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薄应当保存5年时间。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30条有关“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地税机关查验后,按照核销的程序进行销毁。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保管期限至少保存十年。从归档开始算起。
发票存根联保管期限是五年。保存期满经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才能够销毁。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永久也就是长期保管,定期一般可分为10年、30年两类。会计档案定期保管期限如下:
1。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
2。会计档案将原附表1、2中保管期限为3年、5年、10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10年。
3。会计档案将保管期限为15年、25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30年。每个企业都必须按一定的程序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进行账簿登记,如实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
一、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
1。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是30年;
2。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税收会计的会计凭证中,国家金库编送的各种报表及缴库退库凭证、各收入机关编送的报表保管期限为10年;
3。其余会计凭证保管期限为30年。
二、会计账簿类保管期限:
1。日记账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2。明细账、总账、辅助账15年;
3。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账簿永久。
三、会计报表类保管期限: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3年;
2。月、季度会报表企业3年机关事业单位5年;
3。年度会计报表永久。
四、其它类保管期限: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2。财务成本计划3年;
3。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
存根联是一种票据凭证,属于原始凭证,与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组合成为四联发票。
在用途上,存根联一般是指已开具的发票用来存档的,发票联是给对方用来做账的,抵扣联是给对方用来抵扣进项税额的,记账联是自己开完发票后用来记账的。
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最长是5年,保存期满经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才可销毁。
一、发票存根联的用途
1、在用途上,存根联一般是指已开具的发票用来存档的,发票联是给对方用来做账的,抵扣联是给对方用来抵扣进项税额的,记账联是自己开完发票后用来记账的。
2、存根联放入记账凭证里,按规定是不应该另外保存,应由单独保管备查。
二、发票存根联丢失怎么办
发票丢失,补办方法根据发票的种类不同而不同,下面分别介绍:
(一)普通发票丢失的补办办法:
1。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
2。交给客户入账;
3。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
4。然后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
(二)增值税发票丢失的补办办法:
1。把存根联复印,
2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
3。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
4。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发票的存根联要保留五年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如果报税务机关查验,而税务机关未能查验,需无限期保存。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
发票保管的一般规定有哪些
(一)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二)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三)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当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开声明作废,并接受国家税务机关的处罚。
(四)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发票丢失罚则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二)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税务机关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案件,应当立案查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正确
考点发票的管理
解析根据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妥善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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