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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二级是什么样的_轻伤二级是什么概念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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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4 10:05:27

轻伤二级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

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什么是轻伤二级的标准

轻伤二级是什么概念解释如下: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轻伤二级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什么是轻伤二级的标准

什么是轻伤二级的标准,他人对自己造成伤害的时候是可以索要赔偿,对于造成伤残的,是可以向专业的鉴定机构申请进行伤残鉴定的,进行伤残鉴定的时候根据伤情的具体情况是可以进行山参等级划分的,

什么是轻伤二级的标准1

法律分析:轻伤二级的标准为: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什么是轻伤二级的标准2

轻伤二级民事赔偿标准

轻微伤不构成刑事责任,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具体赔偿如下: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应当予以赔偿。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

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级轻伤对方不愿意赔偿有什么法律后果

不赔偿或不积极赔偿与积极赔偿相比,在量刑上是会要增加或多一些的。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受害人出具的书面量刑,是法定的从轻处罚的事由,合议庭在量刑时会考虑此事实依据,而适当从轻处罚。

1、相对于积极赔偿而言,不赔偿或不积极赔偿,自然少了量刑从轻的事实依据,而导致丧失了减轻处罚的机会。

2、但是犯罪嫌疑人亦应当明白一点,不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并非不代表受害人就放弃主张合理损失的权利。受害人依然可以主张赔偿损失的权利,且其中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后果存在关联性的损失,经举证、质证和辩论后,合议庭亦必定支持。

3、受害人在检方提起公诉阶段,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并取得民事判决后,可以依法强制执行。犯罪嫌疑人不赔偿,法院执行局可以根据受害人的申请,冻结期动产不动产用于执行判决。

什么是轻伤二级的标准3

伤情鉴定轻伤二级是什么

法医鉴定中处理伤病关系时有这样细致的区别,就可以妥善处理好在旧的鉴定标准下难以解决的一些问题:损伤与既往伤/病共同作用的,即二者作用相当的。

应依据本标准相应条款适度降低损伤程度等级,即等级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的,可视具体情况鉴定为轻伤一级或者轻伤二级,等级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的,均鉴定为轻微伤。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轻伤一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

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根据人体损害鉴定标准,法医鉴定为准,一级严重一些,二级轻一些,都是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

轻伤与伤残等级没有关系,轻伤是伤情鉴定,伤情鉴定的结论与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有关,伤残等级需要做伤残鉴定。

轻伤二级怎么鉴定标准

法律分析: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轻伤二级是一种损伤程度等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未危急及生命的并发症,轻伤二级是轻伤的下限,与轻伤一级相衔接,轻伤一级的上限与重伤二级相衔接;轻微伤的上限与轻伤二级相衔接,未达轻微伤标准的,不鉴定为轻微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什么样的伤式属于轻伤二级是什么样的?

轻伤二级鉴定标准为符合以下情况之一。是头皮的创口或牵痕长度达到8.0厘米以上;头皮的撕脱伤面积达到20.0平方厘米以上;头皮的缺损面积达到10.0平方厘米以上;帽状腱膜下的血肿范围达到。

50.0平方厘米以上;颅骨骨折;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神经损伤引起的相应神经功能障碍。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一、轻伤二级鉴定标准如下:

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厘米以上。

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平方厘米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平方厘米以上。

3、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平方厘米以上。

4、颅骨骨折。

5、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6、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二、轻伤证据不足该如何判决

1、公安机关可以调解结案。对原来认为“证据不足”的轻伤害案件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终结后,应出具侦查终结报告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并可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由双方当事人各自向公安机关写出调解申请书,在此基础上,公安机关可以组织调解结案。这样便于稳定双方情绪,及时化解矛盾;

2、由被害人提起自诉。对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且公安机关一时又不能说服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一般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伤害证据仍然不足,或难以查清,或公安机关不认为是犯罪的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3、对特殊案件实行“有限公诉”。即对符合上述一般公诉条件,案情复杂、社会影响或危害较大、公安机关已对被告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可以判处刑罚的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应该将案件尽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轻伤二级

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3、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4、颅骨骨折。

5、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6、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扩展资料

赔偿标准

1、在轻伤害案件中,法律对伤害赔偿的标准并没有具体规定,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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