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数码科技 > 拆迁有几种补偿方式_搬迁补偿的方式

拆迁有几种补偿方式_搬迁补偿的方式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热度:0

时间:2024-02-27 10:00:38

房屋拆迁包括货币补偿、产权置换以及结合型的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评估,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拆迁如何补偿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根据由技术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子进行技术专业的估价,转化成有据可寻的多远构成的补偿额度。房子价格评定根据:

(1)市场评估价:就是指被拆迁房子的房产市场价钱,是由符合要求的技术专业估价组织,依据估价目地,遵照估价标准,依照估价程序流程,采用适合的估价方式,并在综合性剖析影响房产价格要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业在估价时段的客观合理价钱或使用价值进行估计和判断的活动。

(2)商住楼买卖平均价:就是指同地域同种类普通住房商住楼买卖均价,由有关部门一个季度按时归纳测量并发布。

(3)重设价:就是指由估价组织选用估价时段的建筑装饰材料和建筑工程技术,按估价时段的总需求,判断出再次修建与估价另一半具备同样作用效应的全新升级情况的房屋建筑正常价钱。

所述三种价钱全是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规定根据,但主要用途各不相同,在不同情况下各自可用。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称为房屋置换,依据评价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法。使用价值规范产权置换指的是按照法定条件,根据对被拆迁人房屋产权证明使用价值进行评定,以后再用在建房屋产权证明给予使用价值的等价置换。总面积规范产权置换指的要以房子总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总面积内不清算价差的外地产权房子置换。

产权置换分成两种方式:

(1)外地安置。外地安置就是指因为房地产商新项目不涉及到住房或因为该地快建筑容积率缘故,不可以进行回迁安置,只有选择在别的地快上在建拆迁安置房,再根据产权的调整尽可能以等价使用价值保证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回迁安置就是指房地产商拆迁复建新项目可以进行回迁安置,根据产权置换占比进行回迁安置。

房屋拆迁补偿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能够选择货币补偿,还可以选择房屋产权置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置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理应出示用以产权置换的房子,并与被征收人计算、付清被房屋征收使用价值与用以产权置换房子使用价值的价差。

因老城区改造征收本人住房,被征收人选择在改造地区进行房屋产权置换的,做出房屋征收决策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理应出示改造地区或是就近地区的房子。

扶贫搬迁国家怎么赔偿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拆迁可以得到的补偿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版权说明:找法网对视频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征地搬迁有几种安置方式

法律主观:

不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只要该土地进行征地拆迁的,那么其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一、农村搬迁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二、房屋拆迁补偿原则是什么(1)按原面积妥善安置原则。拆迁人拆除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原则上按原面积妥善安置的原则,既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住房、生产经营面积,降低居住水平,生产经营收入,又要保证拆迁人在拆迁活动中不承担额外责任。但当事人可就拆迁房屋的安置地点、面积、搬迁期限、搬迁方式以及过渡期限等进行协商。

(2)鼓励迁往市区边陲地段和人口稀疏地区的原则。为了城市的长远发展,减轻城市中心地区基础设施、社会服务、住房等压力,对被拆迁户的安置应采取鼓励从城市中心人口密集的地区迁往城市正在发展、人口较为稀疏的城市边缘地区,从区位较好的地段迁往较差的地段的原则。凡根据该鼓励原则迁往市区边缘地段的,以及从区位好的地段迁往区位差的地段的被拆迁户,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以示鼓励。

(3)等价交换原则。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应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不管是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还是作价补偿方式,在安置被拆迁人房屋时,一方面,拆迁方要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住房或用房面积;另一方面,被拆迁方则无权通过拆迁无理要求增加额外的住房面积,双方均应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协商处理安置事宜。

(4)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拆迁方在拆除被拆迁方的房屋时,应先妥善安置被拆迁方,然后再予以拆除房屋,即使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补偿安置协议未达成一致,拆迁方依法先执行拆迁时,也必须先对被拆迁方做好安置工作,保证被拆迁方不至于因房屋被先行拆除而无安身之处,从而确保被拆迁人的居住权。

三、拆迁补偿费用应归谁所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根据规定: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即该处房屋户口里在册人口。现在在册户口为6人,应当按照6人分配,并适当照顾孤老、孤残、孤幼人员)。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得到的补偿款,是对被拆私房所有人财产损失的一种赔偿,应归私房所有人所有。私房所有人为二人以上的,按其对被拆私房所拥有的权利进行分割。在私房内生活的其他共同居住人,无权主张分割补偿款。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其他共同居住人(私房共同居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私房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居住一年以上、他处无住房的人。)的安置,一般应由私房所有人与共同居住人通过协商妥善安置。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农村搬迁国家赔偿标准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则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农村

征地搬迁有六种安置方式。

一、征地补偿安置具体的种类有:

1、住房安置模式。是指在征地中涉及征收村民宅基地的,由拆迁人以统一建造或者购买的成套房屋安置被征地农民,这实质上是一种产权调换的安置方式。部分地方把企业开发建设和安置房建设相结合,形成产业园建设,建设所得的项目收益由项目公司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股份分红,农民按其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份额分红,拆迁安置房则主要保障农民的居住问题。这种以产业依托方式的农民集中居住有利于促进农民向市民生活方式的转变。

2、留地安置模式。是指在征地时,预留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交回给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以建设用地替代农用地作为对村经济集体组织和农民的补偿。这种安置模式最早发源于经济快速发展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后被全国各地广泛使用。一般来讲,被征地农民可以自主决定采取留用地安置或者将留用地折现为货币安置,具体标准根据土地平均收益和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留用地一般按规划用途使用,由村集体作为集体所有的资产经营使用。实践中,一般由村集体出资或者引入资本,建造厂房、商贸中心,自行经营或者出租经营等。

3、就业安置模式。是指政府在征收土地后为被征地农民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在全国范围内均适用,经济发达地区因企业效益较好,适用范围更广。就业安置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按照“谁征地、谁安置”的原则,将被征地农民安排到征地企业就业。二是政府通过制定优惠政策,组织各种技能培训,或者通过推荐等方式,鼓励被征地农民进入市场自谋职业或者自主创业。

4、农业生产安置模式。也称调整土地安置,是指把农村集体机动地、承包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承包地流转和土地开发整理新增加的耕地等重新调整给征地农民,保证农民有必要的耕地,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维持其基本生活条件。

5、社会保障安置模式。是指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通过购买社保使被征地农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待遇的一种安置方式。目前全国绝大部分地区都规定了凡征地都要为被征地农民购买社保,一般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等。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被征地农民年老后的养老保障问题,普遍受到被征地农民,尤其是年龄较大的被征地农民的欢迎。

6、土地使用权入股安置模式。是指对有长期稳定收益的项目用地,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用地单位协商,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入股,或以经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通过合同约定以优先股的方式获取收益的安置方式。土地使用权入股安置使被征地农民能够享受到土地增值的收益,又可以减轻企业负担,是一种可以让被征地农民获得长期收益的安置方式,多适用于经济发达的地区。

二、拆迁补偿费有:

拆迁赔偿费:是指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4、被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农村搬迁怎么补偿

2023农村拆迁补偿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

补偿方式具体如下:

1、货币补偿:如期搬迁可获购房补贴

(1)对选择货币补偿的村民,房屋征收部门将根据房屋的年代、结构、区位对该房屋给出市场评估价;

(2)部分村民听说自家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后,选择突击加盖以期获得更多的补偿。需要提醒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规定,货币补偿只针对两层以下含两层的房屋主体按市场评估价补偿;

(3)不过,村民无需担心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低于市场商品房价,补偿款不够异地购房。如果被征收人按期搬迁,将获得被征收房屋主体货币补偿款30%的额外购房补贴,同时还有按时搬迁奖励以及搬迁费等。

2、房屋安置:人均安置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

(1)与货币补偿相比,选择房屋安置的计算方法较为复杂,不过,相同的是,只对征收房屋两层以下含两层合法建筑中的有效面积等面积予以安置;

(2)补偿规定:被征收房屋两层以下含两层建筑面积人均不足40平方米的,按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给予补差安置,补差面积部分按被征收房屋重置成本价每平方米540元结算。

拆迁的具体流程:

1、调查核实

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

2、逐户走访

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3、编制拆迁计划

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

4、申请拆迁

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

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6、签订协议

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

7、实施拆迁

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综上所述,农村拆迁属于集体用地性质,城中村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两种方式,被征收人可自主选择。村民持有宅基证,宅基地范围内两层以下含两层的房屋主体均被认定为应补偿安置的面积。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023北京最新搬迁赔偿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农村拆迁的具体补偿具体包括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在补偿时按照面积进行补偿,所得的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再由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决定这部分补偿费用的分配。实际中的处理方式依据各地方的政策进行分配。

二、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通常与人口和户口有关,该项费用必须专款专用。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费用给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三、农村村民住宅。对于村民住宅,应当依照先补偿后搬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进一步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四、地上附着物及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指对被征地农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水井、道路等附着物的价值支付的补偿数额;青苗补偿是指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五、社会保障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进行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补贴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以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为中心,共七章三十八条,包括总则、征收前期工作、宅基地房屋补偿、非住宅房屋补偿、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附则。

1、征地与房屋搬迁同步实施

《办法》废止了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将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改为“搬迁”;将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纳入征收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实现征地与房屋搬迁同步实施;拟制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并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一并进行公告,充分保障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

2、统一宅基地房屋各项补偿标准

《办法》调整了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计算办法,将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的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调整为按照项目所在区片住宅类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地面单价的一定比例计算。

具体比例由各区政府制定;规定了补助和奖励费用的主要科目和总额上限,解决全市“补助奖励科目”不统一的问题。

3、《办法》明确了可以认定为房屋安置对象的四种情形和不予认定的五种情形,规定认定的程序由乡镇(街道)会同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等联合初步认定。

并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和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审核,报区人民政府采取备案方式予以认定。

4、明确安置方式

《办法》提出,征收农村村民宅基地房屋的,采取房屋安置或货币补偿方式予以补偿。符合房屋安置对象认定条件的,可以选择房屋安置或货币补偿方式,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选择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方式;不符合房屋安置对象认定条件的,应当实行货币补偿方式。

强化以房屋安置方式为主,做到安置房先行,安置房源一般应为具备入住条件的现房,安置房源为期房的,尽量缩短安置周期。

根据《办法》,北京市将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给予补偿,严格控制宅基地面积补偿标准,本着“限高、扩中、托底”的原则,确定安置房安置面积。

宅基地面积超过补偿控制标准的部分,只给予货币补偿;对宅基地面积低于宅基地审批最低标准的,置换安置房面积按照最低标准的一定比例计算。

具体比例由区人民政府按照实施规划、维护公平的原则,考虑原地回迁和异地搬迁的区域差异研究制定。《办法》施行后,被征收人的补偿与原来基本一致。

《办法》还增加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的内容,明确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对市级部门及区政府行使政务监督权力,市级部门对区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业务监督。规定了相关工作人员、被征收人的违法情形,明确了处罚及责任追究条款。

2023年4月7日北京或将告别大批“拆迁暴发户”

北京时间2023年4月7日,时隔将近20年,北京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政策再现重大调整。

近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站发布了一则关于对《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办法》提出,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应与土地征收同步实施,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房屋安置或货币补偿的方式。本市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给予补偿,严格控制宅基地面积补偿标准。

根据该公告,北京将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将“拆迁”改为“搬迁”,废止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并且将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纳入征收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实现征地与房屋搬迁同步实施。

拆迁有几种补偿方式_搬迁补偿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