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警监、副总警监,警衔标志由银色榄枝环绕银色国微组成2、警监,警衔由牧橄榄枝+不同数量的四角星花”组成3、监督,警衔由“两根横杠+不同数量的四角星花”组成4、警司,警衔由“一根横杠+不同数量的四角星花”组成5、警员,警衔没有横杠由“不同数量的四角星花”组成6、见习民警7、学员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警衔标志由银色榄枝环绕银色国微组成。总警监,一般全国只有一个,就是公安部部长;副总警监,大多对应副部(省)级职务如公安部副部长,公安部下属相关局局长以及各省(市、区)公安厅(局)厅(局)长。
二、警监,分为一级警监、二级警监、三级警监。警监的警衔由牧橄榄枝+不同数量的四角星花”组成,一级警监是三3颗花,二级警监是2颗花,三级警监是1颗花。目前,一级警监一般对应正厅级以及正厅级的公安厅副厅长)级警监对应副厅级,三级警监对应正处级(如地市公安局副局长)
三、监督,分为一级监督、二级监督、三级监督。警督的警衔由“两根横杠+不同数量的四角星花”组成,一级警督3颗花,二级警督2颗花,三级警督1颗花。目前,一级警督一般对应正科级;二级警督对应副科级;三级警督没有讲究,只要年限到了都会得到晋升。
四、警司,分为一级警司、二级警司、三级警司。警司的警衔由“一根横杠+不同数量的四角星花”组成,一级警司3颗花,二级警司2颗花,三级警司1颗花。警司之间没有严格的对应级别讲究,一般按年限晋升。
五、警员,分为一级警员、二级警员。警员的警衔没有横杠,由“不同数量的四角星花”组成,一级警员2颗花,二级警员1颗花。一般是专科毕业满一年挂2颗花,专科以下挂1颗花。
六、见习民警。即刚毕业参加工作。已经成为正式人民警察,但是正处于实习期(不满一年)。还有协警或辅等也佩戴此警衔。
七、学员,即公安院校与司法警官院校的学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第二十五条人民警察依法实行警衔制度。
第三十一条人民警察个人或者集体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给予奖励。奖励分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对受奖励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前晋升警衔,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人民警察警衔设五等十三级: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
二、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四、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五、警员(一级、二级)。
人民警察换发"九九"式警服后,警衔标志的式样为: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
总警监:被橄榄枝环绕一圈的国徽。
副总警监:被橄榄枝环绕半圈的国徽。
二、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警监:橄榄枝+3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监:橄榄枝+2枚四角星花。
三级警监:橄榄枝+1枚四角星花。
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警督:2道横杠+3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督:2道横杠+2枚四角星花。
三级警督:2道横杠+1枚四角星花。
四、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警司:1道横杠+3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司:1道横杠+2枚四角星花。
三级警司:1道横杠+1枚四角星花。
五、警员(一级、二级):
一级警员:2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员:1枚四角星花。
见习警员:2道弯杠。
警校学员:1道弯杠。
警衔:
1,授衔条件:
人民警察警衔按照人民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授予。授予人民警察警衔,以人民警察现任职务、德才表现、担任现职时间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从学校毕业和从社会上招考录用担任人民警察的,或者从其他部门调任人民警察的,根据确定的职务,授予相应的警衔。
首次授予人民警察警衔,按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予以批准: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一级警监、二级警监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
(二)三级警监、警督由公安部部长批准授予;
(三)警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厅(局)长批准授予;
(四)警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
公安部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警司、警员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
1,警衔晋级:
二级警督以下的人民警察,在其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晋级:
晋级的期限:二级警员至一级警司,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每晋升一级为四年。在职的人民警察在院校培训的时间,计算在警衔晋级的期限内。
晋级的条件:
(一)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纪守法。
(二)胜任本职工作。
(三)联系群众,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晋级期限届满,经考核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逐级晋升;不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延期晋升。在工作中有突出功绩的,可以提前晋升。
一级警督以上的人民警察的警衔晋级,在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行选升。
人民警察由于职务提升,其警衔低于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的,应当晋升至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
警司晋升警督,警督晋升警监,经相应的人民警察院校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
人民警察警衔晋级的批准权限适用第十三条批准权限的规定。警司、警员提前晋升的,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批准。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警衔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一)部级正职:总警监;(二)部级副职:副总警监;(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五)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六)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七)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八)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九)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十)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总警监(上图):部级正职。总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一周的国徽。
副总警监(下图):部级副职。副总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半周的国徽。
一级警监(上图): 警监警衔标志由一枚银色橄榄枝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一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三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监(中图):二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二枚四角星花。
三级警监(下图): 三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警督警衔标志由二道银色横杠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一级警督(上图):缀钉三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督(中图):缀钉二枚四角星花。
三级警督(下图):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警司警衔标志由一道银色横杠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
一级警司(上图):缀钉三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司(中图):缀钉二枚四角星花。
三级警司(下图):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一级警员(上图):缀钉二枚四角星花。
二级警员(下图):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01
总警监、副总警监:总警监:被橄榄枝环绕一圈的国徽;副总警监:被橄榄枝环绕半圈的国徽。0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一级警监:橄榄枝+3枚四角星花;二级警监:橄榄枝+2枚四角星花;三级警监:橄榄枝+1枚四角星花。0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一级警督:2道横杠+3枚四角星花;二级警督:2道横杠+2枚四角星花;三级警督:2道横杠+1枚四角星花。0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一级警司:1道横杠+3枚四角星花;二级警司:1道横杠+2枚四角星花;三级警司:1道横杠+1枚四角星花。05警员(一级、二级):一级警员:2枚四角星花;二级警员:1枚四角星花 ;见习警员:2道弯杠;警校学员:1道弯杠。公安干警肩上三颗星有三种情况:
(1)橄榄枝+3枚四角星花:一级警司警衔,授予正科、副科级、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初级警官
(2)2道横杠+3枚四角星花:一级警督警衔,授予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专业技术中级警官
(3)1道横杠+3枚四角星花:一级警监警衔,授予正厅级、专业技术高级警官
扩展资料
人民警察的警衔分为5等13级:
1、第一等:总警监、副总警监(2级)
第1级:总警监,授予正部级警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国家安全部部长);
第2级:副总警监,授予副部级警官(公安部及国家安全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纪检书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部级的厅局长(须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长且兼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常委或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直辖市副市长的高级警官,依据该条件全国若干名);
2、第二等:警监(3级)
第3级:一级警监,正厅级(公安部部长助理、厅长而无兼任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共党委常委或副职行政首长)、专业技术高级;
第4级:二级警监,正厅级、副厅级、专业技术高级;
第5级:三级警监,副厅级、正处级、专业技术高级;
3、第三等:警督(3级)
第6级:一级警督,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专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中级;
第7级:二级警督,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专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中级;
第8级:三级警督,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专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初级;
4、第四等:警司(3级)
第9级:一级警司,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初级;
第10级:二级警司,副科级、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初级;
第11级:三级警司,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初级;
5、第五等:警员(2级)
第12级:一级警员,办事员、专业技术初级;
第13级:二级警员,办事员。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肩章
人民警察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
1、总警监、副总警监;
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5、警员(一级、二级)。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部级正职:总警监;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二级警监至一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5、处级正职:二级警督至三级警监;
6、处级副职:三级警督至一级警督;
7、科级正职: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
8、科级副职:二级警司至二级警督;
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司至三级警督;
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当时主要职务的编制警衔为:
公安部部长——上将、中将;
公安部副部长——中将、少将;
省公安厅厅长——少将、大校;
省公安厅副厅长——大校、上校;
地区公安处处长、民警(含武警)支队长——上校、中校;
地区公安处副处长、民警(含武警)副支队长——中校、少校;
县公安局局长、民警(含武警)大队长——少校、大尉;
县公安局副局长、民警(含武警)副大队长——大尉、上尉;
公安派出所所长、民警(含武警)中队长——上尉、中尉;
公安派出所副所长、民警(含武警)副中队长——中尉、少尉;
组长、民警(含武警)小队长——少尉、准尉;
民警警士(六年以上警龄)、民警(含武警)副小队长(司务长)——上士、中士;
民警警士(三年以上警龄)、武警(消防警)班长——中士、下士;
民警警士、武警(消防警)副班长——下士、上等兵;(民警警士最低警衔为下士)
武警(消防警)警士——上等兵、列兵
自 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人民警察警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七条规定: 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
(二)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四)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五)警员:一级、二级。
第八条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一)部级正职:总警监;
(二)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五)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六)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七)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八)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九)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十)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第九条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大家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