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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增值税和滞纳金如何做账务处理?_增值税滞纳金怎么算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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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0 10:15:16

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以商品流转过程中所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增值税申报逾期的,应及时按规定进行补申报。那么补缴增值税和滞纳金如何做账务处理 滞纳金怎么计算

补缴增值税和滞纳金账务处理

1、计算应补缴增值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实际补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缴纳的滞纳金和罚款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4、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滞纳金计算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计算公式:应纳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滞纳金加收率(0.05%)

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

结转增值税的相关会计分录

增值税逾期申报罚款标准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申报纳税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税款滞纳金最高限额规定

企业申报纳税时,都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税款。超过规定时间的,除了补缴税款,还需缴纳相应的滞纳金。那么税收滞纳金如何计算?能能否税前扣除?

税收滞纳金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由以上规定可得,税收滞纳金可根据“滞纳金=应交增值税税额*滞纳天数*万分之五”计算得出。比如:增值税税额是50000(元),超期了12天,则滞纳金为50000×12×0.05%=3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税收滞纳金可以税前扣除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收滞纳金属于不得扣除的支出范围内。因此税收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增值税的滞纳金会计分录

增值税滞纳金应计入营业外支出核算,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滞纳金是多少个点

滞纳金最高限额规定如下:

1、如果是逾期未缴纳税费的滞纳金,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滞纳金不能超过未缴纳的税费;

2、如果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不能超过罚款的数额。

滞纳金的条件如下:

1、依据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行政相对人必须负有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义务,包括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罚款等以给付金钱为内容的义务;

2、行政相对人逾期没有履行金钱给付义务;

3、罚款或滞纳金的数额或标准必须由法律、法规明文作出规定;

4、行政机关有义务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

5、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不予加收滞纳金的情况有:

1、因税务机关责任少缴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2、经批准延期缴纳税款的期间内不加收滞纳金;

3、预缴结算补税不加收滞纳金;

4、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不加收滞纳金等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滞纳金最高不超过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也即滞纳金的具体数额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一般情形下,对于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补缴已退税款是否加收滞纳金?从何时开始算

法律分析:税款的滞纳金比例一般是每日万分之五,当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缴纳税费,从税费逾期的那天起,就会产生税款的滞纳金,纳税人不仅要补交税费,还要缴纳产生的滞纳金。滞纳金是对纳税人或债务人没有按时缴款时,给予的一种经济上的制裁和警告,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国家规定,纳税人如出现欠缴税款的情况,税务机关应当对其定期予以公告,一般会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进行。纳税义务人欠缴税款,并且不接受税务机关给予的相关处理的,税务机关有权停止向其发售发票或者收缴其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国税每天的滞纳金5‰怎么算

日前,某税务机关对一家生产活性炭的企业进行纳税评估,由于企业销售自产的活性炭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在对不得享受优惠的已退税款追缴时,有观点认为,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的退税款已按规定先行征收入库,所以不存在滞纳税款,追缴退税款只需要补缴税款就可以了,不必再加收滞纳金。对此,笔者持反对意见。

增值税即征即退指对规定的行业或企业,税务机关把所征的税款按政策规定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税收优惠,其实质是一种特殊方式的免税和减税。所以,当企业有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项目时,当期多退的增值税款必须予以追缴。而《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可见,企业补缴税款同时加收滞纳金有明确法律依据。

那么,纳税评估补税的滞纳金如何计算呢?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企业何时开始滞纳税款成为计算加收滞纳金的关键。鉴于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管理措施由先评估后退税改为先退税后评估,这样在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不予退税款追缴时,从税款正常入库到退库之前没有发生滞纳税款,自然不会产生滞纳金,但从收到退库税款之日起会因应缴未缴产生滞纳税款。此时点为加收滞纳金的起始时间,符合税收滞纳金立法目的,即滞纳金是基于对纳税人占用国家税款的一种补偿。

因此,笔者认为,纳税评估中发现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的不予退税款必须追缴,同时还应加收滞纳金。只不过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税款退库之日起至实际缴纳之日止。

在我国税款滞纳金应该怎么算

滞纳金等于(最低还款额减截止到期还款日已还款额)乘0.05%

国税局负责收以下税种:

1、增值税;

2、消费税;

3、燃油税;

4、车辆购置税;

5、出口产品退税;

6、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

7、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8、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9、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10、中央税、共享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11、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先征收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印花税);

12、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13、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4、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

15、中央明确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其他有关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第五十三条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将征收的税款缴入国库。

对审计机关、财政机关依法查出的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有关机关的决定、意见书,依法将应收的税款、滞纳金按照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并将结果及时回复有关机关。

滞纳金按每票货物的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单独计算,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不足人民币50元的免予征收。其计算公式为: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0.5‰×滞纳天数。

大多数的属于国家行政收费的项目如若超过规定时间的话都是有滞纳金的,其实这也是属于通过经济制裁的方式统一管理国家的收费项目的,就像是税费的滞纳金,企业一般都是必须在每月规定的时间去缴费、领票的,不管是因何事延误都要额外增收滞纳金的,可是税款滞纳金应该怎么算呢

一、在我国税款滞纳金应该怎么算

滞纳金按每票货物的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单独计算,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不足人民币50元的免予征收。

其计算公式为: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0.5‰×滞纳天数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滞纳金金额=滞纳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税额×0.5‰×滞纳天数

征收滞纳金是税收管理中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在海关监督管理中,滞纳金指应纳税的单位或个人因逾期向海关缴纳税款而依法应缴纳的款项。在会计分录核算中,属于营业外支出。

按照规定,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海关依法在原应纳税款的基础上,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05%的滞纳金。征收滞纳金,其目的在于使纳税义务人承担增加的经济制裁责任,促使其尽早履行纳税义务。

二、税收滞纳金的时间规定

滞纳金的计算从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但有如下两种特殊情况,需要我们注意:

(一)节假日是否加收滞纳金

滞纳金是与税款连带的,如果在确定应纳税款的纳税期限时,遇到了应该顺延的节假日,则从顺延期满的次日起加收滞纳金,但在税款滞纳期间内遇到节假日,不能从滞纳天数中扣除节假日天数。

(二)如何把握企业所得税的滞纳期限

根据现行所得税政策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由于企业所得税的特殊性,实际工作中对于“预缴”和“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两个期限难于把握,理解不一,所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8]63号文件明确规定,“对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检查,宜在纳税人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之后进行。这种检查(包括汇算清缴期间的检查和汇算清缴结束后的检查)查补的税款,其滞纳金应从汇算清缴结束的次日起计算加收,罚款及其他法律责任,应按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因此,现行所得税政策下,纳税人滞纳企业所得税,应从年度结束后那个年度的 6月1日起开始加收滞纳金。

综上所述,税款滞纳金都是滞纳天数乘与税额、和百分之零点五的比例计算的,也就是延期越久滞纳金也是越多的。不过因为每月报税的时间是固定的,所以每逢节假日延误的话不需要交滞纳金,企业都是专人负责交税的,所以一般员工也不会耽误缴税费的,不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想必也是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的。

补缴增值税和滞纳金如何做账务处理?_增值税滞纳金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