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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在个人手里怎么办_个人档案在自己手里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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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3 09:58:55

档案如果在个人手上,情况有两种,个人失业或公司没有档案接收能力,可以用个人或企业的名义存到人才市场。

档案在个人手里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如果档案在自己手里的时间没有超过两年,那么就尽早的把档案存到人才市场,或是打回生源地。如果已经找到了能够接收档案的单位,也可以选择把档案交到单位保存。

2、超过两年以上应该就是死档了,可以去所在地的档案局问问看能不能补办。如果可以补办,那么,需要回到小学,中学,高中去开证明,证明从这些学校毕业,开证明的时候记得带毕业证。

3、然后要去学校所在地的教育局加盖公章,证明上要有教育局和学校两个公章。然后去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及派出所各开一个证明。如果是大学毕业,还需要有大学毕业证书复印件,然后带着自己的两张照片,还有身份证,就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回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存放档案的流程具体如下:

1、根据个人情况准备相应材料,到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开调档函时需要把费用交了,然后办事人员会提醒档案中要有以下4种材料:报到证、转正定级表、档案转递单、行政和工资关系介绍信;

2、拿到调档函后到档案存放的地方调取档案,档案要是密封的话可以本人携带;

3、拿着档案回到人才中心后,交给办事人员,办事人员会检查档案中是否缺材料;

4、如果检查出缺材料的话会让补齐,这时候有两种可能,一是档案退回,补齐后一起返回;二是档案办事人员收下,给开具一个《补充档案材料通知单》,把材料准备好后把要补的材料和通知单一起送回去即可;

5、档案收下后,办事人员会开具一个《委托管理人事档案证明函》,这个是把档案存在人才中心的证明。

综上所述,档案最好放在人才市场或者是单位,自己拿在手里会成为死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形成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依法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在自己手里怎么处理

个人档案在自己手里的处理方法如下:

你需要将未拆封的档案拿到你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街道有个专门的部门是做档案激活的,然后,如果你有工作,需要再做个招工手续,才能将档案转到人才,这样你的档案才算是正常了。你最好去你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先咨询一下,各地手续不太一样,但大体是这样的步骤。

相关规定:对于滞留在个人手中的职工档案,持档人可从即日起向户口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档案材料认定和接转申请,申请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自持的职工档案及认定申请书。各区县的职介机构都会由指定的受理窗口负责办理相应接转手续。

什么是个人档案

在工作之前,档案中一般包括:履历表;自传材料;初、高中、大学、各类业余考试、技能考试的成绩单和等级证明;在校期间的鉴定表、体检表;中、高考报考表,志愿表,有的还有高考试卷;毕业生登记表,论文评语,分配工作表;入团、入党申请书,政审表,思想汇报等。

工作后的情况就不一定了,有的公司会调档,有的不会,所以情况不一。

档案可以放在自己手里吗

档案在自己手里处理方法:可以找关系激活,将档案直接存放在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如果无法实现第1条,可以找找社会上的档案服务机构来启动档案激活,然后存入户籍地的人才中心。

一、档案转递时需要注意事项

办理档案转出时还需注意:接收机构是否同意个人携带转递档案。因为有的公司无法办理机要转递档案,但如果接收单位不接受个人携带档案转递,这时你将档案从原单位取出后无机构接收,将成为“死档”状态。档案成为“死档”,如入职国企,事业单位、考公务员、考研究生、出国留学、职称评审等手续,都将有所影响,所以在办理档案转递时一定要提前咨询档案接收单位具体要求,千万不可随意转出档案。

二、档案自己拿着多久失效

档案在自己手里超过两年的话就会变成死档。如果你能确定从今以后你不用档案了,那你就自己拿在手中;如果你以后还想就业、考公务员或是考更高的学历,那就要将档案托管;如果有一段时间档案是在你自己手中,那这段时间在档案中就没有记录,就没人能证明这段时间你的去处;档案只能是在两个有权管理档案的部门之间交接,如果你以后想转移档案时档案在自己的手中,那接收单位完全可以拒绝接收。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具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

个人档案一直在自己手里怎么办

法律分析:档案不可以在自己手里存放,这样就变成了死档。死档:

1. 、因为工作流动、违约跳槽、下海经商、单位改制、破产等原因,一直没有管理自己的档案,有些毕业生没有找到接收单位索性把档案放在自家的抽屉里,多年的经历、评价全部是空白,像这些“无人问津”的档案称之为“死档案”。

2、因个人等原因而需要调走各种档案,但是又由于种种客观与主观原因致使档案未能投递到指定场所,而产生滞留的现象叫做死档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象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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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档案可以放在自己手里吗

个人档案一直在自己手里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来解决:

1、毕业后档案在自己手上情况,可以找学校帮忙转到人才中心。

2、毕业后档案在自己手上,封条已经拆封了的情况,需要拿着档案找原毕业的学校密封,再让学校公对公的形式转到人才中心。

3、离职后档案在自己手上是密封的,需要原工作单位公对公的形式转到工作所在地的人才中心或户籍地的人才中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八条 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档案可以放在自己手里么

一、个人档案可以放在自己手里吗?

1、个人档案是不可以放在自己手里的。个人档案需要存到具备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进行保管,并且还要按时完善档案材料,完善材料后还要将学生档案转为人事档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四条

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

二、行政处罚进入个人档案吗?

行政处罚决定是进入个人档案的,一般正常生活没有影响,工作可能有影响,行政处罚在相应的执法机构会存有案底。目前中国大陆已经着手建立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对犯罪人员信息进行合理登记和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上述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进行。其目的就是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有效防控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也有助于保障有犯罪记录的人的合法权利,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法律分析:档案是不能自持。档案需要存到具备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进行保管,并且还要按时完善档案材料,完善材料后还要将学生档案转为人事档案。由于档案本身具有其本身的真实性、原始性、保密性、服务性等等特征,如果档案放到自己个人手里就很容易发生篡改或更换材料等情况。档案放在自己手里的时间过长还会使得档案处于死档的状态,档案一旦成为死档就无法正常使用,失去了它原有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标准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任何个人不得将标准档案占为私有,凡损坏、隐匿、丢失或泄密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四条 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

第四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二)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三)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四)篡改、损毁、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五)将档案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六)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七)不按规定向社会开放、提供利用档案的;(八)明知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而不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档案损毁、灭失,或者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整改的;(九)发生档案安全事故后,不采取抢救措施或者隐瞒不报、拒绝调查的;(十)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毁、灭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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