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数码科技 > 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遵循什么原则_行政许可的设定

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遵循什么原则_行政许可的设定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热度:0

时间:2024-02-25 09:51:27

这种情况下,可以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以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许可的设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违法设定许可,不得设定歧视性条件。实施许可应当遵守法定程序,公开透明,确保公正公平。同时,应当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申请人办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

行政许可法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是指行政主体可以设定: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法定原则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行政许可的设定权法定;

二是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法定。

(一)行政许可的设定权法定

行政许可的设定权法定是指行政许可只能由法定的主体以法定的形式设定。这包含两方面的含义:

一是只能由法定的主体设定;

二是即便是法定的主体,也不能随便设定,而只能以法定的形式设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行政许可设定权为:

(1)法律.此处的法律是狭义的法律,即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对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如果直接以“法”命名,当然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若不以“法”命名,而是以“决定”等命名,可否设定行政许可呢 对此,《行政许可法》虽没有明文规定,但解释上应该持肯定态度。理由有二:

一是在我国的法律实践中,对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具有规范性内容的决定,一向是作为与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对待的;

二是《行政许可法》对于国务院都允许在一定条件下以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对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法理上当然更应允许。

(2)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作出的决定.行政法规设定行政许可有个前提条件,即对于同一事项,法律既没有作出行政许可的设定,也没有禁止设定。如果法律已经作出设定,行政法规则不得另作规定;如果法律禁止设定,行政法规则更不能加以设定,否则构成对上位法的违反。

行政许可的设定方式有哪些不设行政许可情况有哪些

一、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包括有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四)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设定行政许可应当规定什么

法律主观:

一、行政许可的设定有哪些限制

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确定适用行政许可的主要依据;有关国家基本制度的事项、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事项,只能由法律予以设定。

二、行政许可的原则有哪些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指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某种活动或者行为过程和结果的公开,是对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保护。公平、公正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不仅在实体和程序上都要合法,而且还要合乎常理。要求平等地对待所有个人和组织,禁止搞身份上的不平等。

3、便民原则。便民原则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许可过程中能够廉价、便捷、迅速地申请并获得行政许可。

4、救济原则。救济原则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请求国家予以补救的制度。

5、信赖保护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权力的正当合理信赖应当予以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生效的行政行为,确需改变行政行为的,对于由此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补偿。

6、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是指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转让的行政许可外,其他行政许可不得转让。

7、监督原则。监督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

三、行政许可如何设定

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是指行政主体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目的事项的范围

行政许可的设定权,是指哪一级国家机关有权设定行政许可、以何种形式设定行政许可、设定行政许可有哪些限制以及设定行政许可需要遵循哪些规则。

行政许可法对此从四个方面作了规定:

第一: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就是有权设定行政许可的国家机关。

第二:行政许可的设定形式,就是什么样的规范性文件才能设定行政许可。

第三:行政许可设定权限。

第四: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的规则。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等于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

行政许可设定权限的规定分为以下内容:

(1)法律的行政许可设定权:凡行政许可法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法律都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有关国家基本制度的事项、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事项,只能由法律予以设定;

(2)行政法规的行政许可设定权: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各类事项,但是,法律已经设定行政许可的,行政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只能作具体化的规定;

(3)国务院决定的行政许可设定权: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赋予了国务院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的权力,但作了限制;

(4)地方性法规的行政许可设定权: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如下: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瞎历腔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注解:

行政规范许可:一般认为,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遵循什么原则_行政许可的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