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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关于亲子鉴定的规定_亲子鉴定的规定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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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8 10:20:47

亲子鉴定其实并不是你有钱就可以去做的,因为这涉及到了很多隐私方面的事情,如果对这方面不太懂的朋友可以去了解一下婚姻法,因为那里有一部分关于它的描述,那么你知道婚姻法关于亲子鉴定的规定吗?下面我们就带着这个疑问跟着我一起来看看问题的正确答案吧。

婚姻法关于亲子鉴定的规定

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中,对在亲子鉴定中亲子关系的推定也做出了明确规定,这在婚姻法修改中尚属首次。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三)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记者了解到,新的司法解释已经给案件带来了新变化。在深圳一起离婚案件中,孩子的生父到底是谁,夫妻双方就此争执了三年多。丈夫要求做亲子鉴定,妻子断然拒绝,此案在新法出台后,再次开庭时,法庭有了明确的司法解释标准,提高了案件审理的效率。

亲子鉴定解释的出台,一方面推动了法院的断案,但在另一方面公民在亲子鉴定权利使用的时候必须要有谨慎的态度,无论是确认或者否定的结论,一方面会涉及亲子关系是否存在,同时会影响到双方的婚姻关系,而孩子始终是最受影响的一方。据统计,这些年来亲子鉴定的情况大多是父母主动来做鉴定,约10%-15%是法院委托鉴定。随着社会观念的改变以及情感纠纷的增加,亲子鉴定的数目也越来越多,在当今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得做亲子鉴定越来越方便,但是带来方便并不能带来幸福。亲子鉴定能给我们带来事实真相,但是它不见得能给我们带来伦理道德所肯定的善和真,而最大的善就是保护未成年孩子的利益,最大的真就是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信任和尊重。

亲子鉴定达97%是否亲生

亲子鉴定的结果一般都是两个,排除亲生父亲关系和不排除亲生父亲关系,也就是说,用的是排除法,所以有时候是判断不出来是不是亲生的。如果是相似度大于99.99%,则可以肯定是亲生的,如果与三个或者三个以上的基因位点不相同,则排除亲生关系。假设你鉴定的是20个基因位点的,也就是有2个基因位点不相同,这个结果有可能是两个原因造成的:第一,遗传变异;第二,非亲生,你这个结果,的确结果只能是不排除亲生关系。

但是亲生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主要是鉴定机构怎么说,其实你可以再找一家来做个鉴定,找一个权威点的机构,哪怕还是一样的机构,再去鉴定一次,因为鉴定是随机位点的,所以结果可能不一样,但是也不排除还是一样的结果。因为会有遗传变异啊,即使是亲生父女,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

亲子鉴定举证规则是什么?

法律具体没有规定,但是非婚生子,孩子随男方落户,不论几岁,就一定需要做亲子鉴定。亲子鉴定是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而生育子女时,申报户口必不可少的证明之一

一、以下情况,需要在上户口前做亲子鉴定:

(1)无出生证。因种种原因,孩子有在有妇产科资质的医院出生,有在医院出生,因没有规范的出生证,上户口时就需要做亲子鉴定。或已有出生证,但出生证上父母的名字和身份证、户口本上名字不一致,需要亲子鉴定证明。

(2)因孩子被拐卖、遗失,后又通过各种途径找回,户口需要和亲生父母上到一起,而需要亲子鉴定报告书证明。

(3)未婚生育,现有法定证件无法证明孩子的亲生父母关系。或单亲家庭,孩子户口需从父亲一方转入到母亲一方,或需从母亲一方转到父亲一方,要做亲子鉴定。

(4)弃儿回家上户。孩子被抱养出去,又需领养回来,或因躲避计划生育,孩子户口上在他人名下需要转到亲生父母名下,需要做亲子鉴定。

(5)部门特殊规定,因某些部门在招工、招干时,因怕其他行业人员进入特殊行业,在招工招干时需要本行业父母和孩子做亲子关系证明。如郑州铁·系统招工就需要亲子鉴定证明。

(6)领养的孩子上户,需要证明孩子与养父母并非亲生关系。

二、上户亲子鉴定所需要的手续

上户亲子鉴定属于上户关系人自行举证过程,因而鉴定证明仅需鉴定当事人提供:

1、能够证明被鉴定人身份的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身份证明、出生证等。无以上证明者就需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街道办、公安派出所申请鉴定证明。

2、被鉴定人必须到司法鉴定中心采血参加鉴定,并完成身份验证工作。主要验证身份证明、留指纹、照相。

3、如因鉴定人确因不便,不方便到司法鉴定中心采样等,可联系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上门采样和验证身份。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因孩子被拐卖、遗失,后又通过各种途径找回,户口需要和亲生父母上到一起,而需要亲子鉴定报告书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带孩子去做亲子鉴定必须要爱人同意吗

亲子鉴定举证规则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离婚后,生得孩子,法律上强制能要求做亲子鉴定吗?

一、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法院在进行亲子鉴定时必须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强迫对方进行亲子鉴定。

目前我国涉及亲子鉴定的唯一法律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在1987年做出的《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根据该司法解释,原则上是允许法院用此项技术进行亲子关系的鉴定。但是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对要求做亲子关系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对待,慎重对待。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超过三周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做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二、人民法院对于亲子鉴定关系的确认,还必须要有相应证据进行印证。

根据上述批复规定,对亲子鉴定结论,仅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一定要与本案其他证据相印证,综合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

三、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做亲子鉴定,法院可结合现有证据材料,作出合理推定。

《民法》第1067条规定了四种情形的可以认定,其一是受胎期间生父与生母有同居之事实者;其二是由生父所作之文书可证明为其生父者;其三是生母为生父强奸或略诱成奸者;其四是生母因生父滥用权势成奸者。

当申请鉴定的申请人已经尽到法定的全部举证责任,且证据足以认定亲子关系,而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依据2003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推定申请人的亲子关系成立。

申请鉴定人仅凭一些来穴之风,捕风捉影地提出亲子鉴定,对方当事人不同意的,法院应当驳回其申请。

亲子鉴定可以作为关系证明吗

并不强制。

亲子鉴定需要双方同意是基于维护家庭伦理秩序以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精神出发而考虑的,这也是整个婚姻家庭法的核心精神。

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问题做出了亲子鉴定新的规定。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一句话概括,谁不配合亲子鉴定,就对谁不利。

亲子鉴定需要夫妻双方同意吗

亲子鉴定可以作为认定父母子女关系的有效证据,但不是唯一证据,具体的还是要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根据规定,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准许;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或者子女超过3周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亲子鉴定怎么启动?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进行亲子鉴定时必须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进行亲子鉴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之规定,申请人必须承担举证责任。

亲子鉴定的启动应当考虑子女的意见,即使符合启动亲子鉴定的条件,如果可能影响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也不应当进行。以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至上,因为无论鉴定结果如何,对子女均是一种伤害。因此,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亲子鉴定问题一般持谨慎态度,从严掌握原则来处理。因为亲子鉴定的随意化必然带来家庭关系的不稳定,也不利于未成年子女今后的生活和成长,从而引发诸多社会问题和矛盾。

亲子鉴定的法律效力:

(一)具有法律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的亲子鉴定结果有效。夫妻双方私下去做亲子鉴定是允许的,法律承认具有亲子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但如果是单方面鉴定,作为证据提到法庭后很容易被对方提出质疑并推翻。

(二)夫妻双方自愿、合格资质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可以作为认定亲子关系的辅助证据

当事人起诉请求确认父子关系的,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合理的证据链条证明双方存在血缘关系,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拒不配合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一方的主张成立。

在确认非婚生子女案件中,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被告(男方)如果否认原告证明的结论,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若其不能证明自己不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其进行亲子鉴定。如果被告拒绝作亲子鉴定的,法庭可以根据查证属实并排除第三人为非婚生子女生父的证据,推定原告的诉讼请求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亲子关系异议之诉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法律主观: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不断增长,人们思想的不断开放,很多人对性不那么保守,性生活也开始变得混乱起来,从而出现了孩子出生后不知道孩子的夫亲是谁的现象。 在现实生活中,需要亲子鉴定的往往是非婚或婚外生子,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主张另一方承担抚养义务,另一方极力拒绝而发生。也有因为抚养了很长时间,孩子的长相致使夫妻怀疑在生产中被掉包而引起亲子鉴定。 那么,进行亲子鉴定需要父亲双方到场吗?到目前为止,没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亲子鉴定不一定夫妻双方都要到场,在当前情况下,父亲可以带孩子到司法鉴定中心做父子(女)亲子鉴定,证明孩子和自己有没有血缘关系。母亲也可以带孩子到司法鉴定中心做母子(女)亲子鉴定,证明孩子和自己有没有血缘关系,进一步证明有没有在医院生孩子抱错的情况。凡只做父子(女)或母子(女)鉴定的情况,我们称单亲亲子鉴定,现代的科学技术条件,除了基因突变情况外(占1.4%),完全可以获得准确的鉴定结果。当然,亲子鉴定父母双方均到场(双亲鉴定)是最好的。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民事诉讼证据 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 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 无正当理由 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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