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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讲他没有义务养我们?_女婿有没有养老义务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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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4 10:04:13

我的观点是和现在的年轻的夫妻观点有所不同,在网络上我发现,有不少年轻的儿媳妇都认为儿媳妇没有义务抚养公婆。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儿媳妇没有抚养公婆的义务。那么就毫无疑问的说明了,女婿也同样没有抚养岳父母的义务。这个问题的前因是你当岳父岳母自己造成的,你们都没有教育好自己的女儿。如何尊重孝敬和抚养公婆,那么你的亲家公家婆能去教育你的女婿。如何去尊重孝敬和抚养他的岳父母呢?没有你的前因,那有今天这个后果。

我在以前的问答中曾经说过这个问题,由于历史原因。造成了独生子女时代,已经打破过去随便生和养儿防老的旧观念。我认为不论从道德伦理还是从法律角度上讲,小两口有义务孝敬和抚养双方父母。这些年由于父母的骄生惯养和对子女缺乏教育,有许多女孩发出不当言论。什么儿媳没有义务抚养公婆啦,我就不明白啦,你和公婆的儿子组成一个家庭是一个整体。谁道说儿子买东西孝敬自已的父母花的钱都是你的丈夫自已的吗?你没有份吗?一旦公婆有大事你难道还能脱离其中吗?

别说是公婆岳父母就是其它人,我们也该帮就帮该管也得管。因此不论是女婿还是儿媳,谁都不能说出没有义务抚养双方父母的这种大逆不道的话来,是你们的父母把你们送到这个世界来。就冲这一点,你的就应该有责任抚养,并不是什么义务不义务的。

这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个回答,纯属个人观点,

女婿对岳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从法律上说,女婿无法定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因为岳父母属于拟制血亲由妻子的身份决定的,其赡养义务应由妻子行使,但在实际生活中一般表现为夫妻双方共同行使赡养义务。妻子死亡以后,拟制关系灭亡,故不存在赡养义务。但是根据传统道德要求丧偶女婿,对原岳父母还需尽到赡养义务,但这只是道德要求,不是法律规定。

那么赡养义务包括哪些?

赡养义务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物质上赡养,比如给付赡养费、支付医疗费、承担护理费以及照料费等;

2、精神上的赡养,比如日常生活中的陪伴、节假日的团圆等。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以上内容就是女婿对女方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的法律知识解答了,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女婿对女方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女婿在婚后对妻子的父母有赡养的责任,也是一种传统的家庭伦理和道德观念。但是,在现代社会中,这种观念和义务并没有被法律明确规定,具体要视当事人的情况而定。

一方面,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是亲情关系,应该尽可能地尊重和照顾他们,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健康。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岳父母需要帮助或者赡养,女婿可以考虑提供帮助或者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持,以表达对岳父母的关爱和尊重。

另一方面,女婿的赡养义务也要考虑到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负担能力。女婿有义务照顾自己的家庭和子女,如果女婿的经济状况无法承担赡养岳父母的责任,或者岳父母的经济状况比较宽裕,不需要依赖女婿的经济支持,女婿并不需要强行承担赡养的责任。

总之,女婿和岳父母之间的赡养义务并没有被法律明确规定,具体要视当事人的情况而定。女婿应该尽可能地尊重和照顾岳父母,并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负担能力,以达到一种平衡和谐的家庭关系。

女儿女婿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女婿对女方父母没有赡养义务。

女婿作为亲属,并不属于法定子女的范畴,所以是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法定义务。因为女婿作为独立的个体,也有自己的父母需要赡养。并且从法律意义上讲,女婿和岳父岳母是没有直接的亲属关系的。

赡养义务人包括哪几类人:

1、与老人具有子女关系的成年人,且具有赡养能;

2、与老人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的其他人;

3、赡养老人的其他义务人。

赡养义务的内容有如下几个方面:

1、物质上的赡养。生活费用的提供是最基本的。当被赡养人患病时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2、日常生活中的扶助。对于年老体弱、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父母给以照顾、扶助,对生病的父母应给予悉心照顾;

3、精神上给予慰藉。父母进入老年后需要亲情的慰藉以克服孤独感。精神赡养是社会经济发达以后更为重要的赡养义务。

综上所述,尊老爱幼一直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成年且有能力的子女,对父母尽赡养义务是理所应当的。虽然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女婿亦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但是从构建和谐融洽的家庭内部关系的角度出发,积极赡养对方的父母也是很有必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新民法典女婿有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吗

法律分析:女婿没有义务赡养老人,但是女儿可以,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而不包括女婿、儿媳,即法律没有规定女婿对岳父负有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女婿有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吗

新民法典女婿没有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

赡养主要是指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合理要求。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法律中规定的赡养义务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女婿与女方父母不存在法律上的亲子关系,因此女婿可以不承担对公婆的赡养义务。国家法律鼓励女婿赡养女方父母,但是不强制要求。

赡养人的义务具体表现为几个方面:

1、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4、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我国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种: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

2、法律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综上所述,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包括儿媳、女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女婿没有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不赡养女方的父母并不违反法律。

虽然没有赡养义务,但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当夫妻关系解除之时,协助义务也解除了。因为岳父母属于拟制血亲,由妻子的身份决定的,其赡养义务应由妻子履行,但在实际生活中,一般表现为夫妻双方共同履行赡养义务。妻子死亡以后,拟制关系灭亡,故不存在赡养义务。

女儿出嫁后仍应赡养父母。我国的传统思想是养儿防老,重男轻女。尤其是农村中的老人,自己也认为赡养老人是儿子的事,在老人遗产的继承上、家庭财产的分割上都是儿子有份,女儿没有的,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在这样的观念支配下,一些女儿尤其是已经出嫁的女儿,往往忽视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女儿同样得到了父母的抚养,应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也就是说,在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上,男女是平等的,不因女儿出嫁而取消赡养义务。赡养老人的规定如下:

1、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2、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3、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4、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5、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综上所述,法律上是从60周岁成为老人,按此履行赡养。但是有的老人在60岁前就得病丧失劳动能力,此时,赡养义务人就应当提前履行赡养。

综上所述,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顾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女婿讲他没有义务养我们?_女婿有没有养老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