:12:17

法律分析: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范围

法律分析:是指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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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如下:

1、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财产损害赔偿。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如下:

1、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综上所述,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仅对部分共同侵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包括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侵害人,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犯在逃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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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状、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反诉状、撤诉申请书、再审申请书、答辩状、法律意见书、财产保全申请书、调查申请书、辩护词或辩护意见、代理词或代理意见等。

民事附带刑事诉讼书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怎么写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本的写法:

(1)首部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相关信息;

(2)正文写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和证据等;

(3)尾部写致送法院的名称,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和具状时间。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五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二、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书写格式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书写格式如下:

原告:姓名: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姓名: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省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本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告知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 起诉书 (状),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在 刑事诉讼 过程中依法要求被告人或其他责任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文书。一、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的格式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首部应当写明:(1)文书名称,即“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 诉讼 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正文应当写明:(1)诉讼请求;(2)事实与理由;(3)证明损失的 证据 等。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 民事责任 。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尾部应当写明:(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2)附带民事 起诉状 的份数;(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4)具状时间。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检察机关已经对犯罪行为提起 公诉 ,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应当重点写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情况及有关证据。对问题 民事附带刑事诉讼书是什么的解答,请参考以上知识

一、告知附带民事 诉讼 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告知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 刑事诉讼 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一百三十九条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第一百四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 国家赔偿 。 第一百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对符合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和本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告知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第一百四十二条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 公诉 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国家财产、集体财产的,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三条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 监护人 ; (三) 死刑 罪犯的 遗产继承 人; (四) 共同犯罪 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 继承人 ; (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仅对部分共同侵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包括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侵害人,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犯在逃的除外。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放弃对其他共同侵害人的诉讼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相应法律后果,并在裁判文书中说明其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 第一百四十五条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第一百四十六条共同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逃跑的同案犯到案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对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已经从其他共同犯罪人处获得足额赔偿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七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 刑事案件立案 后及时提起。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 起诉状 。 第一百四十八条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 证据 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九条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 立案 。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以及本解释有关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裁定不予受理。 第一百五十条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五日内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及时通知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并制作笔录。 人民法院送达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时,应当根据刑事案件的 审理期限 ,确定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交附带民事 答辩状 的时间。 第一百五十一条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对可能因被告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请,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或者对案件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在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十五日内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至第一百零五条的有关规定,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的规定除外。 第一百五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一百五十四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判决。 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 人身损害 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 护理费 、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 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五十六条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判令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直接向遭受损失的单位作出赔偿;遭受损失的单位已经终止,有权利义务继受人的,应当判令其向继受人作出赔偿;没有权利义务继受人的,应当判令其向人民检察院交付赔偿款,由人民检察院上缴国库。 第一百五十七条审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情况认定其悔罪表现,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第一百五十八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 传唤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 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附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五十九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 一审 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同一审判组织的成员确实不能继续参与审判的,可以更换。 第一百六十条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公诉案件,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进行调解;不宜调解或者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 裁定驳回起诉 ,并告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 二审 期间提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第一百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 诉讼费 。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 刑法 、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六十四条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 综上所述,在社会上的很多的纠纷都不是很简单的一种法律关系,所以在法律中就规定了这种复杂的关系是可以在经历过别的诉讼之后再申请提起民事诉讼,而法官也需要结合实情严肃受理所有当事人的申请,而当事人也需要提交不同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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