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数码科技 > 焚书坑儒是谁干的_焚书坑儒的历史背景

焚书坑儒是谁干的_焚书坑儒的历史背景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热度:0

时间:2024-02-23 10:01:24

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焚书坑儒,意在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进一步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见解,但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

焚书坑儒是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统制思想文化而采取的措施。战国时期,由于社会关系发生的激烈变动,学术界呈现出一种学派林立、百家争鸣的局面。至其末年,诸国由分裂归于统一;与之相应,思想文化也出现了力求兼收并蓄、冶熔各家学说于一炉的趋势。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运用封建国家的权力,强制推行思想文化的统制政策。焚书坑儒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发生的。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大宴群臣。博士淳于越重提恢复分封制的主张,认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

丞相李斯反驳指出,时代不同,治理方法也应有所不同。儒生“不师今而学古”,“道古以害今”(《史记·秦始皇本纪》),如不禁止,不利于政令的贯彻执行,统一局面将遭破坏。

因此建议:凡《秦纪》以外列国史书皆焚毁;除博士官外,私藏《诗》、《书》、百家语者,限期交官府烧毁;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灭族;官吏知情不举者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面,罚四年筑城劳役;仅医学、卜筮、种树(农业)之书不烧。欲学法令者以吏为师。

秦始皇批准李斯建议,下令施行。这就是焚书事件。次年,又发生了坑儒事件。从性质上讲,坑儒是焚书的继续,但起因有所不同。

秦朝焚书坑儒的背景和后果

作为千古名帝--秦始皇,虽然在位时间并不长,但他在政治上的不同凡响,赢得后人的好评。但是,就有着这样的一件事情,历经2000多年遭到后人的唾骂,甚至称之为暴君。其原因就是实行焚书坑儒的措施。关于这次的焚书坑儒事件,直接发生原因就在于当初的分封和郡县制度。当时秦始皇平扫天下,在政治,经济领域上实行改革,但这一切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统一之前,就在要不要分封诸侯的问题上发生了争执。

但也有人坚持封国土,建诸侯制度。于是秦始皇力排争议采取了李斯等人的话,实行了郡县制度。但是仍然有多人不同意这样做,他们是希望秦始皇能够按照先王的做法。他们认为春秋战国之所以战乱不停,就是因为分封造成的后果。只有废黜分封的制度才能免受战乱。可是秦始皇不听劝阻,最终还是走上了法家的治国之路,在很多事情上抑古尊今。于是就激发了这批知识分子的极为不满甚至发起诋毁,于是开始对秦始皇颁布的相关指令进行指责和攻击。在这种情况下,秦始皇听信小人的话,采取了焚书坑儒这样一个极端的手段。众多知识分子在此次措施中遭到坑杀,大量的图书也被烧成灰烬。这样的措施其结果摧毁了许多文化宝典,毁灭了先秦宝贵文化,更是中国文化史上一次空前的灾难。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有过焚书坑儒的举措,长久以来,人们对这件事情似乎没有一个正解。都只是看到了它不利的一面却没看见它的好处,事实上,它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关于焚书坑儒的原因,简略的讲有两个方面。其一:想要政治上的统一,就必须达成文化上的统一。在春秋战国时期,在思想方面就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这一局面对当时的社会发展和革命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自秦朝统一以来,就实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而要想是统治与思想相适应,就必须做出思想上的统一。可是那时的思想以及文化上的繁杂已经成为实现统一的障碍。所以在那时也只有结束百家争鸣的文化现象才能使思想文化适应政体上的统一。其二:以儒家思想和一些法令、策略跟秦朝实行的政体统治是不融洽的。自战国以来,士人们就养成了注重道德修养,轻视为官敛财的人格理念,他们追求的是人格修养上的提高,蔑视王侯,不愿意改变自己的思想顺从秦朝的统治,开始出现议论秦朝政治的声音,认为秦朝的大官阳奉阴违,表面上像是按照一些大圣人做官,其事实上却做一些 *** 的勾当。自从秦国商鞅变法以来就对一些奉行法术,以儒治国的思想理念有所不容。从现在的角度上看,焚书坑儒统一了思想,造就了中国大一统的局面。在那时的情况下,为了巩固统一,禁止以古反今的活动行为,从而采取思想统一的措施是必行的。

千古名帝--秦始皇,为了实现大一统的社会,做了许多留名千史的事情。但是,就有着这样的一件事情,历经2000多年遭到后人的唾骂,甚至将他称之为暴君。其原因就是实行焚书坑儒的措施。焚书坑儒这一事件中到底烧了多少书,却无人知晓。但是清楚的是,当时秦朝的统治对人民的刑罚残酷,剥削严重。当然在思想上面也是严格禁锢的。对于焚书坑儒这件事是秦始皇在意识形态领域对有不同意见的有士之人所进行的残酷镇压。在一次宴会上,始皇很是高兴,可有一个思想固执的人叫做淳于越的,本是齐国人。他当时就当场批评周青臣是阿谀奉迎的人。紧接着他又批评了秦始皇废除分封制度以及郡县制的举措。又举列说,如果有大臣发生篡权的事情,始皇是没有办法救自己的。随后他讥讽到始皇不遵循古道,政治是不能长久的。丞相李斯当场与他反驳,斥责淳于越是愚蠢的儒士,还谴责儒士们口是心非。他认为朝廷上有儒士们的存在对当今的朝政是有危险的,于是强烈建议秦始皇打击他们的活动,还提出焚书的建议。在李斯的一席话下,秦始皇批准并实行了这个建议,于是就出现了史上的焚书坑儒事件。

关于此次焚书的数目并无人知晓,但关于书目的大致范围确定是:第一、史书除了《秦记》以外的所有相关的六国史全部烧掉。第二、《诗》、《书》、百家语除了博士官收藏的以外,有关其他人写的藏书都要集中到郡部那里,由郡守等人相互监督烧掉;第三、有《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第四、有关医药、占卜、种树等书不在焚烧范围里面。

秦始皇为什么要焚书坑儒?是因为看到了儒家对社会发展有弊端吗?

韩非主张独尊法家,禁止其他各家学说;反对藏书,主张焚书。他说:“知者不以言谈教,而慧者不以藏书。”这直接导致了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事件。从本质上说,这是一种实行思想文化专制的愚民政策,严重阻碍了科学与文化的发展和继承。

秦始皇焚书坑儒,意在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反对是古非今,打击方士荒诞不经的怪谈异说,但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这一点和秦始皇采用的其他措施有所不同,是秦始皇、李斯所始料不及的。虽然是为了加强思想控制,并在短时间内得到了成功;但不利于国家长治久安,不利于社会发展,钳制了当时人们的思想,并且手法残忍,残暴。

焚书坑儒是怎么一个故事

秦始皇焚书坑儒是两件事,虽然起因不同,但实质上都一样。

一、焚书的起因

中央集权郡县制郡县制施行七年之后,在以此庆典酒会上,儒生博士淳于越再次提出分封皇子的事。而分封皇子的前提必须是建立封地制度。这是对现行政治制度的挑战和否定。当场,丞相李斯就站出来反对,并揭露,这帮儒生为主的“诸生”一直在民间抹黑中央集权郡县制,以人治理论诋毁中央集权郡县制。于是,引发了焚书。焚书实际上是禁止《诗经》、《尚书》等人治理论的私下传播。禁止传播、收藏,查到传播、收藏的一律焚烧。但是,博士宫例外,医学等实用技术书籍不少。

二、中央集权郡县制

春秋战国时期是分封制,分封制以及具体的井田制是在周朝得到完善的。但同时,也是激化社会矛盾,引发几百年内战的根源。春秋五霸、战国七雄、春秋无义战、高山为骨深谷为陵等等,这些那个时期特有的词汇,都是很国内战争联系起来的。

秦朝究竟是施行分封制,还是中央集权郡县制是有过庙堂讨论的。最终秦始皇拍板施行中央集权郡县制,给出的理由是“再施行分封制,是树兵也”。通俗地说,施行分封制,又埋下了内战的种子。因此,在当时而言,中央集权郡县制扼制内战的需要;在现代而言,中央集权郡县制是反对分裂的需要。

因此,淳于越以及其代表的儒家,在当时鼓吹分封制,客观上就是鼓吹分裂。以分封制为背景,中华因秦始皇统一中国、并施行中央集权郡县制,到现代,成就了现代的56个民族大团结的中国。同为分封制的欧洲,也曾有过拿破仑努力统一,但是最终没有实现。到现代,欧洲为欧盟而努力,同时还有英国退出欧盟。虽然欧洲总体说来是比较富裕、也比较先进的国家,但是欧洲各国实际上并非完全主权的国家----国防是靠美国,换句话说,军权主要在美国。

三、反对分裂是中华的共识并列为法律的

作为历史上主张分裂的儒家,被焚书、被坑儒(实际上不是坑儒,是坑诸生),有问题吗?在我看来,执意分裂中国的,都应该被判处死刑。不管是诸生、还是儒生,杀了是理所当然的。

至于题主说的,儒家的弊端。我觉得这个问题太难了。

焚书坑儒

秦始皇焚书坑儒,意在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反对是古非今,打击方士荒诞不经的怪谈异说,但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这一点和秦始皇采用的其他措施有所不同,是秦始皇、李斯所始料不及的。

荀子学派法家学派与孔孟正统派儒学的斗争,集中表现在中央集权(地主政治)与分封诸侯(领主政治)的争论上,终于爆发了焚书坑儒的大破裂。前二二一年,初并天下,以丞相王绾为首的群臣,都主张在离秦较远的燕齐楚等地分封皇子为王,独廷尉李斯反对分封。秦始皇从李斯议,确定行施郡县制度。前二一二年,秦始皇大宴群臣,博士齐人淳于越倡议,主张学古法,分封皇子功臣为诸侯。丞相李斯斥儒生不师今而学古,各尊私学,诽谤朝政,惑乱民心,建议禁私学。办法是除了史官所藏秦国史记以外,别国史记一概烧毁;除了博士官所藏图书,私人所藏儒家经典和诸子书一概送官府烧毁。下今后三十天不送所藏私书到官府,罚筑长城四年。聚谈诗书的人斩首,是古非今的人灭族,只有医药、卜箍、农作书不禁。民间求学以吏为师。秦始皇从李斯议,实行了焚书法令。前二一一年,方士求神仙不得,畏罪逃走,秦始皇太怒,活埋儒生四百六十余人。这个焚书坑儒的野蛮行为,反映出当时统治阶级内部斗争的极端尖锐。李斯主张中央集权,是适合时宜的,他所代表的儒家荀子学派(与韩非派法家合流)却是一种极端压制人民的政治思想。王绾、淳于越主张分封诸侯,是违反时宜的,他们所代表的儒家孔孟正统派(包括阴阳家与神仙家)却是讲仁义的政治思想。政治上学派上的斗争一直发展到大惨杀,把孟子学派的儒生大体杀尽(东汉赵岐说),李斯算是取得了胜利。但是,焚书坑儒,丝毫也不能消灭学派上的分歧,而且还促成了秦朝的灭亡。秦始皇实行李斯的主张,皇位的当然继承人长子扶苏,替孔孟派儒生说话,秦始皇发怒,使扶苏到上郡(在陕西绥德县)监蒙恬军。前二一○年,秦始皇出巡,在路上病死。李斯怕扶苏继位,自己不得宠信,与韩非派法家宦官赵高用阴谋抑立秦始皇第十八子胡亥为秦二世,伪造遗诏杀扶苏、蒙恬。不久,胡亥赵高又杀李斯。秦失去颇得民心的扶苏与拥有威望的大将蒙恬、丞相李斯,政权落在胡亥、赵高手中。胡亥厉行督责,昏暴无比,是完全的独夫,秦崩溃的条件全部成熟了。

嬴政的极端做法,导致的是秦王朝的短祚,仅持续了15年。晚唐诗人章碣在其《焚书坑》一诗中写道:“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

“焚书坑儒”一直是秦始皇残酷暴戾的证据,被后世天下学人唾骂了两千多年,以至于现在某些人一想到这个历史事件,仍然耿耿于怀,恨不能掘墓鞭尸,恨不能穿透两千多年的时空,对秦始皇敲骨吸髓。这种仇恨实际上是后来的文人们潜意识里面的集体恐惧,是一代代传承下来的。从感情上来说,老僧也觉得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手段过于激烈,对当时的儒生们的确是太过残酷,他完全可以采取更缓和的一些方法。不过如果要评价一个历史事件,最好从该事件产生的效果来评价,而不要采用道德或者感情的标准。那么焚书坑儒的历史效果是什么呢?我认为通过这件事情之后,造就了中华民族大一统的历史格局。

先来看看“焚书坑儒”的实质,“焚书坑儒”的实质其实是统一思想的运动。当年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在政治结构上,废除了分封制,在全国范围内施行郡县制;在文化上,统一了文字,以小篆为标准的官用文字;在经济领域内,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这些措施都是国家大一统的基本要素,是国家强暴力能够控制的要素。但有些东西是国家强力结构很难驾驭的,特别是在秦朝初年,战国时期刚结束,百家仍然在争鸣中,思想领域内极度混乱,而一个国家能在多大程度上统一,最主要的条件是能在多大程度上形成共同的价值观,而思想混乱是形成共同价值观的大敌。因此,光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有大一统措施还不行,最关键最长远的统一要素是思想的统一,形成统一的核心价值观念,才能让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内的统一措施有效。而当时最大两种思想潮流就是儒家和法家,儒家是尊古的,而秦始皇统一中国偏偏是新事务,他采取的措施也都是些新措施,这些东西都是不符合儒家理念的,而当时六国贵族,也借着儒家的“克己复礼”妄图恢复周朝的分封制,从而取得失去的权势。所以,对于刚刚统一的秦朝来说,统一思想就是维护大一统的关键措施。因此,秦始皇在找到了几个儒生茬之后,一场统一思想的文化运动就开始了,手段是激烈了点,但客观效果明显的。虽然统一的秦朝只持续了十几年,但秦朝以后的所有统治者,无一不把统一思想看成维护统治的关键手段,到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中国大一统思想正式形成。此后所有的统治者,基本上都把儒家思想作为国家的核心思想。这里需要特别说明一下,秦朝“坑儒”,和汉朝的“尊儒”,其实质是一样的,都是要统一思想。实际上从汉朝以来,所有的封建统治者,基本上都是施行的“阳儒阴法”,或者是“实法名儒”,就是表面上是采用儒家观点,实际上却是法家的手段。皇帝用法家的方法统治天下,而用儒家的学说教化百姓。法家强调的是权、术、势,古人把这些东西当成是帝王术,作为驾驭百姓群臣的方法;而儒家学说主要是强调仁和礼,仁和礼最大的益处就是从道德上形成行为自觉,而不用采取暴力措施,是维护等级制度的好工具,所以历代统治者都用儒学教化天下。而当年秦始皇由于没有认识到可以儒学是可以利用的,所以采取了激烈手段。但焚书坑儒实际上是定下了阳儒阴法的调子。所以,我认为焚书坑儒造就了中国的大一统。

当然,我在这里并不是想说秦始皇坑儒就坑对了,我只是想要说他统一思想的方向是对的,并且。具体方法可以更好一些,但在一个人命不如草芥的时代,没有比直接肉体消灭更干净利落的方法了。另外,我觉得评价一个历史事件,一定要从它产生的历史效果上去评价,这样可能会更客观一些。

焚书坑儒是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统制思想文化而采取的措施。战国时期,由于社会关系发生的激烈变动,学术界呈现出一种学派林立、百家争鸣的局面。至其末年,诸国由分裂归于统一;与之相应,思想文化也出现了力求兼收并蓄、冶熔各家学说于一炉的趋势。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运用封建国家的权力,强制推行思想文化的统制政策。焚书坑儒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发生的。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大宴群臣。博士淳于越重提恢复分封制的主张,认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丞相李斯反驳指出,时代不同,治理方法也应有所不同。儒生“不师今而学古”,“道古以害今”(《史记·秦始皇本纪》),如不禁止,不利于政令的贯彻执行,统一局面将遭破坏。因此建议:凡《秦纪》以外列国史书皆焚毁;除博士官外,私藏《诗》、《书》、百家语者,限期交官府烧毁;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灭族;官吏知情不举者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面,罚四年筑城劳役;仅医学、卜筮、种树(农业)之书不烧。欲学法令者以吏为师。秦始皇批准李斯建议,下令施行。这就是焚书事件。次年,又发生了坑儒事件。从性质上讲,坑儒是焚书的继续,但起因有所不同。秦始皇晚年,为求长生不老,寄希望于方士寻觅仙药。因此,方士卢生、侯生等很受宠幸。后来卢生、侯生因寻求“不死之药”而未得,无法继续行骗,于是密谋弃官逃走,还讥议秦始皇“刚戾自用”、“贪于权势”、“乐以刑杀为威”。秦始皇闻讯大怒,认为儒生多以妖言惑乱黔首,于是下令御史案问诸生,诸生相互举发,牵引460多人,最后都被坑杀于咸阳。焚书坑儒是“师古”与“师今”两种政治思想斗争激化的结果。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为了巩固统一局面,禁止“以古非今”活动,采取一些统一思想的措施是必要的。但是,焚书坑儒这种手段是愚蠢而又残暴的。它毁灭了古代许多典籍,造成文化史上难以弥补的损失。

焚书坑儒的背景是什么?

焚书坑儒的成语故事

:公元前213年,有一天,秦始皇在咸阳宫摆席庆贺打败匈奴等少民族的大喜事.文武官员全出席了.有七十个在学术思想上有名望有地位的博士,也参加了这次宴会.在宴会上博士的领袖周青臣举杯颂扬秦始皇的功德.秦始皇听了周青臣的颂扬,连连夸奖周青臣道:“说得好!说得好!” 可是这番颂扬却触怒了另一些满脑子旧思想的博士们,有一个叫淳于越的博士,他听周青臣说分封制不好,郡县制好,心里十分难过.便急忙对秦始皇说:“陛下!我听别人说,殷周两代的国王传了一千多年,他们分封子弟功臣做诸侯,那个制度本来就很好.” 淳于越重提分封的事情,秦始皇听了心里很是厌烦.他叫大家再议论议论,看看究竟是分封制好,还是郡县制好.这时已经任丞相的李斯反对淳于越的谬论,并建议;史官所藏的书籍,凡属不是秦国的历史,全都拿来烧了;不是 *** 任命的博士官所收藏的《诗经》、《尚书》,而是私家收藏的一类书籍,一律焚烧掉,杜绝混乱思想的根源. 于是秦始皇下令焚书.其具体办法是:除了那些讲医药、占卜、种树一类的书以外凡不是秦国史官所记的历史书,不是官家收藏而是民间所藏的《诗经》、《尚书》和诸子百家的书籍,在命令下达三十天之内,都要缴到地方官那里去烧掉. 秦始皇下令焚书,使得许多读书人非常反感,不仅那些有旧思想的人反对他的暴行,连一些在朝廷里享受着高官厚禄的博士,也在暗地里议论.秦始皇听说读书人在背后说他的坏话,有的还逃走了,十分生气,决定狠狠惩治他们.于是下令查办那些在背后诽谤他的读书人.也不详细审问,查证核实,就叫人在咸阳城外挖了个大坑,把他们全部都活埋了. 秦始皇焚书坑儒,目的是想统一思想,压制那些反对中央集权制的思想和言论,但他的做法太过分了,太残暴了.焚书,既毁灭了秦以前长期积累起来的文化财富;坑儒,又杀害了许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秦始皇是一个完成伟大统一事业的了不起的皇帝,同时也是一个对人民实行残暴统治的皇帝. 成语出处:汉·孔安国《〈尚书〉序》:“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

焚书坑儒的故事内容是什么

焚书坑儒是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

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

扩展资料:

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举行宴会,始皇很高兴。可是有一个思想保守的博士名叫淳于越,原齐国人。

他当场批评周青臣是阿谀奉迎。他说:“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

他批评秦始皇废分封,置郡县。 说如发生大臣篡权之事,无以自救。

他又讥讽说:“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丞相李斯当场进行了批驳,他指斥淳于越是“愚儒”,还谴责儒生们“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

他认为这样一群儒生是一种危险势力,建议始皇坚决制止他们的非法活动,并提出了焚书的建议。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焚书坑儒 (历史事件)。

《焚书坑儒》的原文

《史记·儒林列传》论及此事说:“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

《汉书·儒林传》论及此事也说:“及至秦始皇兼天下,燔诗书,杀术士。”秦改古文以为篆隶,国人多诽谤。

秦患天下不从,而召诸生至者皆拜为郎,凡七百人。又密令冬月种瓜于骊山硎谷之中温处,瓜实,乃使人上书曰:瓜冬有实,有诏天下博士诸生说之,人人各异,则皆使往视之,而为伏机。

诸生方相论难,因发机从上填之以土,皆终命也。焚书坑儒是秦始皇从公元前213年开始的焚毁五经、活埋儒士的事件。

是秦统一中国后为统治思想而采取的两项重大措施。由于当时奴隶主仍在意识形态领域为复辟旧制度制造舆论,前213年,秦始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除《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百姓私藏的《诗》、《书》和百家语。

焚书对于古代文化典籍是一个极大的破坏。次年,由于卢生、候生期骗始皇能得长生不老之药,败露后始皇大怒,认为儒生多以妖言惑乱,于是将四百六十多名儒生活埋于咸阳。

焚书坑儒暴露了秦政的暴虐以及当时社会矛盾日益加剧和统治阶级内部的离心离德,加速了秦朝的灭亡。《史记·卷121·儒林列传》:“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

术音述,术士,即述士;述士即儒士(根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坑杀的人“皆诵法孔子”)。

焚书坑儒

要给最佳啊 简介: 焚书坑儒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

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

第二年,两个术士(修炼功法炼丹的人)侯生和卢生暗地里诽谤秦始皇,并亡命而去。秦始皇得知此事,大怒,派御史调查,审理下来,得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全部 “焚书坑”及“坑儒谷”遗址 坑杀。

此即为“坑儒”。两件事合成“焚书坑儒”。

原因 1.是秦朝建立专制主义政治体系的需要 2.一些儒生和游士引用儒家经典,借用古代圣贤的言论批评时政(只是对于坑儒,史学家们现在仍有争论。一般来说有三种看法:第一是历史上并无焚书坑儒一事,这纯属后人的杜撰。

持这一观点的是民国时期兴起的“疑古派”,近几十年的出土文物,有力地支持了司马迁《史记》的真实性,从而证明了“疑古派”观点的不成立;第二是的确坑了一些人,不过那只是些方士,或称术士。持这一观点的人,是由于无任何经学根底的涵养,导致不认识术士的术字,而将术士与方士混淆。

古籍多通假字,《礼记。学记》云:“蛾子时术之”,术述即是一例。

术士即述士,古代学者遵从孔子“信而好古,述而不作”的信条,学述(学术)而不自造作(创作)。此亦“学术”一词的本源和本义;第三是秦始皇的确活埋了许多秦朝学术界、诸子百家的代表人物)。

3.在关于郡县制的辩论中,丞相李斯斥责儒者依古制实行分封制的主张不合时宜。 影响与评价 虽维持了秦朝的统治,但也加速了其政权的灭亡 秦始皇焚书坑儒,意在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进一步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见解,但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

这一点和秦始皇采用的其他措施有所不同,是秦始皇、丞相李斯所始料不及的。 钳制了当时人们的思想 虽然是为了加强思想控制,并在短时间内得到了成功;但不利于国家长治久安,不利于社会发展,钳制了当时人们的思想,并且手法残忍,残暴。

焚书坑儒是什么意思

主要是指一个历史事件.我找了点资料,你看看吧.焚书坑儒 发音 fén shū kēng rú 释义 焚:烧;坑:把人活埋;儒:指书生。

焚毁典籍,坑杀书生。 出处 汉·孔安国《〈尚书〉序》:“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

示例 满清入主中原,~多少次,杀了民族思想的人 焚书坑儒到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三十四年),博士淳于越提出了恢复分封制的主张。丞相李斯加以反驳。

他指出,时代不同,治理的方法也应该不同。儒生们“道古以害今”,如不加以禁止,统一可能遭到破坏。

因此他建议: 一、除《秦纪》、医药、卜筮、农书以及国家博士所藏《诗》、《书》、百家语外,凡私人所藏儒家经典、诸子和其他历史古籍,一律限期交官府销毁,逾期不交的,处以黥刑并罚作城旦(旦即早晨,是清晨就开始筑城的一种苦役); 二、谈论《诗》、《书》者处死,以古非今者灭族; 三、严禁私学,“以吏为师”。 秦始皇支持了李斯的建议。

这就是历史上的“焚书”事件。 公元前212年,一些方士和儒生对秦始皇进行议论、诽谤。

于是秦始皇下令追查,共逮捕了460人,全部坑杀在咸阳。这就是历史上所说的“坑儒”事件。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统制思想文化而采取的两项重大措施。战国时期,由于社会关系发生激烈变动,学术界呈现出一种学派林立,百家争鸣的新气象。

至其末年,诸国由分裂归于统一;与之相应,思想文化也出现了力求兼收并蓄,冶熔各家学说于一炉的趋势。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运用封建国家的权力,强制推行思想文化的统制政策。

焚书坑儒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发生的。秦始皇统一了六国后,把以前分裂的诸侯国改为郡县。

博士淳于越反对郡县制,说:“不遵从以前的制度和风俗,是不会长久的。”这种说法引起民了争论。

丞相李斯反对这种说法,认为法规制度应因具体情况而定,古代的制度是不能适用于今天的。同时他又指出,上面的说法扰乱民心,不利于政令的贯彻执行,应该严加禁止。

因此,他建议:除官家藏书和秦国史书以外,所有的《诗》、《书》、百家语和史书一律烧掉,有敢谈论《诗》、《书》的杀头;医药、算卦、农业的书不烧;禁止私人办学等。秦始皇接受了李斯的建议,下令焚书。

秦朝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行政体制后,一些儒生和游士针对时政,引证《诗》、《书》和百家语,以古非今,“入则心非,出则巷议”。三十四年,博士淳于越又建议封子弟功臣以为枝辅,其依据的理由即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

丞相李斯为杜绝“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的现象,提出“焚书”的建议,得到秦始皇的认可。当时所焚之书包括两部分:一是统一前的列国史记,二是百姓私藏的《诗》、《书》和百家语;至于秦国的史书、博士官收藏的图书和百姓家藏的医药、卜筮、种树等技艺之书,则不在此列。

所禁书籍都必须在三十天之内上交地方官府焚毁。为此还制订了一系列法■律,如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等。

焚书对于古代文化典籍是一个极大的破坏。由于六国史记被焚,战国纪年至今还不能完全搞清楚。

坑儒事件发生在焚书的次年,从性质上来说,坑儒是焚书的继续,但起因有所不同。秦始皇晚年为求长生不老,寄希望于方士寻觅仙药。

因此,方士侯生、卢生等很受宠幸。有两个方士一类的人物卢和侯生,平日很得秦始皇的信任。

正是这两个人,又在背后议论指责秦始皇,说他凶残好杀。在一个晚上,这两人弃官逃跑了。

秦始皇闻讯大怒,认为儒生多以妖言惑乱黔首,于是下令御史案问诸生。秦始皇知道了这些事情后,不同地大怒道:“我对这些方士这么好,他们却在背后议论我,又背叛了我。

方士都是这个样子,现在咸阳的书生有几百,肯定经常妖言惑众。这次一定要彻底清查一下。”

随后,他就叫御史把咸阳书生都抓起来拷打、盘问。这些书生刚开始都大喊冤枉,等被打得一个个皮开肉绽时,都屈打成招了。

秦始皇命令把这些书生都杀了。公子扶苏替他们求情,反而被秦始皇臭骂了一顿。

监斩官看到秦始皇怒气冲天,就把这些书生全部赶到一个深谷中,用石头把谷填满,把这些书生活活坑埋了,总计有四百六十多人。这一事件发生后,连始皇的长子扶苏都觉得过于残暴。

他对秦始皇说,天下初定,百姓尚不得安宁,这样做恐怕会引起骚动。秦始皇听了,反而把扶苏贬到上郡去监督蒙恬军。

坑儒激起了儒生的普遍反抗。陈胜、吴广起义后,孔子的后裔孔鲋立即怀抱礼器参加农民起义队伍,就说明了这一点。

坑杀了咸阳的四百六十多个书生后,秦始皇暗想着要把天下的书生全部杀了,斩草除根,不留遗患,但又怕书生逃跑,秦始皇就想了个计策。他命令地方官员,访求各地的有名的书生,送到京城以待录用。

不过几个月,各地方就送来了七百多个想当官的书生。秦始皇命这七百多人都为郎官,把这些书生高兴得手舞足蹈。

这年冬天,有人报骊山的马谷中硕果累累。大家都觉得很奇怪,秦始皇就让这七百多书生去马谷看一看。

这七百多书生到了马谷一看,果然有几个瓜果,新鲜得很。

秦始皇为何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是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焚烧除《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不是任博士官之职的人,家中私藏的《诗》、《书》及百家典籍都交由守、尉烧毁;私底下谈论《诗》、《书》的弃市,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法令下达三十日仍不烧毁所禁之书者,“黥为城旦”;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不属焚毁之列,可以保留。

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此即为“焚书”。第二年,两个术士(修炼功法炼丹的人)炼丹不成,私逃并于逃跑前诽谤秦始皇。

秦始皇大怒,派人调查。四百六十多名术士受牵连,全部于咸阳城外活埋,此即为“坑儒”。

后人将这两起事件合称为“焚书坑儒”。焚书坑儒 - 焚书背景战国时代诸侯纷争,虽然经济上造成很大摧残,但思想文化却是空前活跃,各种思想流派、学术团体都流行游动于世。

仅从学派来讲,就有儒家、法家、道家、墨家、名家、阴阳家、纵横家、兵家、农家、杂家等所谓“九流十家。”从思想方面来讲,各家学派各抒己见,相互诘难,形成了中国历史上仅有的一次百家争鸣的局面,从而极大地推动了学术思想的繁荣昌盛,迎来了我国古代学术发展的黄金时代。

随着封建国家的统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成了当时社会的政治统治形式,新的国家是否应采取新的政治制度,成了当时各家新的争论主题。周实行分封制,国祚延续了八百年,故以儒家为代表的一派主张应仿效周,分封诸侯王,这样方能千秋万代。

而以法家为代表的一派则认为周虽国祚绵长,但却长期处于分裂混战状态,说明已不适合时代的发展。而秦自实行郡县制后,国运昌盛,更一统天下,故不应实行分封制,应继续采用郡县制。

这些争论最后到了朝廷上,并因此引发了“焚书”事件。焚书坑儒 - 坑儒背景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开始追求长生不老,这也给了一些投机取巧的术士以可乘之机。

始皇二十八年,齐地人徐市等上书,说大海之中有三座神山,名叫蓬莱、方丈、瀛洲,有仙人居住在那里。希望能斋戒沐浴,带领童男童女前往求仙。

于是秦始皇下令派徐市率领童男女数千人,入海求仙人。始皇三十二年,派燕人卢生寻找上古仙人。

后又命韩终、侯公、石生求仙人不死之药。都未能成功。

始皇三十五年,众术士依然没能找到不死之药。这时,卢生对秦始皇说,我们之所以一直找不到仙药,是因为皇上的住所让臣子们知道了,妨害了神仙。

现在皇上治理天下,还没能做到清静恬淡。希望皇上所住的宫室不要让别人知道,这样,不死之药或许能够得到。”

秦始皇信以为真,非但如卢生所说去做,还自称“真人”,不称“朕”。可见秦始皇对不死之药的渴望之强烈。

但术士之言乃是谎话,终有一日会被揭穿。由于担心事发被罚,侯生、卢生决定逃出咸阳。

在逃之前,两人还未自己求药不成找借口:“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

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办于上。

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于是乃亡去。”

始皇听到两人私逃并且还诽谤了皇帝,大怒,指责方士“韩众等去不报,徐巿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以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

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转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

并告知天下,以惩戒后。这就是历史上所谓的“坑儒”事件。

(《史记·秦始皇本纪》)。

焚书坑儒的成语故事

焚书坑儒是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

扩展资料:

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举行宴会,始皇很高兴。可是有一个思想保守的博士名叫淳于越,原齐国人。他当场批评周青臣是阿谀奉迎。他说:“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他批评秦始皇废分封,置郡县。

说如发生大臣篡权之事,无以自救。他又讥讽说:“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丞相李斯当场进行了批驳,他指斥淳于越是“愚儒”,还谴责儒生们“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

他认为这样一群儒生是一种危险势力,建议始皇坚决制止他们的非法活动,并提出了焚书的建议

”焚书坑儒“是指两件事。

一、在秦始皇三十四年,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

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次事件就是“焚书”。

二、在秦始皇三十五年,方士卢生、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败后,私下谈论秦始皇的为人、执政以及求仙等各个方面,之后携带求仙用的巨资出逃。秦始皇知道后大怒,故而迁怒于方士,下令在京城搜查审讯,抓获460人并全部活埋。此次事件就是“坑儒”。

焚书坑儒巩固了秦王朝的中央集权统治,钳制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暴政也加速了秦王朝的灭亡。

这一事件开启了封建时期愚民统治的先河。

扩展资料

焚书坑儒影响

1、加快了秦朝的灭亡

秦始皇焚书坑儒,意在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反对是古非今,打击方士荒诞不经的怪谈异说,但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这一点和秦始皇采用的其他措施有所不同,是秦始皇、李斯所始料不及的。

2、产生了严重的损失

焚书坑儒是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统制思想文化而采取的措施,战国时期,由于社会关系发生的激烈变动,学术界呈现出一种学派林立、百家争鸣的局面。

至其末年,诸国由分裂归于统一;与之相应,思想文化也出现了力求兼收并蓄、冶熔各家学说于一炉的趋势。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运用封建国家的权力,强制推行思想文化的统制政策。焚书坑儒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发生的。

百度百科-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是谁干的_焚书坑儒的历史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