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数码科技 > 怎么认定事实婚姻关系_事实婚姻的认定

怎么认定事实婚姻关系_事实婚姻的认定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热度:0

时间:2024-02-25 09:53:15

法律主观:

事实婚姻关系的认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不再承认事实婚姻。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事实离婚怎么认定

事实婚姻是指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婚姻关系。我国法律规定,事实婚姻的认定是以法律明确规定的事实为准,但是,夫妻双方是否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如是否到法定的婚龄以及是否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对此,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不能成立婚姻关系。”从这一条款中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于事实婚姻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即使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但两人之间却已建立了共同生活和共同财产的法律关系。

1、事实婚姻具有很强的迷惑性。

事实婚姻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不是双方自愿的,而是受到社会舆论的压力和引导。首先,社会舆论压力是事实婚姻认定的重要因素。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发展带来社会稳定,大量外来人口涌入我国,形成了一大批外来人口不断流入我国地区,社会上出现了许多流动人口和无配偶者同居生活的现象。另一方面,社会舆论压力会对事实婚姻中“夫妻”这一身份产生巨大的影响。因为生活在一起多年的夫妻已经产生了很大的感情,对“夫妻”这个身份已产生了不同于一般人的感情态度和心理状态;同时也增加了一些对无配偶者再婚后可能面临一夫多妻的生活模式、家庭生活质量下降等不利影响的担忧。因此当双方均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时就会有对事实婚姻存有疑虑甚至畏惧心理。

2、事实婚姻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

由于我国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对事实婚姻的认定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导致事实婚姻双方当事人对同居关系的性质和适用法律存在争议。一方面是法律上对于这一事实婚姻的认定缺乏明确法律依据,事实婚姻的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办理结婚登记程序成立婚姻关系,法律上对于这一事实婚姻没有任何明确规定,双方的同居关系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和认可。另一方面是司法实践中有关双方当事人是否可以请求法院宣告离婚的效力有不同的看法。由于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在婚姻法中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或有证据证明事实婚姻是无效的婚姻行为从而使双方当事人对同居关系认定存在着争议和困惑,这是事实婚姻难以得到法律认可的主要原因之一。

3、事实婚姻男女没有依法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是以结婚的实质要件为标准,而事实婚姻中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在判断事实婚姻是否成立的时候,要注意的是男女双方是否是依法缔结婚姻关系。依法缔结婚姻关系是指男女双方自愿结成夫妻。我国《婚姻法》第24条规定:“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性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未登记的,视为自愿婚姻。”婚姻关系因当事人未到法定的结婚年龄和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不成立。但如果当事人以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办理结婚登记并建立了夫妻关系,那么这种事实婚姻便具备结婚实质要件。所以,我国法律认定事实婚姻应当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和法律规定两个方面的条件。

4、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没有本质区别。

所谓非法同居是指男女未到法定结婚年龄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虽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但以夫妻名义持续共同生活,不以夫妻名义处理财产关系。同居关系是婚姻关系的一种形式。两人在此关系中互相提供物质上的帮助和经济上的资助。同时,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同居期间夫妻一方所得的财产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所生子女也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5、事实婚姻中涉及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

事实婚姻当事人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因为不能形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没有离婚的必要。

事实离婚的认定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实际分居时间:事实离婚的认定通常需要考虑夫妻双方的实际分居时间。通常情况下,分居时间需要达到一定的时限才能被认定为事实离婚。这个时限的具体要求会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

2. 夫妻关系破裂:除了实际分居时间,法律上还需要考虑夫妻关系是否已经彻底破裂。这可能涉及到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的态度、是否存在感情外遇等因素。

3. 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在认定事实离婚的情况下,法律通常会考虑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可能需要法律程序的介入,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事实婚姻的特征: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综上所述,在法律上,事实离婚的认定涉及多方面因素,包括实际分居时间、夫妻关系破裂以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这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离婚后重新开始生活可能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但也是一个机会,重新定义自己的生活。保持积极的心态,不要害怕寻求帮助,可以通过心理咨询或支持团体来重建自信和情感安全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怎么认定事实婚姻关系_事实婚姻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