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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商鞅在变法时采取怎样的措施_商鞅变法怎么用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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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8 09:52:02

商鞅变法有两次。

第一次变法的主要内容有:

(一)颁布实行魏国李悝的《法经》,增加连坐法法律,轻罪用重刑;

(二)废除旧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并且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

(四)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

(五)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扩大了国家赋税和兵徭役来源,为秦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次变法的主要内容有:

(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

(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五)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

(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这是对第一次变法中“异子之科”法令的补充,也是对社会风俗的规范。

商鞅是怎么变法的?

公元前352年,秦孝公任商鞅为“大良造”。此为秦爵十六级,相当于丞相兼将军。两年后,秦把都城从栎阳迁至咸阳(今陕西咸阳)。同年,商鞅着手实施第二次变法,主要是进一步从经济和政治上进行改革,内容包括:

1.废井田,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

商鞅下令废除西周以来盛行的土地制度——井田制,开掘井田的“封疆阡陌”。所谓“封疆”,就是指各级贵族所占有的井田界限,这些界限是用土堆、沟地、树木等连接而成的。所谓“阡陌”,就是井田中间与灌溉渠道相应的纵横道路。同时,承认地主和自耕农的土地私有,允许土地买卖,按土地多少抽税。

2.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的官僚机构

商鞅将许多乡、邑、聚(村落)合并为县,建置了41个县(据《史记·秦本纪》。而《史记·商鞅列传》作“三十一县”,《六国年表》作“三十县”),设有县令、县丞和县尉。县令是一县之长,县丞掌管民政,县尉掌管军事。他们都由国君直接任免。此举将全国的政权、兵权集中到了朝廷,建立起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

3.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这是在公元前344年(秦孝公十八年)具体实施的。据研究,当时的标准尺,约合今23.05厘米,标准量器约合今0.2公升。现存世的“商鞅方升”(藏于上海博物馆),就是当时颁布的一件标准量器。

4.按户按人口征赋

此“赋”即以后俗称的“人头税”。商鞅规定按人口征赋,并严加惩罚隐瞒户口的“匿户”,这是为了限制官僚地主豢养食客的数目。商鞅又规定,一家有两个成年男子的必须分家另立户口,否则要加倍征赋。这是为了确立和鼓励一夫一妇为单位的个体小家庭经济,加快开垦荒地,扩大农业生产,提高劳动效益,并增加国家的赋税收入。从此,“田租”(土地税)和“口赋”(人头税)就成为中国古代社会两种重要的赋税制度。

5.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

秦国的西南和西北部原是少数民族居住区,后来秦又统一了其中不少的地区,因而秦人保留较多的戎、狄族的风俗。商鞅意识到这些落后的习俗,对统一中原极为不利,便提出移风易俗,按照中原的风俗,改革秦国落后的习俗,如全家人不分男女老幼同居一室等。

商鞅的第二次变法,进一步剥夺了旧贵族的特权,损害了他们的利益。他们对商鞅恨之入骨,欲置商鞅于死地,只是碍于秦孝公,才一时无可奈何。秦孝公二十三年(公元前339年),有个叫赵良的人,代表“宗室贵戚”去见商鞅。开始赵良劝说商鞅让位,继而又劝商鞅放弃酷刑,并公开诽谤秦国变法改制取得的成就。在被商鞅驳斥后,赵良又为一些受过惩罚的旧贵族鸣冤叫屈,并警告商鞅必须立即废除新政,否则“危若朝露”,死亡之日即将来临。商鞅毫不动心,义无返顾。

在商鞅对内实施变法的同时,秦军对外也积极展开军事活动,并取得了节节胜利。尤其是公元前340年(秦孝公二十二年),秦孝公听从了商鞅的计谋,一举击溃魏国公子印(音昂)率领的精锐部队,迫使魏惠王将以前从秦国掠去的河西地区(今山西、陕西之间黄河南段以西地区)归还给秦国。遭此失利,一度趾高气扬的魏国,转向走下坡路了。秦孝公论功行赏,提升商鞅为列侯,并把於(音乌,今河南内乡县东)、商(今陕西西商县)之间的15个邑封给他作为属地。商鞅、商君之名即从此而来。

正在商鞅一意改革,而旧贵族们随时都在伺机反击的时刻,秦孝公于公元前338年突然去世。太子驷即位,即为秦惠文王。怀恨在心的旧贵族迅速行动起来,公子虔等人四处散发谣言,攻击商鞅,并向惠文王诬告“商君欲反”。惠文王与商鞅早有间隙,此时即下令逮捕商鞅。

商鞅闻讯立即出逃,至边境,见天色已晚,准备投宿客舍。但商鞅没有公函证明,被拒之门外,客舍主人告诉他,“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历史好像是给商鞅开了个玩笑:他定的法律,现在却逼得自己无处藏身。

商鞅准备出逃魏国,可是魏国边关守将拒绝他入境。他们怨恨商鞅曾设计打败魏公子印,再则,也担心日益强大的秦国今后会进行报复。

商鞅只得回到封地商邑,准备率领徒属和邑兵,对抗惠文王。但是,秦国自变法以后已经建立起统一的中央政权与军事组织,除国君拥有集中指挥军队的权力外,任何卿、相以及列侯都无权调兵。终于,商鞅被惠文王的军队俘获,并被处以车裂之刑,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商鞅全家也遭到灭族。

商鞅以变法从秦国政坛崛起,从公元前359年到前338年,可谓叱咤风云了20年。可是,商鞅最终因坚持新法而为自己埋下祸根。

然而,如果撇开个体生命的得失,放开眼界看,或者在历史的长河中来估量个体生命的价值,我们还是要为商鞅感到庆幸。

因为,在商鞅变法的一二十年里,秦国空前地富强起来,并且收服了戎、狄等许多小国。各国诸侯一改以往对秦国的鄙夷态度,纷纷向秦孝公祝贺。连周天子也给予秦国国君以特别的礼遇。

更重要的是,商鞅人虽亡政未息,变法的结局与商鞅个人的下场正相反。商鞅的变法在秦国推行了21年,已深入人心,连妇孺儿童都能“言商君之法”,所以,商鞅死后新法根基并未动摇。

再则,秦惠文王将商鞅车裂以后,也没有任用公子虔等宗室贵族。在其统治的27年间(公元前337-前311年),没有一个无功无能的宗室贵族得到高官显爵。惠文王的弟弟樗(音初)里子足智多谋,人称“智囊”,到秦惠文王八年(公元前330年),其爵位才升至“右更”,为第十四爵。后来由于樗里子统兵作战,不断拔城虏将,屡建战功,才于惠文王更元十二年(公元前313年)被封为严君。可见,孝公以后,秦国仍坚持商鞅变法时确立的“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芬华,花朵茂美的样子,这里喻指显荣)”的原则。

从总体上看,商鞅推出的许多政策,后来都融入了秦王朝的国策和制度中。商鞅变法时提出的许多措施,一直沿袭到秦王朝灭亡为止。如在湖北云梦出土的《秦律》,就是在这个变法的基础上修订补充而成的。商鞅统一度量衡时定下的标准,到100多年后的秦始皇时还沿用着。据对出土遗物的实测,秦始皇时的方升容量,和当年商鞅方升容量基本一样,误差不过1%。众所周知,秦朝的许多制度,又为汉代所继承。所以,商鞅变法对秦国历史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并留下深远的影响。变法的设计师虽遇不幸,但变法运动本身,并未失败,没有因为旧贵族的反击、诋毁而废弃。

对此,从先秦开始,就有不少精当的评论。秦昭王时荀子曾到秦国考察,他说:秦国在最近“四世”(指秦孝公、惠文王、武王、昭王)不断取得胜利,并非来自侥幸,而是必然的结果!荀子敏锐地觉察到秦国走向胜利的起点,是在孝公之世。孝公在历史上的地位,当然是与商鞅变法联系在一起的,因而汉代王充说得好:“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论衡·书解》)

商鞅变法是怎么进行的,为何会把自己变没了?

商鞅(约公元前390年-公元前338年)是中国战国时期秦国的政治家和改革者,他通过一系列变法措施,为秦国的强大奠定了基础。下面是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

分封制的废除:商鞅废除了传统的封建制度,取消了诸侯国的封地和藩属地,将土地重新划分为县。这样做的目的是削弱封建贵族的权力,加强中央集权。

土地改革:商鞅进行了土地改革,实行均田制。他将土地重新测量并平均分配给农民,减少了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的情况,提高了农民收入。

军事改革:商鞅改革了秦国的军队组织和战术。他实行了军功爵制,通过表现出色的将士可以获得爵位和土地奖赏,激励士兵战斗。他还推行了轮战制,把军队分为轻装步兵、重装步兵和骑兵,提高了作战效率。

刑法改革:商鞅对刑法进行了改革,实行了以法治国的原则。他建立了严格的法律体系,规定了各种罪行的刑罚,并推行了举报奖励制度,鼓励民众揭发犯罪行为。

重用人才:商鞅重视人才选拔和使用,他聘用了许多有才能的人担任官职,不拘泥于出身和地位,注重能力和表现。

商鞅的变法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秦国的发展,并为后来的秦始皇统一中国打下了基础。然而,商鞅的改革也引起了部分贵族和既得利益者的反对,最终导致了商鞅的失败和流亡。尽管如此,他的变法思想对中国古代社会和政治的演变产生了深远影响。

商鞅变法的内容及作用是什么?

商鞅变法是依靠拿走贵族利益,并将这些利益分给百姓来进行的。正是因为商鞅极大地损害了贵族的利益,所以当庇护商鞅的秦孝公死后,他就受到了贵族的诬陷以及围攻,最后被迫兵变,失败惨死。

商鞅变法是促进秦国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有重农抑商、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废除原来的世袭爵位制度按照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废除分封制建立县制等。如果这些措施实行,那么贵族们的利益将会受到极大的损害,而老百姓则是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当这些法令刚刚颁布的时候,秦国百姓们都是将信将疑的,以为这都是贵族们玩的一个游戏,到最后吃亏的还是他们。已经考虑到了这一点的商鞅,通过一个变相的 千金买马骨 ----从南门搬木头到北门就可以拿五十金,树立了百姓们对于变法的信心。

老百姓有了信心之后,商鞅就开始在全国大力推行他的法令。经过几十年的推行,老牌贵族纷纷衰落,秦国士兵打仗则越来越勇猛,新兴贵族越来越多。虽然秦国强大了,但是这些老牌贵族对于商鞅是恨之入骨,因为商鞅是在他们身上割肉然后拿给那些原先的老百姓。

原先大力支持商鞅进行变法的秦孝公死了之后,继位的秦惠文王对商鞅充满了猜忌,加上一部分老牌贵族对于商鞅的诬陷----商鞅谋反,所以秦惠文王就派出军队前去捉拿商鞅。被逼无奈的商鞅只能带着自己的私兵发动兵变,几千人的士兵和正牌的秦国军队硬碰硬无疑是以卵击石。

兵变失败的商鞅被活捉送到秦惠文王的面前,最后秦惠文王判了商鞅一个五马分尸,还诛杀了商鞅的家人,可以说商鞅是 成也变法,败也变法 !

商鞅如何实行变法?

1.内容:

①形成两大对立的阶级;

②封建经济发展的需要;

③各国争霸的需要;

④为了增强秦国实力,秦孝公引进人才,变法图强,于是商鞅被重用。

2.商鞅变法的目的:富国强兵,建立地主阶级统治。

3.商鞅变法的内容:

①废井田,开阡陌;

②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③统一度量衡;

④奖励军功,实行军功爵制;

⑤实行什伍户籍连坐法;

⑥废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⑦推行县制;

⑧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⑨强制推行一夫一妻小家庭政策。

4.作用:为以后秦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商鞅变法的措施和作用

战国初年,经过春秋争霸洗礼的各个诸侯国都鼓足了力气发展自己,但曾经称霸西戎的秦国反而日渐衰落。当时,秦国内部守旧贵族把持朝政,弄得国家乌烟瘴气,动荡不堪。而与此同时,位于东方的魏国、齐国因先后变法而逐渐强盛,特别是魏国,屡屡侵犯秦国疆土,最终把秦国肥沃的西河之地全部占领。中原各国看到秦国国势如此,再次变得看不起秦国了,甚至有的诸侯还将它看做是“夷狄”一样的国家。秦国的君臣虽有心振作,但做起事情来总是力不从心。经历了几代较为孱弱的君主之后,秦献公即位了,他在位期间着手进行了一些改革,把国势稍稍扭转了一些。

公元前361年,献公的儿子渠梁继位,他就是秦孝公,由于这个人的出现,秦国历史为之一变。从孝公秉政之后,国家振起,中原各国逐渐改变了鄙视秦国的态度,而且从此以后中原各国再也没有资格去鄙夷秦国了,因为秦国真正成为了一个“虎狼”之国,谁招惹了它,谁就会倒霉。

秦孝公即位以后,看到中原各国经过不同程度的改革,国力大增,特别是魏国和齐国的强盛,让他深感如果不发奋自强就不能振兴秦国。于是,他下令求贤,广泛征招有才能有见识能使秦国强大的人才。这求贤令一传开,立刻惊动了一个卫国的没落贵族,即公孙鞅,也就是战国中期名震诸侯的大改革家商鞅。

商鞅年少时最喜好“刑名之学”,颇为崇拜李悝、吴起等人,对当时的儒、墨、道、兵等各派学说也有涉及。所以,一旦学有所成,他便开始寻找“栖身之佳木”。战国初年,魏文侯任用李悝变法,一跃成为中原霸主。商鞅见魏国强盛,有意到那里施展才华。于是,他到魏国投奔在魏相公叔座门下任中庶子。商鞅虽年少,但胸藏锦绣,才华得到了公叔座的认可与赏识。可惜的是,公叔座在病危之际才特意向魏惠王举荐商鞅。不过,魏王未能听信其言。公叔座见魏王不想重用商鞅,便对魏王说:“大王,您如果不想任用商鞅,就请您找个借口把他处死。若是他一旦为别国所用,必定会威胁到我们魏国的安危。”魏王听后,安慰公叔座,表示会按照他的意思去做,可是他回去后却告诉人说,公叔座真是病糊涂了,这么一个小小的中庶子能掀起多大的风浪呢!最后,魏王并没有听公叔座的话,商鞅就这样躲过了劫难。

公叔座死后,商鞅听说远在西陲的秦孝公已经颁布了求贤令,他当机立断,收拾行囊,西行入秦。商鞅通过孝公宠臣景监引见得以拜见了孝公。孝公听商鞅讲霸王之道后,顿觉豁然开朗,于是决定重用商鞅,为秦变法。

到了入秦的第三年,即公元前359年,商鞅逐渐掌握了秦国当时的国情,便向孝公提出变法革新。但是,变法是一场艰巨的斗争,变法还未付诸实施,即遭到甘龙、杜挚等旧贵族的反对,双方展开激烈的辩论。商鞅既总结了“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的历史经验,进一步指出圣人治国,只要能够强国,就不会拘泥于古代法令;只要是利于百姓的事情,就可以不必非要遵守古代的礼制。就这样,又过了三年左右的时间,经过多次与守旧贵族的辩论,商鞅最终赢得了孝公的信任。

公元前356年,轰轰烈烈的变法终于拉开了大幕。商鞅针对秦国的土地和劳动力都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和人们舍农经商的现实状况,下令贯彻重农政策,鼓励秦国民众专力农耕和为国征战,对于怠于种田或因从事商业或手工业而致贫的人给予严厉的惩罚。这是针对束缚和妨害生产力发展的贵族制度和游食习俗的一次重大改革,商鞅确立奖励农耕和军功的方针。

此后,他开始改革刑法,以取得变法的法律保证。他改“刑不上大夫”的旧法,剥夺了贵族的政治特权。他还制定轻罪重罚法,比如有人要在街道上乱弃灰土,也要处于“黥”的重刑,以此加强了变法的权威,保证了变法的贯彻实施。

对于保守势力,他进一步采取严厉打击的策略,禁止大家族聚居,建立什伍“连坐”之法。法令禁止父子兄弟同室而居,凡民有二男劳力以上的都必须分居,独立编户。这样一来,便沉重打击了养着一大群吃闲饭的人的贵族之家。同时,新法强调按连坐制的要求,把全国吏民编制起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不准擅自迁居,相互监督,相互检举,若不揭发,十家连坐,以此把农民牢牢束缚在土地上,国家直接控制了全国的劳动力,保证了赋税收入。

更为重要的是,商鞅还取消了世卿世禄的世袭制度,重新制定了以军功为晋级原则的二十等爵制,用来奖励人们从事农耕和作战。按照新军功爵制,不论是谁,都需建立军功才能获得爵位,获爵得依次定额占田,才可做官。有爵是良民,无爵是贱民。如果奴隶作战勇敢,可以赐爵升为良民。如果没有机会参加作战,而能努力从事农业生产,向国家缴纳更多的粮食布帛,这也是军功。

公元前350年,秦国变法进一步深化,秦孝公将都城迁往咸阳,在国内普遍推行县制。商鞅把许多乡、邑聚合并成县,全国共建县41个,首长由中央派任,直接听命于国君。从此,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诞生了。它既加强了对农民的统治,也削弱了贵族对政治干预的可能。最后,商鞅又下令重新规划全国土地,把一些贵族土地没收,用来奖励耕战有功的新兴地主和农民,然后按军功爵禄重新分配,重划田界,强迫贵族和普通农民一样平均负担国家的赋税,剥夺了贵族“不课不纳”的经济特权。为了保证赋税平均,同时颁布标准的度量衡器,统一了秦国的度量衡。这些改革措施,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秦国得以富强起来。

这期间,变法还遇到了更大的阻力,即太子师傅唆使太子犯法,故意破坏变法。不过,在孝公的坚定支持下,商鞅秉公执法,为了表示对犯错误的太子的惩罚,他狠狠地惩罚了太子的师傅公子虔、公孙贾,分别施以劓刑(割掉鼻子)和黥刑(在脸上刺字),以表明他们教导储君无方。有了孝公的强力支持,秦国的保守势力被革新势力所遏制。商鞅终于也被秦孝公任命为左庶长,主持变法。

商鞅变法十年,使得秦国百姓民心大悦,人们都努力为公,勇于公战,羞于私斗。从而使得秦国的民风为之一变,出现了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的大好局面。秦国国力日渐强盛,终于能洗前朝之耻。于公元前339年出兵伐魏,大败魏国,重新在诸侯国中树立起大国的威望。

但是,商鞅相秦二十余年,也将秦国的宗室贵戚得罪得不轻,而为自己埋下了杀身的祸根。公元前337年,秦孝公卒,太子继位,是为秦惠文王。秦国旧贵族诬告商鞅谋反。于是,惠文王下令缉拿商鞅。商鞅被迫逃亡到边境,想投宿馆驿,却被主人以“商君之法,旅客住店要有官府凭据,客店不能收留没有凭据的旅客”为由,予以回绝。走投无路的他不禁慨叹,自己竟然也会被自己所制定的法令所害,落得作茧自缚的可悲结局。其后,他转而赴魏,但魏国君民对他恨之入骨,不仅拒其入境,还逼迫他返回秦国。无奈之下,商鞅回到自己的封地商、於十五邑,调集兵马准备反抗,但是在秦军的进攻下,终于寡不敌众,兵败被俘。最后,被处以五马分尸的车裂之刑。

秦国变法,对于商鞅个人来说,虽然他推行了战国时代最成功的变法运动,但自己却落得了惨遭车裂的下场,这当然是不幸的事情。然而,对于秦国的发展来说,商鞅苦心经营的变法成果并不能被后来的秦王所废除。商鞅虽然死去了,但其法未败。秦国在商鞅变法的基础上,日益发展成为“国治而兵强,地广而主尊”的强国,进而为后来秦始皇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是怎样进行变法的?

商鞅变法的措施和作用如下:

秦国通过商鞅变法,封建制度在秦国确立,促进封建经济的发展,加强军队的战斗力,使秦国很快成为战国七雄中最富强的国家,为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介绍如下:

商鞅(约公元前390年-公元前338年),姬姓,公孙氏,名鞅,卫国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军事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后代。

商鞅的举措介绍如下:

商鞅辅佐秦孝公,积极实行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政治上,他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

经济上,他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战;军事上,他统率秦军收复了河西之地,被秦孝公赐予商於十五邑,号为“商君”,史称为商鞅。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后,商鞅被公子虔诬为谋反,战败死于彤地(今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西南)。尸身被运至咸阳车裂,全家被杀。

商鞅的经历介绍如下:

商鞅出身于卫国公族,有学者以此推测他是卫国国都帝丘之人,但该地对应的现今地名仍存争议,主要有安阳市内黄县和濮阳市濮阳县两类说法。

商鞅年轻时喜欢刑名法术之学,受李悝、吴起的影响很大,据说他后来投奔秦国时就携带李悝所撰的法经,后侍奉魏国国相公叔痤任中庶子。

公叔痤病重时向魏惠王推荐商鞅,说:“商鞅年轻有才,可以担任国相治理国家“,又对魏惠王说:主公如果不用商鞅,一定要杀掉他,不要让他投奔别国。

魏惠王认为公叔痤已经病入膏肓,语无伦次,于是皆不采纳。公叔痤转而让商鞅赶紧离开魏国,商鞅明白魏惠王不采纳公叔痤用他之言。

商鞅是怎样变法的,商鞅变法的内容包括什么呢?

商鞅变法是中国历史上一项著名的改革举措,是战国时期楚国的总督商鞅在公元前334年至前329年期间提出并实施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商鞅变法的主要措施如下:

1、土地改革:商鞅提出了“土地公有制”的改革措施,即将土地收归国家所有,再按照劳动能力和生产能力分配给农民使用。这一改革措施旨在解决土地所有权的纠纷,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2、军事改革:商鞅提出了“以人为本”的军事改革措施,即结束了将领的“赏赐制”,开始以职务和贡献为基础进行晋升。这一改革措施旨在提升军事组织的效率,使军队更加专业化。

3、社会改革:商鞅提出了“以法治国”的社会改革措施,即建立了法律体系,使社会更加法治。这一改革措施旨在规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商鞅是哪个朝代的 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和作用

商鞅变法是通过两次进行的,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包括重农抑商政策,还有就是根据军功来论功行赏的政策。还有就是推广了县制,还有统一度量衡等。

众所周知,一开始的时候,秦国并没有那么强大,他也是一个小小的诸侯势力,后来是因为实行了商鞅变法,所以才在众诸侯势利中脱颖而出,一步步的强大起来的,商鞅变法就是卫鞅变法,而卫鞅是一个很厉害的人,他是被人推荐到秦国的,后来得到了重用,提出了变法制度。在一开始的时候,面对变法,所有人都是无法接受的,所以变法一直拖了很长时间才开始进行的,而且是先后分为两部分进行的。

实行商鞅变法的第一个举动就是颁布了《垦草令》,其目的就是为了刺激农业的发展,让人们对农业有一个足够的重视,让商业的脚步缓慢发展。全民以农业优先,并且废除了奴隶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化,土地不再是国家专属。还有就是设立了县制度,把乡镇还有农村合并成一个县,并且由朝廷统一派官吏进行管理,从而达到集中中央政权的目的。再有就是迁都,他们的国度一开始是在雍城,实行了变法以后,为了更方便于发展,迁都至咸阳。

这种大规模的改动触动了很多人的利益,所以引起了很多人的反对。而商鞅说,既然制定了法律,那所有的人都应该遵守,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作为上层的人,应该起到带头的作用,如果上层人不能遵守,那么下面的人更不可能去遵守。只有严格的执行下去,才不敢有人去触犯法律。就这样经过10年的时间,秦国变得越来越强大,其他的诸侯国开始对秦国十分的忌惮,直到最后被秦国征服,秦始皇一统六国,称霸天下。

商鞅是战国时期人。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又称卫鞅、公孙鞅。后因在河西之战中立功获封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故称之为商鞅。

经济措施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如下:

1)废井田、开阡陌

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 ,废止“田里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则。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灌溉的水渠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

3)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 “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从“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度量衡的统一的意义

第一、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的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第二、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

第三、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

第四、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政治措施

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如下:

1)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商鞅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 就是说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

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商鞅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今后将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 也就说明了奖励的做法:将卒在战争中斩敌人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

而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者,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由于推崇战功,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被动局面,提高了秦国的地位。秦国还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奠定了秦统一的物质基础。

2)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份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了他们的怨恨。《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3)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

秦国的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商鞅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的统治,管理广大居民,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轻罪用重刑。将魏国李悝的《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什、伍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与后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时规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也要连坐。

4)推行县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 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也有史书认为是41县或36个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郡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

5)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商鞅的该措施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政策,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中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

商鞅变法的目的及作用

目的:富国强兵

作用:出现了“家给人足”的繁荣景象,全国百姓以私下斗殴为耻,以为国家立下战功为荣,国家战斗力不断增强,富国强兵的秦国,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国家。

历史 商鞅在变法时采取怎样的措施_商鞅变法怎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