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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险的保险费率是多少_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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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2 09:50:52

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

1.费率(‰)

1)建筑工程部分(工期费率)

住宅大楼1.4-1.8

综合性大楼1.6-2.2

商场、办公大楼1.7-2.2

旅馆、医院、学校大楼2.1-2.8

厘定上述费率范围的基点是:

(1)无特种巨灾风险区

(2)保险金额为UD$1500以下的项目

(3)施工期限为1-1年半(不含保证期)

(4)楼高在20层以下

(5)免赔额UD$2500左右

若超过以上范围,承保公司需要在此费率基础上加费30%-50%

仓库及普通工厂厂房2.4-2.8

道路2.6-3

码头3-3.5

水坝隧道、桥梁、管道的工建部分3.2-4.5

2)建筑用施工机器、设备部分(年度费率)

A.各类起重机、升降机、传送设备9-14

B.各类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铲车、特种车辆8-10

C.其他各种施工机具6-8

3)加保第三者责任(工期费率)

有累计赔偿限额者为累计赔偿限额的2.8-3.2

无累计赔偿限额者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3.5-5

加保“交叉责任”,视危险大小加收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的10-25

4)加保保证期保险(保证期为12至24个月不等,属一次性费率)有限的保证期责任按建筑工程部分费率的10%-15%加收。扩大的保证期责任按建筑工程部分费率的15%-25%加收。

5)附加保障部分(工期费率)

附加保障的费率应视具体危险程度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无特别风险,每增加一项附加保障,应加收0.2%。

2.免赔额

1)物质损失部分的免赔额有两类:各保险项目的免赔额和特种危险的免赔额。免赔额的高低,工地自然地理条件,工期长短因素等,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现将各项免赔额的掌握幅度规定如下:

(1)建筑工程部分:一般为US$2000-US$50000。也可以分别规定自然灾害的免赔额与其他损失的免赔额。自然灾害免赔额一般比较大些(如US$50000),其他损失免赔额一般比较小些(如US$2000)。

(2)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一般为US$500-US$1000,或同时再规定损失金额的15%-20%,以高者为准。

(3)其他保险项目:一般为US$500-US$2000。场地清理费用一般不规定单独的免赔额。

(4)特种危险:一般这和美元在US$10000-US$50000左右。特种危险指地震、海啸、洪水、暴雨和暴风造成的危险。除免赔额外,为控制巨灾损失,还有一个免赔额的规定,即特种危险造成的保险财产物质损失的赔偿总额。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事故,赔款均不能超过限额。总的幅度,一般可按物质损失部分总保险金额的80%上下掌握。对于这类风险不大或基本上没有的地区,也可不规定。

2)第三者责任部分只对财产损失固定每次事故的免赔额(具体可参照安装工程险部分的有关规定),对人身伤亡无免赔额的规定。

3)上述规定的免赔额,均为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额。如一次事故同时涉及一项以上的的保险项目时,选其中最高的一个免赔额。

4)免赔额的规定与费率的增减有直接关系。如上述基础上免赔额增加两倍(即为原来的三倍),费率最多可在原有基础上降低百分之五;(如原费率为3‰,可降低为2.85‰)如免赔额增加三倍,费率最多可降低百分之十。

赔偿处理

(一)对保险财产遭受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以支付赔款或以修复、重置受损项目的方式予以赔偿,但对保险财产在修复或重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所产生的额外费用,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二)在发生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的损失后,本公司按下列方式确定赔偿金额:

1.可以修复的部分损失——以将被保险财产修复至其基本恢复受损前状态的费用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但若修复费用等于或超过保险财产损失前的价值时,则按下列第2项的规定处理;

2.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以保险财产损失前的实际价值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但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3.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三)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四)在发生本保险单第三者责任项下的索赔时:

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2.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3.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五)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是多少

费率(‰)

1)建筑工程部分(工程费率)

住宅大楼1.4-1.8

综合性大楼1.6-2.2

商场、办公大楼1.7-2.2

旅馆、医院、学校大楼2.1-2.8

厘定上述费率范围的基点是:

(1)无特种巨灾风险区

(2)保险金额为ud$1500以下的项目

(3)施工期限为1-1年半(不含保证期)

(4)楼高在20层以下

(5)免赔额ud$2500左右

若超过以上范围,承保公司需要在此费率基础上加费30%-50%

仓库及普通工厂厂房2.4-2.8

道路2.6-3

码头3-3.5

水坝隧道、桥梁、管道的工建部分3.2-4.5

2)建筑用施工机器、设备部分(年度费率)

a.各类起重机、升降机、传送设备9-14

b.各类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铲车、特种车辆8-10

c.其他各种施工机具6-8

3)加保第三者责任(工期费率)

有累计赔偿限额者为累计赔偿限额的2.8-3.2

无累计赔偿限额者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3.5-5

加保“交叉责任”,视危险大小加收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的10-25

4)加保保证期保险(保证期为12至24个月不等,属一次性费率)有限的保证期责任按建筑工程部分费率的10%-15%加收。扩大的保证期责任按建筑工程部分费率的15%-25%加收。

5)附加保障部分(工期费率)

附加保障的费率应视具体危险程度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无特别风险,每增加一项附加保障,应加收0.2%。

有承包一工程,想要请问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是怎么计算

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

1. 费率(‰)

1)建筑工程部分(工期费率)

住宅大楼1.4-1.8

综合性大楼1.6-2.2

商场、办公大楼1.7-2.2

旅馆、医院、学校大楼2.1-2.8

厘定上述费率范围的基点是:

(1)无特种巨灾风险区

(2)保险金额为UD$1500以下的项目

(3)施工期限为1-1年半(不含保证期)

(4)楼高在20层以下

(5)免赔额UD$2500左右

若超过以上范围,承保公司需要在此费率基础上加费30%-50%

仓库及普通工厂厂房2.4-2.8

道路2.6-3

码头3-3.5

水坝隧道、桥梁、管道的工建部分3.2-4.5

2)建筑用施工机器、设备部分(年度费率)

A.各类起重机、升降机、传送设备9-14

B.各类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铲车、特种车辆8-10

C.其他各种施工机具6-8

3)加保第三者责任(工期费率)

有累计赔偿限额者为累计赔偿限额的2.8-3.2

无累计赔偿限额者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3.5-5

加保“交叉责任”,视危险大小加收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的10-25

4)加保保证期保险(保证期为12至24个月不等,属一次性费率)有限的保证期责任按建筑工程部分费率的10%-15%加收。扩大的保证期责任按建筑工程部分费率的15%-25%加收。

5)附加保障部分(工期费率)

附加保障的费率应视具体危险程度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无特别风险,每增加一项附加保障,应加收0.2%。

2. 免赔额

1)物质损失部分的免赔额有两类:各保险项目的免赔额和特种危险的免赔额。免赔额的高低,工地自然地理条件,工期长短因素等,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现将各项免赔额的掌握幅度规定如下:

(1)建筑工程部分:一般为US$2000-US$50000。也可以分别规定自然灾害的免赔额与其他损失的免赔额。自然灾害免赔额一般比较大些(如US$50000),其他损失免赔额一般比较小些(如US$2000)。

(2)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一般为US$500-US$1000,或同时再规定损失金额的15%-20%,以高者为准。

(3)其他保险项目:一般为US$500-US$2000。场地清理费用一般不规定单独的免赔额。

(4)特种危险:一般这和美元在US$10000-US$50000左右。特种危险指地震、海啸、洪水、暴雨和暴风造成的危险。除免赔额外,为控制巨灾损失,还有一个免赔额的规定,即特种危险造成的保险财产物质损失的赔偿总额。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事故,赔款均不能超过限额。总的幅度,一般可按物质损失部分总保险金额的80%上下掌握。对于这类风险不大或基本上没有的地区,也可不规定。

2)第三者责任部分只对财产损失固定每次事故的免赔额(具体可参照安装工程险部分的有关规定),对人身伤亡无免赔额的规定。

3)上述规定的免赔额,均为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额。如一次事故同时涉及一项以上的的保险项目时,选其中最高的一个免赔额。

4)免赔额的规定与费率的增减有直接关系。如上述基础上免赔额增加两倍(即为原来的三倍),费率最多可在原有基础上降低百分之五;(如原费率为3‰,可降低为2.85‰)如免赔额增加三倍,费率最多可降低百分之十。

赔偿处理

(一)对保险财产遭受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以支付赔款或以修复、重置受损项目的方式予以赔偿,但对保险财产在修复或重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所产生的额外费用,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二)在发生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的损失后,本公司按下列方式确定赔偿金额:

1. 可以修复的部分损失——以将被保险财产修复至其基本恢复受损前状态的费用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但若修复费用等于或超过保险财产损失前的价值时,则按下列第2项的规定处理;

2. 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以保险财产损失前的实际价值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但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3. 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三)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四)在发生本保险单第三者责任项下的索赔时:

1. 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2. 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3. 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五)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建工一切险三者费率保额怎么确定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如下:

1、建筑工程一一被保险工程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原材料费用、设备费用、建造费、安装费、运保费、关税、其他税项和费用,以及由工程所有人提供的原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施工用机器、装置和机械设备一一重置同型号、同负载的新机器、装置和机械设备所需的费用;

3、其他保险项目一一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商定的金额。

(二)若被保险人是以被保险工程合同规定的工程概算总造价投保,被保险人应:

1、在本保险项下工程造价中包括的各项费用因涨价或升值原因而超出原被保险工程造价时,必须尽快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据此调整保险金额;

2、在保险期限内对相应的工程细节作出精确记录,并允许本公司在合理的时候对该项记录进行查验;

3、若被保险工程的建造期超过三年,必须从本保险单生效日起每隔十二个月向本公司申报当时的工程实际投入金额及调整后的工程总造价,本公司将据此调整保险费;

4、在本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限届满后三个月内向本公司申报最终的工程总价值,本公司据此以多退少补的方式对预收保险费进行调整。人生处处有风险,购买意外险规避风险是不错的选择。以下推荐一些综合保险给您参考:

“太平福寿”意外伤害保险

太平人寿是一款保障全面的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额度均衡,非常适合作为社保补充进行购买。

1、普通意外保险金10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2万元;

2、飞机意外保险金50万元,火车轮船保险金20万元,客运汽车保险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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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被保险人包括业主、承包商、分包商、咨询工程师及贷款的银行等。保险期限依据实际工期而定,总保险期可长达数年。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费率是这样确定的:

1、建筑工程保险费率的组成

(1)建筑工程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项目、安装工程项目、场地清理费、工地内已有的建筑物、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的其他财产等,为一个总的费率,整个工期实行一次性费率。

(2)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为单独的年度费率,如果保期不足一年,按短期费率计收保费。

(3)保证期费率,实行整个保证期的一次性费率。

(4)第三者责任险,实行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

2、确定建筑工程保险费率的依据

(1)保险责任范围的大小,它与保险费率成正比。

(2)工程本身的危险程度。

(3)承包人及其他工程关系方的资信、经营管理水平及经验条件。

(4)保险人本人以往承保同类工程损失的记录。

(5)工程免赔额的高低及第三者责任和特种危险的赔偿限额。免赔额的高低与费率成反比,第三者责任和特种危险的赔偿限额则与费率成正比。

什么是建筑工程保险费率,建筑工程保险如何赔偿

从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的组成、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的制定依据、保险费的交纳来讲解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通常要根据风险的大小确定,它由五个分项费率组成。

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的组成

·业主提供的物料及项目、安装工程项目、场地清理费、工地内现存的建筑物、业主或承包人在工地的其他财产等为一个总的费率,规定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

·施工用机器、装置及设备为单独的年度费率,因为它们流动性大,一般为短期使用,旧机器多,损耗大,小事故多。因此,此项费率高于第1项费率。如保期不足一年,按短期费率计收保费。

·第三者责任险费率,按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计取。

·保证性费率,按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计取。

·各种附加保障增收费率或保费,也按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计取。

2)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的制定依据

建筑工程一切险没有固定的费率表,其具体费率系根据以下因素结合参考费率表制定:

·风险性质(气候影响和地质构造数据,如地震、洪水或水灾等);

·工程本身的危险程度,工程的性质及建筑高度,工程的技术特征及所用的材料,工程的建造方法等;

·工地及邻近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有无特别危险源存在;

·巨灾的可能性,最大可能损失程度及工地现场管理和安全条件;

·工期(包括试车期)的长短及施工季节,保证期长短及其责任的大小;

·承包人及其他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各方的资信、技术水平及经验;

·同类工程及以往的损失记录;

·免赔额的高低及特种危险的赔偿限额。

工程保险往往有免赔额和赔偿限额的规定。这是对被保险人自己应负责任的规定。如果免赔额高、赔偿限额低,则意味着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大,则保险费率就应相应降低;如果免赔额低、赔偿限额高,则保险费率应相应提高。

3)保险费的交纳

建筑工程一切险因保险期较长,保费数额大,可分期交纳保费,但出单后必须立即交纳第一期保费,而最后一笔保费必须在工程完工前半年交清。

如果在保险期内工程不能完工,保险可以延期,不过投保人须交纳补充保险费。延展期的补充保险费只能在原始保险单规定的逾期日前几天确定,以便保险人能及时准确地了解各种情况。

工程险的保险费率是多少_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