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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与一般关税措施实施有何不同_碳税和碳关税的区别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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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4 10:07:21

性质上看。关税是一种流转税,即是由国家授权海关部门,由海关部门按照国家制定的税法和相关规定对进出口的商品和货物征收税费的一种税收形式;而碳关税要求进口商在进入国境或关境时购买与进口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相当的排放配额。关税是通过征收税费完成流转,而碳关税是通过购买排放配额,两者的性质完全不同。

(2)从实施方式上看。关税的实现是由进出口商在商品或货物出入国境或关境时代理消费者先行垫付税费,而后将所缴纳的税款分配入各个商品的售价之中,由消费者最终承担该经济负担;而碳关税是一种进口商直接购买排放配额用于抵消进口商品内部隐含的碳含量。不同于关税是进口商预先垫付,消费者最终承担;碳关税是进口商直接支付,通过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实现交易流转的效果。

(3)从征税对象上看。由关税税则可知,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存在于被征税商品目录且有具体税率的进口商品,是一个有机体;而碳关税本身是个抽象概念,且征税对象是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该对象目前无法成为被征税商品目录中的一个实体名目。

总的来说,碳关税与关税是两个独立的税收措施,很难存在包含与被包含关系。如果要使碳关税可被解释为关税的一种或特殊关税,则必须改变碳关税的构成,如碳关税是通过其他形式而不是购买“排放配额”被征收,那么碳关税可能是关税。

我国碳税收费标准

碳税的优点:

社会成本的支付:促使环境污染者为环境中的二氧化碳排放支付外部成本。

鼓励使用环保燃料:引入碳排放的社会成本将鼓励企业和个人寻找太阳能等替代燃料,以避免碳污染税的高价。

增加收入:碳税是政府的收入来源。这增加了可用于减轻污染影响的资金。

增加社会效率收入:支付社会污染成本提高了国家的社会效率,让每个人都有责任减少污染。

可预测性:碳税随着天气条件和经济条件的变化而波动。这使得总量控制和交易计划可以轻松设置碳排放限制。

均等收费:无论碳排放的来源是什么,一单位二氧化碳造成的损害都是一样的,因此税收得到公平对待。

环境保护:提高税收有助于降低与碳排放、污染和全球变暖影响相关的成本。

国际上可接受:税价影响世界上每个国家和每个国家的市场燃料价格波动。这使得碳税征收得到国际认可。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税收使个人和公司能够使用更少的化石燃料能源并减少碳排放。

降低边际税率:使用碳税收入有助于降低工资税和所得税的边际成本。降低边际利率对经济有积极影响。

碳税的缺点:

降低经济增长和投资:征收碳税增加了运营成本,阻碍了该国的投资和经济增长。

高税收:当需求高时,政府增加税收,以便人们寻找替代能源并减少需求。

鼓励逃税:开征碳税,使企业或个人为逃避纳税而秘密污染环境。

管理成本高:实施碳税,政府需要大量资金。资本不足限制了碳税的实施和运作。

外部成本难以计量:包括碳税在内,难以计量企业的实际实际税收,也难以计量外部成本。

收入中性:碳税是累进中性的,因为它与其他类型税收的削减打包在一起。税收极大的其他法规和市值导致不可预测的经济影响。

政治影响:强大的政治利益影响碳税,价格很容易波动以满足这些政治收益。

转移生产:引入碳税可能会使企业将生产过程转移到不征收碳税的国家。

昂贵:增加税收导致生产成本增加。消费者必须为产品的消费支付更多费用,这使他们减少了消费模式。

分配不均:与高收入所有者相比,税收上涨带来的额外成本会影响低收入消费者。这导致碳税成本的分配不均。

所谓“碳税”和“碳关税”,就是针对使用传统化石能源的制成品所征收的税。这类税收将()。

碳税是指针对二氧化碳排放所征收的税。它以环境保护为目的,希望通过削减二氧化碳排放来减缓全球变暖。目前我国的碳税收费标准如下: 财政部建议,中国的碳税最终应该根据煤炭、天然气和成品油的消耗量来征收。碳税在起步时,每吨二氧化碳排放征税10元,征收年限可设定在2012年;到2020年,碳税的税率可提高到40元/吨。 而环保部规划院课题组则建议,每吨二氧化碳排放征税20元,到2020年可以征收50元/吨。具体而言,煤炭每吨 、石油每吨 、天然气每立方米分别征收11、17、12元的碳税。

碳税通过对燃煤和石油下游的汽油、航空燃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品,按其碳含量的比例征税来实现减少化石燃料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与总量控制和排放贸易等市场竞争为基础的温室气体减排机制不同,征收碳税只需要额外增加非常少的管理成本就可以实现。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有关课题组经过调研,形成了"中国碳税税制框架设计"的专题报告。课题组表示,我国碳税比较合适的推出时间是2012年前后;由于采用二氧化碳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需要采用从量计征的方式,所以适合采用定额税率形式;在税收的转移支付上,应利用碳税重点对节能环保行业和企业进行补贴。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有关研究报告对碳税的征收范围进行了较为清晰的界定。 根据碳税的征税范围和对象,我国碳税的纳税人可以相应确定为:向自然环境中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的单位和个人。

碳排放是关于温室气体排放的一个总称或简称。温室气体中最主要的气体是二氧化碳,因此用碳(Carbon)一词作为代表。虽然并不准确,但作为让民众最快了解的方法就是简单地将"碳排放"理解为"二氧化碳排放"。多数科学家和政府承认温室气体已经并将继续为地球和人类带来灾难,所以"(控制)碳排放"、"碳中和"这样的术语就成为容易被大多数人所理解、接受、并采取行动的文化基础。

法律依据

2008年11月,欧盟通过法案决定将航空领域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并于2012年起实施,并声称此为对抗全球气候变暖。据估算,到2020年,各航空公司可能要因此支付200亿欧元。

碳税的影响广泛而深远,涉及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诸多方面。征收碳税不仅应考虑环境效果和经济效率,还要考虑社会效益和国际竞争力等。不同国家和地区在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碳税的实施效果有较大差异。但从长期来看,碳税是一个有效的环境经济政策工具,能有效地减少CO2排放。降低能源消耗,改变能源消费结构,短期内抑制经济增长,中长期将有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但将扩大资本与劳动的收入分配差距,加剧社会不公。

1、减排效应

不同税率下CO2减排率诺德豪斯(Nordhaus)①就众多学者对碳税减排效应的研究结果进行了总结。尽管这些研究基于不同的国家及具体的情况,但研究结论似乎相当一致。即随着税率的提高吗,减排效应不断增加。随着碳减排幅度的提高,税率不得不大幅上升发达国家的碳排放多属于奢侈排放而中国的碳排放多属于生存排放和发展排放。因此,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碳税引起的产品价格变化对生产的影响较小,碳减排效应不够显著。

2、经济增长效应

碳税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具有两面性:一方面:碳税会降低私人投资的积极性,对经济增长产生抑制作用;另一方面:碳税可增加政府收入,扩大政府的投资规模,对经济增长起到拉动作用。从时间角度考察,短期内碳税会影响相关产品的价格,抑制消费需求,从而抑制经济增长,但从中长期来看,碳税将促进相关替代产品的研发,降低环境治理成本,有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

3、能源消费效应

碳税将对一国的能源消费结构产生深远的影响。碳税使能源价格更高,使其成为一种更昂贵的生产要素。这将提高企业生产成本,由此企业会减少生产。与此同时,企业还会采取节能技术,降低能源消耗,采用替代能源,改变能源消费结构。特别是在我国燃油等能源的需求价格弹性还比较高时,碳税将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能源强度,促进能源消费结构转变。

4、收入分配效应

碳税对不同社会群体的影响并不相同。与财产税和所得税能直接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不同。碳税由于具有分配累退性,反而会扩大资本与劳动的收入分配差距,加大社会收入分配的不公平。

目前征收碳关税的国家有

A,B,D

“碳税”和“碳关税”能够改变不同能源的制成品的相对价格。促进新能源对传统化石能源的替代,促进能源的节约使用,但是碳关税严重损害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碳关税的征收对象是

一、正面回答

目前征收碳关税的国家主要有:美国、法国、瑞典、丹麦、意大利、加拿大等国家开始征收碳关税。碳关税,也称边境调节税,是对在国内没有征收碳税或能源税、存在实质性能源补贴国家的出口商品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

二、详细分析

碳关税的纳税人主要是指不接受污染物减排标准的国家其高耗能产品出口到其他国家时的发货人、收货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课税范围主要是一国,没有承担相关公约下的污染物减排标准的国家,出口到其他国家的高耗能产品。如,铝、钢铁、水泥和一些化工产品。

三、征收碳关税对中国有什么影响?

我国将面临新一轮的贸易保护主义;中国高能耗的出口产品将成为碳关税的课税对象;低碳标准的实行,将淘汰我国不能达标的企业。

碳关税对我国的影响

指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

高耗能产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耗费大量的能源,比如煤、电、油、水、天然气等。这些行业大概为电解铝、电解铜、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石油加工、炼焦、化工、铜冶炼等行业。

碳关税介绍:

碳关税,别称:边境调节税,是指主权国家或地区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的二氧化碳排放特别关税,最早由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提出。也是对在国内没有征收碳税或能源税、存在实质性能源补贴国家的出口商品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主要是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排放密集型产品,如铝、钢铁、水泥和一些化工产品征收的一种进口关税。碳关税用意是希望欧盟国家应针对未遵守《京都协定书》的国家课征商品进口税,主要针对铝、钢铁、水泥等碳排放密集型产品。

什么是碳关税

碳关税是指对进口商品征收的,基于其对气候的影响而计算的关税。实行碳关税将使高碳排放产品价格上涨,对我国出口业务带来困难,但也会加速我国向低碳经济转型。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各国纷纷推出碳减排政策,其中很多国家已经开始实施碳关税。碳关税是指对进口商品征收的,基于其对气候的影响而计算的关税。这一措施旨在促进全球减排,强制高排放企业减少排放并加速低碳经济的发展。然而,在我国实行碳关税之前,考虑到国内企业的竞争力,我们需要做好相关准备。首先,实行碳关税可能会导致我国出口业务受到影响。由于高碳排放产品进口成本增加,国外企业可能会转向其他低碳排放的生产国,从而对我国出口带来困难。但是,这也为国内企业提供了机会,如果能够通过技术创新降低碳排放量,就可以在全球市场上获得更好的竞争力。其次,实行碳关税也会加速我国向低碳经济转型。根据研究报告,实行碳关税会促进我国钢铁、水泥等高污染、高能耗行业的转型升级,加速推动清洁产业的发展,这将有利于我国环保工作的进一步推进。

碳关税是如何计算的?碳关税的计算基于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不同国家和地区计算方式可能存在差异,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商品生产过程中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运输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和其他温室气体的量,以及商品消费后排放的温室气体等。计算结果将被用于确定征收的关税率。

实行碳关税是全球推进气候变化应对的必要措施之一,虽然对我国出口业务带来的影响不容忽视,但我们也要看到其为推动我国向低碳经济转型带来的机遇。同时,加强技术创新,降低碳排放量,也是实现低碳发展的重要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入境动植物检疫法》第四十一条 进口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对象,除依法免予检验检疫的以外,应当依法缴纳动植物检疫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碳关税是指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碳关税是指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

美国借“环境保护”的名义推行“碳关税”,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力,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碳关税目前世界上并没有征收范例,但是欧洲的瑞典、丹麦、意大利,以及加拿大的不列颠和魁北克在本国范围内征收碳税。

2009年6月底,美国众议院通过的一项征收进口产品“边界调节税”法案,实质就是从2020年起开始实施“碳关税”——对进口的排放密集型产品,如铝、钢铁、水泥和一些化工产品,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

对中国影响

从中国对美贸易的总体情况来看,美国“碳关税”的征收,无论是出口还是进口均将产生负面影响,比较而言,对美出口的影响要略大于进口的影响。

出口方面,若征收30美元/吨碳的关税,将会使得中国对美国出口下降近1.7%,当关税上升为60美元/吨碳时,下降幅度增加为2.6%以上;

进口方面,若征收30美元/吨碳的关税,将会使得中国对美国进口下降1.57%,当关税上升为60美元/吨碳时,下降幅度增加为2.59%。

除却直接影响产业发展外,美国对华征收碳关税还将对中国就业、劳动报酬以及居民福利造成负面效应。

政府表态

商务部2009年7月3日表态称,在当前形势下提出实施“碳关税”只会扰乱国际贸易秩序,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征收“碳关税”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是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这种做法违反了WTO基本规则,也违背了《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严重损害发展中国家利益。

商务部称,中国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一向持积极主动和负责任的立场。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指出,“碳关税”不仅违反了WTO的基本规则,也违背了《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碳关税”不仅不可能真正抑制碳排放,反而事实上会增加一个贸易壁垒,而这个贸易壁垒与WTO现行规则有直接冲突。WTO基本原则中有一条“最惠国待遇”原则,其涵义是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也同样给予其他成员。而征收“碳关税”,各国环境政策和环保措施都不同,对各国产品征收额度也必然差异甚大,这就会直接违反最惠国待遇原则,破坏国际贸易秩序。

当年,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提出“碳关税”这个概念,本意是希望欧盟国家针对未遵守《京都议定书》的国家课征商品进口税,以避免在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运行后,欧盟国家所生产的商品将遭受不公平之竞争。但现实情况是,发达国家多数没有切实遵守《京都议定书》,发展中国家又暂时不承担减排份额,这使得“碳关税”征收缺少了现实的支撑。而美国这个温室气体的头号排放大国甚至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不愿意承担减少排放额度的义务,现在却突然热衷于别国产品征收“碳关税”,这除了借气候保护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之外,实在找不出更合理的解释。

《京都议定书》实行的是“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展中国家暂不承担排放额度。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产品征收“碳关税”,结果只能是发达国家一箭双雕——在堂而皇之地将发展中国家的财富纳入自己国库的同时,让发展中国家背负污染环境的恶名。这就违背了“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然而,美国按照自己的标准征收“碳关税”,别的国家难道不可以按自己的标准征收美国的“碳关税”?如此,全球合作减排机制必遭破坏,世界卷入贸易战也势不可免。放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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