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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猫·鼠原文_墨猴一只多少元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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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8 10:14:58

狗·猫·鼠

从去年起,仿佛听得有人说我是仇猫的。那根据自然是在我的那一篇《兔和猫》;这是自画招供,当然无话可说,——但倒也毫不介意。一到今年,我可很有点担心了。我是常不免于弄弄笔墨的,写了下来,印了出去,对于有些人似乎总是搔着痒处的时候少,碰着痛处的时候多。万一不谨,甚而至于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于得罪了“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可就危险已极。为什么呢?因为这些大脚色是“不好惹”的。怎地“不好惹”呢?就是怕要浑身发热之后,做一封信登在报纸上,广告道:“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①这“逻辑”的奥义,即在用我的话,来证明我倒是狗,于是而凡有言说,全都根本推翻,即使我说二二得四,三三见九,也没有一字不错。这些既然都错,则绅士口头的二二得七,三三见千等等,自然就不错了。

我于是就间或留心着查考它们成仇的“动机”。这也并非敢妄学现下的学者以动机来褒贬作品的那些时髦,不过想给自己预先洗刷洗刷。据我想,这在动物心理学家,是用不着费什么力气的,可惜我没有这学问。后来,在覃哈特博士(Dr. O. Dahmhardt)的《自然史底国民童话》里,总算发现了那原因了。据说,是这么一回事:动物们因为要商议要事,开了一个会议,鸟、鱼、兽都齐集了,单是缺了象。大家议定,派伙计去迎接它,拈到了当这差使的阄的就是狗。“我怎么找到那象呢?我没有见过它,也和它不认识。”它问。“那容易,”大众说,“它是驼背的。”狗去了,遇见一匹猫,立刻弓起脊梁来,它便招待,同行,将弓着脊梁的猫介绍给大家道:“象在这里!”但是大家都嗤笑它了。从此以后,狗和猫便成了仇家。

日尔曼人走出森林虽然还不很久,学术文艺却已经很可观,便是书籍的装潢,玩具的工致,也无不令人心爱。独有这一篇童话却实在不漂亮;结怨也结得没有意思。猫的弓起脊梁,并不是希图冒充,故意摆架子的,其咎却在狗的自己没眼力。然而原因也总可以算作一个原因。我的仇猫,是和这大大两样的。

其实人禽之辨,本不必这样严。在动物界,虽然并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样舒适自由,可是噜苏做作的事总比人间少。它们适性任情,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分辩话。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它们并没有自命清高;鸷禽猛兽以较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是凶残的罢,但它们从来就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旗子,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时候为止,还是一味佩服赞叹它们。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假使真有一位一视同仁的造物主,高高在上,那么,对于人类的这些小聪明,也许倒以为多事,正如我们在万生园里,看见猴子翻筋斗,母象请安,虽然往往破颜一笑,但同时也觉得不舒服,甚至于感到悲哀,以为这些多余的聪明,倒不如没有的好罢。然而,既经为人,便也只好“党同伐异”,学着人们的说话,随俗来谈一谈,——辩一辩了。

现在说起我仇猫的原因来,自己觉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的。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

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然而,这些口实,仿佛又是现在提起笔来的时候添出来的,虽然也象是当时涌上心来的理由。要说得可靠一点,或者倒不如说不过因为它们配合时候的嗥叫,手续竟有这么繁重,闹得别人心烦,尤其是夜间要看书,睡觉的时候。当这些时候,我便要用长竹竿去攻击它们。狗们在大道上配合时,常有闲汉拿了木棍痛打;我曾见大勃吕该尔(P. Bruegeld. A)的一张铜版画Allegorie der Woll ust上,也画着这回事,可见这样的举动,是中外古今一致的。自从那执拗的奥国学者弗罗特(S. Freud)提倡了精神分析说——psychoanalysis,听说章士钊先生是译作“心解”的,虽然简古,可是实在难解得很——以来,我们的名人名教授也颇有隐隐约约,检来应用的了,这些事便不免又要归宿到性欲上去。打狗的事我不管,至于我的打猫,却只因为它们嚷嚷,此外并无恶意,我自信我的嫉妒心还没有这么博大,当现下“动辄获咎”之秋,这是不可不预先声明的。例如人们当配合之前,也很有些手续,新的是写情书,少则一束,多则一捆;旧的是什么“问名”“纳采”,磕头作揖,去年海昌蒋氏在北京举行婚礼,拜来拜去,就十足拜了三天,还印有一本红面子的《婚礼节文》,《序论》里大发议论道:“平心论之,既名为礼,当必繁重。专图简易,何用礼为?……然则世之有志于礼者,可以兴矣!不可退居于礼所不下之庶人矣!”然而我毫不生气,这是因为无须我到场;因此也可见我的仇猫,理由实在简简单单,只为了它们在我的耳朵边尽嚷的缘故。人们的各种礼式,局外人可以不见不闻,我就满不管,但如果当我正要看书或睡觉的时候,有人来勒令朗诵情书,奉陪作揖,那是为自卫起见,还要用长竹竿来抵御的。还有,平素不大交往的人,忽而寄给我一个红帖子,上面印着“为舍妹出阁”,“小儿完姻 ”,“敬请观礼”或“阖第光临”这些含有“阴险的暗示”的句子,使我不花钱便总觉得有些过意不去的,我也不十分高兴。

但是,这都是近时的话。再一回忆,我的仇猫却远在能够说出这些理由之前,也许是还在十岁上下的时候了。至今还分明记得,那原因是极其简单的:只因为它吃老鼠,——吃了我饲养着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

听说西洋是不很喜欢黑猫的,不知道可确;但Edgar Allan Poe的小说里的黑猫,却实在有点骇人。日本的猫善于成精,传说中的“猫婆”,那食人的惨酷确是更可怕。中国古时候虽然曾有“猫鬼”,近来却很少听到猫的兴妖作怪,似乎古法已经失传,老实起来了。只是我在童年,总觉得它有点妖气,没有什么好感。那是一个我的幼时的夏夜,我躺在一株大桂树下的小板桌上乘凉,祖母摇着芭蕉扇坐在卓旁,给我猜谜,讲古事。忽然,桂树上沙沙地有趾爪的爬搔声,一对闪闪的眼睛在暗中随声而下,使我吃惊,也将祖母讲着的话打断,另讲猫的故事了——

“你知道么?猫是老虎的先生。”她说。“小孩子怎么会知道呢,猫是老虎的师父。老虎本来是什么也不会的,就投到猫的门下来。猫就教给它扑的方法,捉的方法,吃的方法,象自己的捉老鼠一样。这些教完了;老虎想,本领都学到了,谁也比不过它了,只有老师的猫还比自己强,要是杀掉猫,自己便是最强的脚色了。它打定主意,就上前去扑猫。猫是早知道它的来意的,一跳,便上了树,老虎却只能眼睁睁地在树下蹲着。它还没有将一切本领传授完,还没有教给它上树。”

这是侥幸的,我想,幸而老虎很性急,否则从桂树上就会爬下一匹老虎来。然而究竟很怕人,我要进屋子里睡觉去了。夜色更加黯然;桂叶瑟瑟地作响,微风也吹动了,想来草席定已微凉,躺着也不至于烦得翻来复去了。

几百年的老屋中的豆油灯的微光下,是老鼠跳梁的世界,飘忽地走着,吱吱地叫着,那态度往往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猫是饲养着的,然而吃饭不管事。祖母她们虽然常恨鼠子们啮破了箱柜,偷吃了东西,我却以为这也算不得什么大罪,也和我不相干,况且这类坏事大概是大个子的老鼠做的,决不能诬陷到我所爱的小鼠身上去。这类小鼠大抵在地上走动,只有拇指那么大,也不很畏惧人,我们那里叫它“隐鼠”,与专住在屋上的伟大者是两种。我的床前就帖着两张花纸,一是“ 八戒招赘”,满纸长嘴大耳,我以为不甚雅观;别的一张“老鼠成亲”却可爱,自新郎、新妇以至傧相、宾客、执事,没有一个不是尖腮细腿,象煞读书人的,但穿的都是红衫绿裤。我想,能举办这样大仪式的,一定只有我所喜欢的那些隐鼠。现在是粗俗了,在路上遇见人类的迎娶仪仗,也不过当作性交的广告看,不甚留心;但那时的想看“老鼠成亲”的仪式,却极其神往,即使象海昌蒋氏似的连拜三夜,怕也未必会看得心烦。正月十四的夜,是我不肯轻易便睡,等候它们的仪仗从床下出来的夜。然而仍然只看见几个光着身子的隐鼠在地面游行,不象正在办着喜事。直到我敖不住了,怏怏睡去,一睁眼却已经天明,到了灯节了。也许鼠族的婚仪,不但不分请帖,来收罗贺礼,虽是真的“观礼”,也绝对不欢迎的罢,我想,这是它们向来的习惯,无法抗议的。

老鼠的大敌其实并不是猫。春后,你听到它“咋!咋咋咋咋!”地叫着,大家称为“老鼠数铜钱”的,便知道它的可怕的屠伯已经光临了。这声音是表现绝望的惊恐的,虽然遇见猫,还不至于这样叫。猫自然也可怕,但老鼠只要窜进一个小洞去,它也就奈何不得,逃命的机会还很多。独有那可怕的屠伯——蛇,身体是细长的,圆径和鼠子差不多,凡鼠子能到的地方,它也能到,追逐的时间也格外长,而且万难幸免,当“数钱”的时候,大概是已经没有第二步办法的了。

有一回,我就听得一间空屋里有着这种“数钱”的声音,推门进去,一条蛇伏在横梁上,看地上,躺着一匹隐鼠,口角流血,但两胁还是一起一落的。取来给躺在一个纸盒子里,大半天,竟醒过来了,渐渐地能够饮食,行走,到第二日,似乎就复了原,但是不逃走。放在地上,也时时跑到人面前来,而且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给放在饭桌上,便检吃些菜渣,舔舔碗沿;放在我的书桌上,则从容地游行,看见砚台便舔吃了研着的墨汁。这使我非常惊喜了。我听父亲说过的,中国有一种墨猴,只有拇指一般大,全身的毛是漆黑而且发亮的。它睡在笔筒里,一听到磨墨,便跳出来,等着,等到人写完字,套上笔,就舔尽了砚上的余墨,仍旧跳进笔筒里去了。我就极愿意有这样的一个墨猴,可是得不到;问那里有,那里买的呢,谁也不知道。“慰情聊胜无”,这隐鼠总可以算是我的墨猴了罢,虽然它舔吃墨汁,并不一定肯等到我写完字。

现在已经记不分明,这样地大约有一两月;有一天,我忽然感到寂寞了,真所谓“若有所失”。我的隐鼠,是常在眼前游行的,或桌上,或地上。而这一日却大半天没有见,大家吃午饭了,也不见它走出来,平时,是一定出现的。我再等着,再等它一半天,然而仍然没有见。

长妈妈,一个一向带领着我的女工,也许是以为我等得太苦了罢,轻轻地来告诉我一句话。这即刻使我愤怒而且悲哀,决心和猫们为敌。她说:隐鼠是昨天晚上被猫吃去了!

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

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着的一匹花猫起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所以一切韬略、战绩,还是全部省略了罢。

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被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腿要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

这确是先前所没有料想到的。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和;到了北京,还因为它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然而在现在,这些早已是过去的事了,我已经改变态度,对猫颇为客气,倘其万不得已,则赶走而已,决不打伤它们,更何况杀害。这是我近几年的进步。经验既多,一旦大悟,知道猫的偷鱼肉,拖小鸡,深夜大叫,人们自然十之九是憎恶的,而这憎恶是在猫身上。假如我出而为人们驱除这憎恶,打伤或杀害了它,它便立刻变为可怜,那憎恶倒移在我身上了。所以,目下的办法,是凡遇猫们捣乱,至于有人讨厌时,我便站出去,在门口大声叱曰:“嘘!滚!”小小平静,即回书房,这样,就长保着御侮保家的资格。其实这方法,中国的官兵就常在实做的,他们总不肯扫清土匪或扑灭敌人,因为这么一来,就要不被重视,甚至于因失其用处而被裁汰。我想,如果能将这方法推广应用,我大概也总可望成为所谓“指导青年”的“前辈”的罢,但现下也还未决心实践,正在研究而且推敲。

一九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一本正经、严肃冷峭的鲁迅先生,原本是一个充满童真童趣的少年!

品种不同,价格不同,大概要几万左右。

墨猴:两眼烁烁有光。墨猴极小,小到能够装入笔筒,因此常在筒内盘曲而睡。主人常常将它连同笔筒置于案旁。如果叫它磨墨,只要把笔筒轻叩三下,它就飞快地跳出来,跪在砚台旁边,先用前爪捧墨,然后慢慢地磨。

直到主人叫它住“手”为止。有趣的是,主人写字时,它一直趴在砚台旁静候,有时发现桌上出现蚊、蝇、蚂蚁一类的小昆虫,它即奋力扑去,捉住吃掉,待到主人离去,它又伸舌将砚中余墨舔个精光,然后跳入笔筒里睡大觉。由于它能磨墨、舔墨,所以人们形象的称它为“墨猴”。

拇指猴

在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的森林中,生活着一种世界上最小的猴子——拇指猴,又称狨猴。这种猴长大后身高仅10—12厘米,重80—100克。新生猴只有蚕豆般大小,重13克。这种猴子喜欢捉虱子吃,且性格温和,因此饲养它们便成了当地印第安人的嗜好。

蜂猴

蜂猴(学名:Nycticebus coucang)为灵长目蜂猴属下的一种猴子,有9个亚种。体型较小而行动迟缓,是较低等的猴类,体长28~38厘米。两只小耳朵隐藏于毛茸茸的圆脑袋中;眼圆而大。四肢短粗而等长,第二个脚趾还保留着钩爪,尾短而隐于毛丛中。体背棕灰色或橙**,正中有一棕褐色脊纹自顶部延伸至尾基部,腹面棕色,眼、耳均有黑褐色环斑。

宠物猴多少钱一只

鲁迅先生作为我国近代著名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在我国文学史上早已是封神一样的存在,很多朋友觉得先生的文章深奥晦涩,很难懂,还有一些网友称:“年少时读不懂鲁迅,待到中年尝尽辛酸,才与先生有了共鸣,如果可以选择,宁愿永远读不懂先生!“说得很好,先生的文章,大部分都是对人性深入的思考乃至批判,还有对不公正社会现象辛辣的讽刺,确实需要细细领会。

其实,先生是一个真性情的人,他的文章细细读来,有很多部分是很幽默的。

《朝花夕拾》中的《狗·猫·鼠》一文中,提到作者的“仇猫”,先生解释道:“我的仇猫,理由实在简简单单,只为了它们在我的耳朵边尽嚷的缘故”,这里指的是猫配合时要嚎叫,也就是俗称的“猫叫春”,接着先生写道:“平素不大交往的人,忽而寄给我红帖子,上印着‘舍妹出阁’、‘小儿完姻’、‘敬请观礼’、‘阖弟光临’等含有阴险暗示的句子,使我不化钱便觉得有些过意不去,我也不十分高兴”,读到这里,不禁莞尔,这不就是先生接到“红色罚款单”的时候嘛,不相熟的人婚丧嫁娶,发来喜贴或捎来消息,自己虽不情愿,却不得不掏腰包随份子,我们不是也经常有这样的时候吗?看来此种情形古今同理,先生称其礼帖上的言语含有“阴险的暗示”,实在有趣极了!

先生小时候是个富有童趣的小男孩,这在文章中也能看出来,他很喜欢小动物,一个偶然的机会,在家里的空屋中,一条蛇想吃一只老鼠没有吃到,鲁迅救下了这只老鼠,是一只“隐鼠”(可能是绍兴一带的一种小老鼠,很小,长不大,与普通老鼠不同),于是将其养了起来,这只小鼠有时舔吃鲁迅书桌上的墨汁,鲁迅很觉得好玩,他是极想拥有一只“墨猴”的(听其父亲谈起,只有拇指一般大的小猴,待主人写完字,就舔尽砚台里的墨,然后钻到笔筒里休息),没有墨猴,鲁迅就将小鼠当作墨猴来养,但是作者也写道:“虽然它舔吃墨汁,并不一定肯等我写完字”,想来小鼠常常捣乱,鲁迅写字时它时时爬上书桌,将墨汁、砚台弄得一塌糊涂吧,一个童真盎然的小孩和一个小老鼠的情形跃然纸上。

后来“隐鼠”不见了,家里的保姆“长妈妈”称被猫吃掉了,于是迅哥更加恨猫,后来却得知小鼠是被“长妈妈”不小心踩死的,这个小孩就开始恨”长妈妈“了,想狠狠地诘问她,并当面毫不客气地叫她”阿长“,没想到长妈妈给他讲了”长毛“(指古代洪秀全一类的农民起义者)的故事,称长毛要抓走小孩子去做小长毛,好看的姑娘也要抓走,迅哥就称“那么,你是不要紧的了”,鲁迅以为她非小孩子,长得也不好看,没有危险了,但阿长郑重其事地称:”我们也不安全,长毛要将我们抓走用来对付敌人,故人炮轰时,叫我们站在城墙上,脱下裤子对着敌人,敌人的大炮就会打不响,要是硬要轰就会炸膛,轰死他们自己。“

小小的鲁迅信以为真,没想到阿长还有如此伟力,于是不敢质问她了。但是后来慢慢地对她的忌惮淡薄了,心想:“我又不做小长毛,也不轰城,又不开炮,怕她什么?”于是终于严肃地诘问“长妈妈”:”为什么踩死我的小鼠?“

这里将一个小孩子稚嫩的心理描写的惟妙惟肖,迅哥有爱玩耍的天性,又有强烈的求真欲,最后还是破除了心理畏惧,勇敢地质问自己的保姆,其实”长妈妈“是很爱这个小公子的,还用自己微薄的薪水给迅哥买来他心心念念的《山海经》。

至于文中”长妈妈“提到的”长毛“用她们对付敌人的大炮,历史上确有其事,古代愚蠢的”长毛“们认为女人的阴户是不洁之物,让她们脱下裤子对准敌人,敌人的大炮就受了污秽影响,发挥不出作用,这当然是无稽之谈。还有愚昧的义和团,认为信了神,就能刀枪不入,于是光着膀子去战洋人的火枪大炮,都是思想落后未开化的范例。

一个充满童真童趣的少年,在父亲重病不治后,家道中落,离开家乡外出求学,后来远走重洋、留学异国,接受了先进文化的熏陶和洗礼,目睹了国民的麻木、社会的黑暗,终于拿起手中的如椽巨笔,写下一篇篇战斗檄文,成为一名民主战士。

墨猴一只多少元

品种不同,价格不同,大概要几万左右。

墨猴:两眼烁烁有光。墨猴极小,小到能够装入笔筒,因此常在筒内盘曲而睡。主人常常将它连同笔筒置于案旁。如果叫它磨墨,只要把笔筒轻叩三下,它就飞快地跳出来,跪在砚台旁边,先用前爪捧墨,然后慢慢地磨。

直到主人叫它住“手”为止。有趣的是,主人写字时,它一直趴在砚台旁静候,有时发现桌上出现蚊、蝇、蚂蚁一类的小昆虫,它即奋力扑去,捉住吃掉,待到主人离去,它又伸舌将砚中余墨舔个精光,然后跳入笔筒里睡大觉。由于它能磨墨、舔墨,所以人们形象的称它为“墨猴”。

拇指猴

在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的森林中,生活着一种世界上最小的猴子——拇指猴,又称狨猴。这种猴长大后身高仅10—12厘米,重80—100克。新生猴只有蚕豆般大小,重13克。这种猴子喜欢捉虱子吃,且性格温和,因此饲养它们便成了当地印第安人的嗜好。

蜂猴

蜂猴(学名:Nycticebus coucang)为灵长目蜂猴属下的一种猴子,有9个亚种。体型较小而行动迟缓,是较低等的猴类,体长28~38厘米。两只小耳朵隐藏于毛茸茸的圆脑袋中;眼圆而大。四肢短粗而等长,第二个脚趾还保留着钩爪,尾短而隐于毛丛中。体背棕灰色或橙**,正中有一棕褐色脊纹自顶部延伸至尾基部,腹面棕色,眼、耳均有黑褐色环斑。

鲁迅笔下哪种动物与其本身有相似之处?

墨猴一只多少元

据我所知,墨猴价格因其品种、血统、品相和来源地而异。普通墨猴价格在数百至数千元,稀有品种或优质墨猴价格更高,甚至达数万元。实际价格受市场供求、墨猴品质和买家意愿影响。但买卖墨猴违法,会对墨猴造成伤害,且买卖双方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建议勿购买或出售墨猴,关注动物保护和福利,尊重动物生命尊严。

隐鼠。

鲁迅对于猫的深恶痛绝和对于隐鼠的喜爱,是一同出现的。童年时代里,鲁迅就曾与猫结怨,祖母正给他讲故事时,树上却窜下来一只野猫,打破了温馨的氛围。当猫把他最喜爱的隐鼠吃掉后,鲁迅更是不吝于用锋利的笔调表达他对猫的厌恶。

幼年的鲁迅曾救下一只隐鼠,隐鼠是鼹鼠的一种,体型很小。这只隐鼠很亲近鲁迅,总是喜欢跑到他的面前,顺着腿爬到膝上。而将它放在砚台边,他还会自己舔舐墨汁,与父亲讲过的一种墨猴有着相似的习性。

隐鼠曾为鲁迅枯寂的读书时光增添了很多乐趣,只是猫这种动物生而残忍,喜欢虐杀和玩弄其他生灵,就像那些喜欢幸灾乐祸,折磨弱者的人类相同。

动物意象反映出的鲁迅思想

在我国传统的文化当中,狼或者蛇扮演的多半都是恶人形象,可鲁迅偏偏赋予了他们反传统文化的内涵。狗作为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之一,是很多人喜爱的伙伴,鲁迅也反其道而行之,对其在多篇文章中进行痛骂。

鲁迅在上海生活的时候,说地上到处都是“叭儿狗”,它们吼叫的时候往往都是狗仗人势,不然只会躲躲闪闪。它们咬人的本性从来没有改过,只是装作一副温驯的样子,借此蒙蔽善良的人。“悠然摆出别个无不偏激,唯独自己得了“中庸之道”的脸来。”

狗·猫·鼠原文_墨猴一只多少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