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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_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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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1 10:06:30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范围为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除外)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济南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0%(含),且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的家庭。

3、单身家庭申请人应年满30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0%(含),且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

4、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已享受最低套型面积标准待遇和正在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济南公租房申请流程

(一)济南户籍的申请路径:

1、领表。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也可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

需进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持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济南本市户籍居民申请住房保障证明,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领取相关表格。

2、填表、准备材料。领表后,申请人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准备相关材料。

3、证明并公示。本市户籍申请人持《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及相关材料,到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合格的分别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

需认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可在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同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认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有关材料齐全且审核合格的送至区民政局。

4、审核。公示合格后,申请人持申请审核表和相关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合格的,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5、核准并公示。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对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核准,并通过比对相关信息,作出是否核准的意见。

6、申请享受优惠政策。区民政局将低收入证明反馈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报送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保障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出具《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申请人凭此证明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在租金、物业费和分配方面的优惠政策。

7、配租。申请受理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摇号排序、选房。

(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路径:

1、领表。由工作单位统一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和《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或《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单身职工申请表,也可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

2、填表、准备材料。领表后,申请单位和申请人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准备相关材料。

3、证明并公示。外来务工申请人持《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单身职工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单位进行盖章确认,并由单位负责进行公示。

4、审核。公示合格后,申请单位持申请审核表和相关申请材料到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合格的,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5、核准并公示。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对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核准,并通过比对相关信息,作出是否核准的意见。

6、配租。申请受理结束后,在规定时间进行摇号排序、选房。

济南怎么申请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要年满十八周岁,具体如下:

公租房的申请步骤:

1、到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

3、审核材料,如果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公告。

4、公示无异议,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

公租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4、申请人要年满十八周岁。

公租房申请的注意事项

1、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接到家庭申请材料2个月内,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完成家庭资格复核工作,并依下列情况做出处理决定,书面告知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

2、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提出续租申请,产权单位收齐相关申请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

3、承租家庭不再符合届时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但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他处住房的,可申请继续承租住房,经市或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后,应按同区域同类型住房的。

4、承租家庭不再符合届时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他处有住房的,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交纳房屋租金。承租家庭仍符合届时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可继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5、产权单位在接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书面意见后,在1个月内完成与承租家庭续租,或收回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6、产权单位无法向承租家庭提供原住房续租的,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同意,可在持有的房源中调配其他房屋给承租家庭。

济南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1.家庭户:家庭住房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以下。

2.单身:年满25周岁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在济南市市区内无住房。

1、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居(村)民委员会予以登记。

经民政部门对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经济状况信息核查后,申报信息属实的,居(村)民委员会于3个工作日内受理,并上报街道办事处。

2、街道办事处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并在居(村)民委员会公示(公示期5天,不计入办理时限) .初审合格的,上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3、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合格的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4、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将申请家庭相关信息在沈阳市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不计入办理时限)。无异议的,于7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信息录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轮候库。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什么?

外来打工人员申请公租房要履行如下相关手续:

(1)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2)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

(3)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

(4)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订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5)配租方案公布后,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意向登记。

(6)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复审。

(7)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8)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

(9)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10)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施行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规定,本地及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该《办法》第7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据此,外来打工人员也可以申请公租房。

所以,济南公租房的申请流程如下: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2023年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

济南申请公租房需要的条件和资料如下:

1、拥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且在济南市无住房;

3、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家庭;

4、单身家庭年龄满30周岁,年均可支配收入为本市收入水平60%的。

5、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6、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需认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应填写《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济南市城市低收入诚信申报书、《济南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并准备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人口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租房怎样申请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公租房

2023年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下面让我们看看具体申请条件吧。

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济南公租房预登记10月10日开始

济南公租房预登记工作将于10月10日至11月30日正式进行,凡参加预登记且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正式申请条件的家庭和单身职工的单位,将优先安排摇号选房。

二、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济南公租房申请标准

(一)家庭申请标准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想获得预登记资格需要符合三个标准

1、本市市内六区和高新区常住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成员在市级(含)以下单位就业或自主择业(含无业)的家庭,单身的需年满40周岁。

2、收入标准方面: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万元(含)。

3、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含)以下;年满40周岁的单身住房困难标准为无房。

(对于家庭现有住房,本次也作出了具体的说明,共包括了五种情况。

这五种住房情况包括:私有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单独居住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住房(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有住房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未满五年的、无法证明不属于申请家庭的现住房。)

同时,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享受43平方米拆迁保障及已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不予预登记。

(二)单身职工申请标准

1、市级(含)以下单位的正式职工或与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

2、在本市市区无住房。

三、济南公租房价格

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将实行政府指导价,租金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管理、市财政部门制定,每2年向社会公布1次,原则上不高于同地区市场平均租金的70%,并根据贷款利息、地段、朝向、楼层、物业服务标准、维修费、配租对象类别和收入分别确定。

四、济南公租房预登记程序

(一)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预登记程序包括

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持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工作单位填表登记;工作单位汇总后,持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预登记表(一)和表(二)及申请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统一报单位所在区(含济南高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家庭成员均无工作单位的:持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下同)填表登记;各街道办事处汇总后,持预登记表(一)和表(三)及申请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统一报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二)单身职工预登记程序包括

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工作单位填表登记;工作单位汇总后持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预登记表(四)、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统一报单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预登记所填表格由单位、街道办事处统一到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也可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

公租房的申请标准

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需准备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

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5、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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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为:第一,公租房的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公租房的申请人有工作单位或稳定收入,并且连续缴纳社会养老统筹保险满一年以上。第三,公租房的申请人不可以正在享受房产局其它住房保障。第四,申请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第五,公租房的申请人不能拥有车辆、工商登记。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 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二)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月收入包括工资、薪 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 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三) 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 主城区未转让住房。(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在大多数的城市,几乎都会有一批经济比较困难的人群。为了解决济南此类人的住房问题,济南政府出台了一些公租房的政策,以便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2020,顺便来说说济南公租房可以购买吗以及济南公租房多少钱一个月。

一、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2020

1、家庭户申请条件

(1)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除外)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含);

(3)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

(4)作为家庭户提出申请时,应以核心家庭为单位,并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其中未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

2、单身人员申请条件

(1)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

(2)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含);

(3)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

(4)年满30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以下住房认定为申请家庭住房:

(1)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含宅基地住房);

(2)承租的公有住房;

(3)已办理预售备案的住房;

(4)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

(5)已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而出售房产未满3年的,不受此条款限制);

(6)单独居住的父母或子女住房;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二、济南公租房可以购买吗

1、济南公租房可以购买吗

据小编致电济南市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得知,济南公租房目前是不可以购买的,只能。

2、济南公租房办理材料

(1)办理收入认定凭证所需材料:所有家庭成员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原件,离婚的要带离婚证原件及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原件)等所有材料的原件

(3)办理低收入认定所需材料:《收入认定凭证》、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收入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温馨提示:各区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的材料都有所不同,具体的以现场办理的要求为准。

三、济南公租房多少钱一个月

1、配租标准

家庭成员2人(含)以下,配置1套一室户住房,其中单亲家庭带1名异性子女的配置1套二室户住房;家庭成员3人(含)以上的,配置1套二室户住房。

2、租金

公租房的租金按照家庭收入的不同实行“差别化租金”,符合本年度公租房申请标准的家庭,租金标准共分为以下三档:

(1)符合我市2012年度确定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和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且享受生活保障的,公租房标准执行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

(2)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3321元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不超过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

(3)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不超过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50%。

以上数据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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