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United Nations Peacekeeping Forces
是根据有关联合国决议建立的一支跨国界的特种部队,成立于1956年苏伊士危机之际。它受联合国大会或安全理事会的委派,活跃于国际上有冲突的地区。维和部队士兵头戴天蓝色钢盔或蓝色贝雷帽,上有联合国英文缩写“UN”,臂章缀有“地球与橄榄枝”图案。凡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人员,必须被送到设于北欧4国的训练中心接受特种训练,以熟悉维和部队的职能、宗旨、任务和进行特种军事训练。联合国维和部队执行任务时跟各国特种部队不同,它必须公开自己的存在,必须行进在最引人注目的公路、广场、热闹地段等公开场合。
联合国维和部队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一种形式,其另两种形式是军事观察团和多国部队。
(1)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作用是阻止局部冲突扩大化,或防止冲突再起,并帮助在战争中受害的平民百姓,为最终政治解决冲突创造条件。
维和是指维持和维护和平与稳定的良好秩序。
现代常见的有维和部队、维和任务等。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是根据有关联合国决议建立的一支跨国界的政治外交特种部队,成立于1956年苏伊士危机之际。自此,联合国已部署了69个维持和平行动。
现代常见的有维和部队、维和任务等。中国已参加18项国际维和任务派兵员12000人次。
不同之处:
1、职责不同
职责区分:在一个地区在打仗时,争得冲突双方同意后派出维和部队来“建立和平”(peace building),即部队通过武力使其停火。
在冲突基本平息后,维和部队开始撤出,由维和警察进入开始“维持和平”(peace keeping)。即帮助该国家恢复法制,训练警察,承担部分应由该国警察负责但其无力负责的警务。
2、派遣组织不同
我国的维和警察主要由公安局民警和公安边防防暴警察组成,主要进行平息骚乱,人群控制,武装支持联合国各行动,培训当地警察等工作。
而维和部队是有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组成,主要派遣工兵和医疗兵,为战乱地区提供医务服务和基础设施重建。
3、组织性质不同
维和警察属于非军事组织,主要是人道主义一种协助,对和平时期的所驻政府进行国家警事方面的协助。
维和部队属于军事组织,经联合国投票同意后,对战乱国家进行武力镇压,促使和平,结束纷争。
4、隶属单位不同
维和警察是联合国下的警察部队。
维和部队则是联合国名义组建的执行军事任务的部队。根据联合国安理会或大会决议,并征得当事国同意,由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负责组建,受命派往发生威胁和平的国际冲突地区,执行维持和平的专门任务。
5、任务范围不同
维和警察任务范围:
1、保护联合国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2、为维和民事警察提供行动支持和安全保护。
3、协助海地警察维护社会治安;指导、培训海地警察。
4、为非政府组织和其他联合国认可的机构提供安全保护。
维和部队任务范围:
1、监督停火、停战、撤军,使冲突双方脱离接触
2、观察、报告局势。
3、帮助执行和平协议。
4、防止非法越界或渗透以及维持冲突地区的治安。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简称“联合国维和部队”。
由联合国派往有关冲突地区执行维持和平任务的多国部队。
由联合国会员国派出的武装部队组成,受联合国安理会及其附属机构联合国军事参谋团指挥。
一旦有事,立即前往冲突地区监督停火,以防止敌对行动再次发生,
同时执行运送难民、投送救援物资、修建路桥等任务。
1956年,在中东地区首次建立。
因头戴蓝色贝雷帽,俗称“蓝盔部队”。
维和部队一般由安理会决定、组织和领导,并由秘书长指挥,通常具有以下4个特点:
①须事先征得驻在国及其他有关各方的同意;②行动中严守中立,不干涉驻在国内政或偏袒冲突中的任何一方;③除自卫外不得使用武力;④维和行动是临时的和非持久的。
它的具体职责视情况和需要有所不同,一般包括:监督停战或停火、撤军;观察、报告冲突地区的局势;执行脱离接触协议;防止非法越界或渗透;以及联合国决议赋予的其他使命。派遣军事观察组是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临时措施,均有一定的期限,视情况需要由安理会决定可延期。
(3)冷战后,随着地区冲突的增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次数增多,规模扩大,维和行动的性质和作用也往往超出传统的职责范围,造成联合国经费严重不足。为此,除维持和平部队以外国联合国也借助成员国自愿组成的多国部队参与维和行动。多国部队的费用一般由参加国支付。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多国部队士兵身着自己国家的军装,主要标记是联合国的旗帜以及联合国徽章。联合国维和部队不能主动攻击。
维和部队,即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其作用是阻止局部冲突扩大化,或防止冲突再起,并帮助在战争中受害的平民百姓,为最终政治解决冲突创造条件。
维和部队士兵头戴天蓝色钢盔或蓝色贝雷帽,上有联合国英文缩写“UN”,臂章缀有“地球与橄榄枝”图案。
凡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人员,必须在设于北欧4国的训练中心接受特种训练,以熟悉维和部队的职能、宗旨、任务和进行特种军事训练。
维和部队总司令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总司令是联合国秘书长。部队的人员由联合国成员国自愿提供。维持和平部队是由武装部队的分遣队组成,士兵可以配备轻型防御性武器。
联合国规定在执行国际维和任务时各国的军队着本国军队的制服,佩带本国的军衔标志,左臂佩戴本国的国旗,右臂佩戴联合国旗。
为了方便识别维和部队,各国部队均头戴蓝色的头盔,因为蓝色代表和平,头盔上有联合国标志和英文的UN。久而久之大家都习惯性地称维和部队为“蓝盔部队”。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
当兵的去国外维和是指维持和维护和平与稳定的良好秩序。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United Nations Peacekeeping Forces )
1、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是根据有关联合国决议建立的一支跨国界的特种部队,成立于1956年苏伊士危机之际。它受联合国大会或安全理事会的委派,活跃于国际上有冲突的地区。维和部队士兵头戴天蓝色钢盔或蓝色贝雷帽,上有联合国英文缩写“UN”,臂章缀有“地球与橄榄枝”图案。凡参加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人员,必须被送到设于北欧4国的训练中心接受特种训练,以熟悉维和部队的职能、宗旨、任务和进行特种军事训练。
2、联合国维和部队执行任务时跟各国特种部队不同,它必须公开自己的存在,必须行进在最引人注目的公路、广场、热闹地段等公开场合。
3、联合国维和部队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一种形式,其另两种形式是军事观察团和多国部队。
4、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作用是阻止局部冲突扩大化,或防止冲突再起,并帮助在战争中受害的平民百姓,为最终政治解决冲突创造条件。
5、部队成本开销
部队成本花费,自从冷战结束后,就有显著上升。
1993年,年度联合国维和成本些微减少成了36亿美金,反映了在南斯拉夫和索马利亚的花费有多高。
1998年, 成本减少到10亿美金以下.但是不久又发生大规模行动,2001年上升到30亿美金。 2004年,核准预算是28亿美金,但是总数实际更高。 最新的财政年度2006年6月30日结束,联合国维和成本达50亿美金。所有联国成员国理论上都要根据一特定通过的规定平均分摊所有成本。虽然有此规定, 2004年7月止还是总共有12亿美金的各国欠款。
维安队是根据联合国有关决议和国际法准则,派出的军事部队,即维和部队。
维和部队的主要任务是制止冲突,恢复和平。应联合国秘书长请求,中国自1990年开始,每年向联合国派遣军事观察员执行维和任务。维和警察由各国警方派遣,执行民事任务,履行警察职能。
联合国宪章规定各国必须参与维和行动,所有联合国成员都要提供安理会所需的部队和设备。自从1948年以来将近130国提供军队或警力维和。
扩展资料
维和部队的原则
一、合法原则。即维和行动必须遵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必须获得正当授权和明确的任务;维和部队通常要由安理会或联合国大会授权建立;联合国维和人员必须接受联合国授权指挥等等。
二、同意原则。即维和部队的进驻与活动,需由安理会或大会决定,并征得有关各方同意(其中15个理事国中,最少有九个国家赞成,而且中国、美国、英国、俄罗斯、法国五个常任理事国没有投反对票),然后授权联合国秘书长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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