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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超案件是怎么回事_张志超案真正作案人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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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3 10:10:12

截至2021年2月19日,张智超案的真凶尚未找到,但张智超被判无罪。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张智超强奸、王光超再审一案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撤销山东省临猗中院(2006)临刑民初字第1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宣告张智超、王光超无罪。原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张、马玉萍不承担民事责任。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1月10日6时许,被害人高某与其同学王某某离开高某家。

6点15分左右,高在临沭二中新校区与他们分手后失踪。同年2月11日14时04分,临猗县公安局接临猗县第二中学教师余某某报警称,在主教学楼三楼西侧一残疾人厕所内发现高的尸体。 经鉴定,高系被他人暴力作用于颈部,机械性窒息死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临沂中院的原判是根据原审两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及有罪供述等证据认定的。 但是,本案中没有客观证据指向张智超的罪行,张智超的供述与证人证言存在矛盾。宣判后,张智超在法庭上被释放。审判长告知张智超、王广超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定的原审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扩展信息: 他是张智超临沭县人,1989年5月出生。案发前是临沭二中新校区高一学生。

2005年1月10日,临沭二中一男厕内发现一具女尸。经过学校部分学生的证言,临沭警方认定当时16岁的张智超有重大作案嫌疑。后来,张智超被临沭警方带走调查,然后被拘留和逮捕。 2006年3月,张智超被临邑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他的同学王光超因“伪证、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王光超也被判无罪。一审判决后,张智超没有上诉。直到5年后的2011年,他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面中,让母亲找律师诉苦。 2012年3月19日,临沂中院驳回其申诉。

2012年11月12日,山东高院再次驳回申诉,理由是“没有证据证明申诉人张智超在公安机关所作的有罪供述是刑讯逼供所得”。

2017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张智超案作出再审决定,认为该案事实不清,主要证据存在矛盾,责令山东高院再审该案。 随后,该案六次延期,于2019年12月5日在淄博中院开庭。庭审中,公诉人当庭建议无罪释放张智超和王光超。

张志超获332万元赔偿金,这背后牵扯出了怎样的故事?

二、案件疑点重重令人怀疑

曾有法官表示, 看了判决书感觉不是你的儿子干的,但是这个案子只能这样了 。此前一位代理律师对马玉萍说, 你儿子自己都认了,还能说什么 。李逊律师认为此案有诸多疑点:案件被认定为强奸案,但受害者身上未提取到精液和其他身体物质;张志超前后9次询问笔录中口供不一致,供述不稳定,比如对于受害者的衣着就出现多次变化;本案证明张志超作案的物证稀缺,唯一的物证是被认为插入死者肛门的木棒,但上面却未提取受害者的相关物质和张志超指纹;此外,李逊认为张志超的作案时间和警方认定的犯罪现场均存疑。

王殿学是为张志超提供申诉服务的律师之一。他说,案件的疑点太多了。首先,侦查实验表明,张志超无法在判决书认定的时间里,完成一系列犯罪行为: 比如说根据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年的判决书,张志超大约在三分半的时间里,需要完成强奸、杀人、藏尸、交代同案犯不报案,同时还要跑下楼,穿过跑操的学生,去小卖部买一把锁回来把门锁上。这个我们做过实验,仅仅跑下去买锁,即便不穿过(上早操的)学生,上面没有一个人(的情况下),这个时间也是完不成的。

而且判决书认定张志超实施强奸行为的地点,是在一个随时有人员活动的楼道里,王殿学认为,这有违常理: 楼下那个小卖部的店主也作证。他的这个小卖部是早上七点多才开门,而判决书写的他去买锁的时间是六点二十多分,那么这个业主已经证明了,他6:20多是从来没有开过张的,店主也是不可能去卖锁的。

在王殿学看来,还有一个非常重大的疑点是,证人证言所说的死者遇害前所穿的衣服,与案发现场所穿的衣服,完全不同: 根据死者当天早上进入学校的时候,跟她一起进入校园,并且头一天晚上住在一起的一个女生(在案发),当天向公安做的一个笔录提到,死者穿的衣服是**的棉衣,白色的裤子,而在死亡现场,她(死者)穿的衣服是红色的棉衣,蓝色的裤子。那么非常明显,死者是不可能在进了学校十几分钟遇害之后,再换一身衣服的,那么这也是非常重大的一个疑点。 上一页 1 /3下一页

张志超无罪释放后学会吉他,张志超是个什么样的人?

因误判强奸罪被关15年的山东小伙 张志超

张志超在其个人社交平台透露之前向国家申请的赔偿金332万元已经下来,将到法院领取。

2005年,不足16岁的张志超因同校女生的突然失踪被警方认定为嫌疑犯,最后法院判定为强奸罪,并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其母多次申诉,最终在今年1月张志超被无罪释放,距离2005年已经过去整整15年。他表示,谁都不愿意用自己15年的青春去换这些赔偿金,钱弥补不了他这些年所承受的痛苦和屈辱。

2月12日,张志超被警方传唤接受审讯,,2月26日,正逢大年三十,张志超被逮捕。在2006年3月的一审中,张志超被判定为犯强奸罪并处以无期徒刑,从此,年少的她开启了监狱之路。

2011年张志超在一次家属会面中告诉母亲,自己是被刑讯逼供才承认,声称他是被冤枉的。此后,母亲马玉萍开始了漫长的伸冤之路。申诉历经9年,中间可谓是困难重重。马玉萍的申诉曾被多次驳回,直到2014年,此案才开始重新审查,终于2020年的1月,张志超被证明清白,无罪释放,此时他已经31岁。张志超回忆起当年的经历时声音带着哽咽,他说自己是在新年这一天被带走的,新年本是家人团聚的大喜日子,可是,现在他很不喜欢过年,因为到了这一天,他就会想起自己那天被带走的情形。

张志超说自己的亲人也是因为深受这件事情的打击才去世,这件事情给他的一生都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出狱后的张志超感叹外面15年来翻天覆地的变化,称橡穿越了一样。他开始学习了开车,吉他等各项技能,同时还在网上报了会计班,张志超的父亲已经离世,他说想学一点东西养活母亲,好好孝顺她。

山东“张志超案,当事人已获得332万赔偿,同案人的结果如何

张志超(1989年5月29日-),山东临沭校园奸杀疑案当事人,后被判为无罪。

2005年2月,他被指控在教学楼洗刷间强奸并杀死一名同校女生,于次年被山东临沂中院以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张志超入狱5年后提出申诉,否认该案是其所为。

2020年1月,当地法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张志超被宣判无罪。

张志超虽然刚刚30岁,但是从狱中出来之后仍像个少年,对这个社会几乎一无所知,15年前,他还是个普通的少年,在班级内担任班长的职务,学习成绩也比较好,却因为一桩错案,断送了他这前半生,15岁到30岁一生中最美好的青春时光!多么的令人惋惜~当年的同伴,同班同学,甚至是自己心仪的姑娘早已成家立业,开启了自己幸福的一生,而张志超似乎是被命运丢弃的那个 幸运儿 。从狱中出来后,他早已和这个社会断了联系,父亲没了,母亲也为了他花白了头发!当年作为少年的他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早已化成了泡沫!

张志超出狱后来到了父亲的坟前,大喊 张志超无罪! ,此时的他像十五年的少年也像个30岁的中青年!充满无奈与辛酸。在场的朋友们都为他的举动潸然泪下,虽然他这十五年因为一桩冤案白白的浪费了,但他仍然不会放弃自己三十岁之后的日子!出狱之后,他自发学起了吉他,吉他动听的音符从他充满沧桑的手中传来,似乎是在抱怨命运对自己的不公,也似乎对未来的无限可能充满了向往。

张志超愿意重新学习新的事物就说明他还是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期待的,他有着别人没有的经历让他在困难面前更坚韧以后的日子肯定会被他越过越好的!祝福他拥有了新的生命吧!

山东张志超案被最高法指令再审吗

在山东“张智超案”中,当事人已获得332万元赔偿。同案的结果是什么?

同案犯也获得了相应的经济赔偿,数额也很大。可以说,这笔钱是这些年普通人赚不到的数额!从法律角度和国家角度来看,这个332万元的数额是合理的,也对当事人进行了一定的补偿。

山东张智超案被翻了一遍,终于发现张智超案有疑点。警方发现,案发现场的表皮、细胞毛、指纹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作案时间与证据被隐藏之间存在诸多矛盾。因此,张智超最终被判无罪,并赔偿张智超332万元。张智超本人当时也表示,希望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对于这种滥用职权,对嫌疑人不负责任的行为,以及在自己的岗位上无法做出一定的成绩。

我们为张智超的冤案感到非常遗憾,因为没有办法用金钱来弥补一个人的青春。张智超入狱时才16岁,这对当时16岁的少年来说是青春的壮年,也是他一生中最关键的时刻。当时16岁的张智超可能正在做梦,充满雄心壮志,青春洋溢。然而,由于当时办案人员的无能和对犯罪嫌疑人不负责任的态度,16岁的张智超被冤狱,却在狱中度过了15年的青春。如果只用332万元补偿,那么青春无价,可能不合理。但从法律角度,从国家层面来看,332万元的赔偿金额已经很高了,是合法的。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越来越高,我国很多法律也在逐步完善。当时挖出了很多冤案,把无辜的人从监狱里放了出来,在经济上给了他们一些补偿。我觉得这样更好。但另一方面,也要逐步提高我国司法的公平正义。对于无辜的人,我们应该释放他们,消除他们的怀疑。对于真凶,也要绳之以法,不能让真凶逍遥法外,也要给案件的受害者一个交代。办案人员也要各司其职,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地办理好每一个案件,还无辜的人一个清白。同时,我们国家的冤假错案要及时查处,冤假错案的受害者要及时得到赔偿,让他们还清白,与家人团聚,做自己想做的事!

张智超获得332万赔偿,15年青春换300万,值得吗?

青春无价!15年的青春,多少钱都不值得换!被关押了15年并再次重获自由的张智超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段视频,表明他已获得332万元的国家赔偿。大家都在纷纷做出假设:真的值三百万十五年的青春吗?我想答案是一样的:不值得!青春无价,再多的钱也不值得换!想想我们年轻的时候能做多少事!有多少疯狂的想法和事情可以去追求和实现!他失去了年轻时的无知,他在《爱的种子》中失去了很多.15年已经完全从懵懂的青春变成了成熟,甚至从刚开始的恋爱变成了现在拥有一个完美的家庭,也许他已经有了孩子。虽然这只是一个假设,但是这个假设的概率非常高,因为只要张智超在做普通人应该经历的事情,他在任何年龄都会在做什么样的事情。他在牢房里呆了15年却一无所获!15年真的会改变很多。

15年,中国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可能在这15年里,他从一个学校毕业,毕业后打工赚钱。甚至通过一些努力,不管是创业还是工作,他现在可能都有300多万的资产了!这些是用再多的钱也换不来的,因为那是你的成长经历,是你人生的筹码!300万听起来很多,但如果和15年的青春相比,300万真的不值!但我希望张智超能向前看,不要老想着过去。

15年的青春,不管我们说什么,后悔什么,都过去了!无论你说多少话,都回不来了。虽然这对张智超来说很残酷,但这就是现实!只有继续珍惜眼前人,过好余生!祝福!

张智超将获得约332万国家赔偿。你相信他是无辜的吗?

我相信他是无辜的,这个案子已经重新调查过了,这证明张智超是无辜的。现在,张智超将获得约332万国家赔偿,这是他15年刑期的一个交代。

2005年1月10日上午,临沭县二中一名女生突然从学校失踪。一个月后,女子的尸体在男生厕所被发现。经过调查,警方认为高一学生张智超是凶手。张智超被判终身监禁。在监狱度过六年后,张智超突然要求他的母亲找一名律师为他辩护。

2020年1月,张智超被无罪释放。纵观张智超的整个故事,我认为他是无辜的。首先,张智超本人要求重新审理此案,当时他已经在监狱里呆了六年。第二,当警方没有足够的证据时,他们草率地断定凶手是张智超,这是不够令人信服的。最后,当张智超被判处无期徒刑时,他的父母没有及时为他上诉,因此该案仍有许多疑点。即使他是无辜的,他也不能被平反。幸运的是,当地法院再次审理了此案,证明他是无辜的。

入狱六年后,张智超在一次探监中告诉父母他是无辜的,并要求重审。

二是当时警力有限,很难做出最公正的判断。

但是刚进入21世纪,警方证据有限,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是凶手,所以我认为他是无辜的。

三:父母不上诉,让他失去了翻供的最佳时机。

当法院判处张智超无期徒刑时,他的父母没有在第一时间上诉,这使得张智超错过了翻供的最佳时机。他在监狱里呆了15年。最后,当地法院再次审理了此案,证明张智超是无辜的,所以我也相信他是无辜的。

张智超将获得约332万国家赔偿。如果你有什么要补充的,请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张志超为什么申请780万国家赔偿?

案发13年后,时年16岁的山东中学生张志超涉奸杀同学一案有新进展。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再审决定书显示,最高法已指令对这一案件再审。

今日(2月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山东张志超一案的再审决定书。其内容显示,最高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原审被告人张志超强奸致人死亡、原审被告人王广超包庇的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最高法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条款,决定指令山东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再审。

张志超曾是山东临沭二中分校高一24班班长,被指控在16岁这一年,在教学楼洗刷间强奸并杀死一名同校女生。

山东临沂中院经审理认定,2005年1月10日6时20分许,也即尸体被发现前一个月,张志超在临沭二中教学楼一洗刷间内遇到被害女生,见四周无人,即起奸*之心。上前用随身携带的铅笔刀架在其脖子上,在洗刷间内采用捂嘴、掐脖子等手段将其强奸,并致其窒息死亡。

2006年3月,山东临沂中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张志超强奸罪成立,判处其无期徒刑。

一审判决后,张志超及其母一直坚持申诉。

今日,张志超的代理律师、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逊证实,张志超一案目前已有最高法指令再审。

张志超申请780万国家赔偿是真的吗?

张志超申请780万国家赔偿是因为张志超被控奸杀女同学羁押近15年,经过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宣告张志超无罪。

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突然失踪。一个月后,该女生的遗体在学校一男生厕所被发现。经临沭县公安局侦查,认定该校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强奸杀人。

2006年3月,张志超以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

2011年,沉默6年的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见中突然开口喊冤,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请求母亲为其找律师申诉。

代理律师们调查发现,侦查机关未曾就尸检和警方认定的作案现场中的表皮细胞、毛发、指纹等进行提取和鉴定,该案还存在关键证据缺失、作案时间地点存疑、有利证据被隐匿、口供矛盾等诸多疑点。例如,张志超供述的受害人衣服颜色与实际颜色不一样等。

随后,马玉萍开始四处奔走,走上了为儿子申诉的漫漫之路。该案自2017年11月16日被最高法决定再审后,经过6次延期。

2019年12月5日,该案在山东淄博中院开庭。庭审过程中,检方提出疑罪从无,但法院未当庭宣判。

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宣告张志超无罪。

2005年案发时,张志超不满16岁,至2020年1月13被释放,他被羁押了5449天。

6月1日下午,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枫、陈曦为张志超向山东临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递交国家赔偿申请,请求申请国家赔偿总计788.9万。

扩展资料

律师说申请国家赔偿金额经过深思熟虑,没有“狮子大开口”:

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于下发通知,公布了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46.75元。

李逊介绍,按此标准,张志超羁押5449天,人身自由赔偿金为188.9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按照人生自由赔偿金的约3倍申请,即600万元。

此前,有媒体报道,张志超案有可能成为国家赔偿法颁布以来最高金额案件。对此,李逊表示:“为什么有传闻张志超的赔偿金额可能是最高,因为张志超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时候仍然是一个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是金钱不能弥补的。”

他介绍,对于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金额具体数量,律师团队和张志超本人及家属经过反复沟通,深思熟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标准进行申请,并没有“狮子大开口”。

北晚新视觉-被羁押15年后改判无罪,张志超申请780万国家赔偿,律师这样说

最高法令再审张志超案 13年前被控奸杀女生疑点重重

张志超申请780万国家赔偿是真的。今年两会被写入“两高”报告的张志超今天正式申请国家赔偿,金额为788.9万余元。他的国家赔偿申请书已于今天下午递交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他提出的788万余元国家赔偿申请,包括5449天的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89440.75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600万元。他的代理律师袁枫对记者说,张志超还请求原办案机关通过《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扩展资料:

事件经过:

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突然失踪。一个月后,该女生的尸体在学校一男生洗刷间被发现。经临沭县公安局侦查,认定该校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强奸杀人。

2006年3月,张志超以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张志超的同学王广超因犯包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张志超在服刑期间一直坚称自己无罪。申诉被屡次驳回后,2017年11月16日,最高法经审查作出再审决定,认定被告人张某超强奸致人死亡、另一被告人王某超对其包庇的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再审。

张志超案再审的代理律师王殿学此前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最高法做出再审决定的关键,在于此案存在诸多疑点。该案不仅物证稀缺、口供矛盾,证据上也有种种漏洞,且在侦查阶段,张志超是在遭遇刑讯逼供的情况下作出有罪供述。

经过六次延期之后,2019年12月5日,张志超涉奸杀案再审一案在淄博市中院开庭审理。公诉方山东省检察院在庭审中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山东高院依法改判张志超无罪。

在如今的社会,真是各种事情都会发生,什么冤假错案也是成堆。就像最近的最高法令再审张志超案,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因为这起案件在13年前就发生了,当时的张志超因为被指控奸杀女学生,被判了死刑。但是张志超的整个案件都是疑点重重,令人怀疑。下面就跟着本站我一起来看看。

一、最高法令再审张志超案

最近最高法令再审张志超案,引起不小的轰动,相信很朋友们都不了解张志超案件,下面我就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张志超案发生2005年2月,15岁的山东临沭县高一学生张志超,因涉嫌强奸并杀害同校一名女生被当地警方刑拘。一年后,山东临沂中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张志超强奸罪成立,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张志超没有提出上诉。

2011年,张志超对探监的母亲说,自己曾被刑讯逼供,高媛不是他杀的,其母遂从当年开始申诉,至今已是第7年。

2012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该案申诉,认为张志超作有罪供述时所述情节,非本人作案不可知晓。并且,其有罪供述与本案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应当作为定案的依据。

且该院称,无证据证明张志超在公安机关所作的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且张志超归案后的多次有罪供述均有教师签名、摁手印,能够充分保障张志超的各项诉讼权利。但是张志超的代理律师李逊对每日人物表示,实际上,张志超的任课教师均否认曾见证过张志超的有罪供述过程,监护人也并未在场,这是不合法的。张志超案件与当年的辛普森杀妻案一样,都是疑点重重,令人怀疑。

2014年,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作出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认定原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符合抗诉条件,不予提起抗诉。

2015年,该院表示,案件某些细节存在瑕疵,但不影响整个案件定罪量刑。但是如今却被曝光了张志超案整个案件存在着众多疑点,但是在当年竟然还是被判刑了。入狱5年后,张志超提出申诉,否认当年强奸案是其所为,并称其在审讯阶段受到警方刑讯逼供,同案的王广超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当年曾遭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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