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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_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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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3 09:52:38

法律分析: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认定的标准分别是: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在同一个交通事故中,双方的过错程度相同或者相近。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如何划分

法律主观:

法律对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应当在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责任。这就是说事故的责任是根据双方的过错大小进行确定的。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的划分,需要视情况而定: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书包括: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3、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4、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5、还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

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打122,报告交警。车辆有保险的,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到现场;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根据当事人的过错责任和责任态度决定的,交通事故的责任一般分为全责、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五个等级,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的态度和行为以及事故造成原因决定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一、车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一)、当事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该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确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逃逸方当事人的责任;没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确定其无责任。

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二)、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按照以下规则认定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1、事故一方当事人因具有违反各行其道、让行规定等严重过错行为而发生事故的,负事故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因具有一般过错行为而发生事故的,负事故次要责任。

2、事故双方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相当的,承担同等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我国《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

较为粗略的划分。

(一)、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具体内容如下: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

4、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级

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彼此对应的,即全部责任对应无责任、主要责任对应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

最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决定,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需要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有异议然后申请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公安机关根据事故发生的录像等证据判定当事人的责任。

事故责任认定书 的内容如下: 1、当事人、车辆、道路等情况; 2、交通事故的清晰发生经过; 3、责任认定分析过程; 4、作出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 的交管部门名称、准用章以及日期; 5、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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