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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行政级别的划分?_中国行政区划

栏目:数码科技

作者:B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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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8 10:21:10

中国行政区划分为省、县、乡三级,详细实行如下原则:

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3、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扩展资料

全国行政区划:

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34个(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二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334个(294个地级市、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

三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2851个(970个市辖区、375个县级市、1335个县、117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个特区、1个林区)

四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39888个(2个区公所、21116个镇、9392个乡、152个苏木、984个民族乡、1个民族苏木、8241个街道)

百度百科-中国行政区划

中国行政划分

中国行政区划分为三级。一级省级行政区: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二级地级行政区:分为地级市、(地区行政公署管辖区域)、自治州、(盟行政公署管辖区域)、直辖市(仅台湾地区设置),三级县级行政区:分为市辖区、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林区、特区、(特别行政区非政权性区)。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而分级划分的区域。行政区划亦称行政区域。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行政区划的具体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行政区划相关的管理工作。

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而分级划分的区域。因此,行政区划亦称行政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划由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省级行政区: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合计34个省级行政区。

地级行政区:293个地级市、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合计333个地级区划。

县级行政区:977个市辖区、1303个县、393个县级市、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个特区、1个林区,合计2844个。

乡级行政区:8562个街道、20988个镇、8102个乡、966个民族乡、153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2个县辖区,合计38774个

我国行政管理的主要特点:

1、一切行政活动都是直接或间接与国家权力相联系,以国家权力为基础的。

2、行政管理是根据国家法律推行政务的组织活动。在执行中又能动地参与和影响国家立法和政治决策,制定政策是行政管理的一种重要活动方式。

3、行政管理既管理社会的公共事务,又执行阶级统治的政治职能。

4、行政管理要讲究管理的效能和效率。它通过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监督和改革等方式,最优地实现预定的国家任务,并达到应有的社会效果。

5、行政管理是人类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的一个特定领域,有它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中国的行政区划分为哪几个大区?

中国的行政区域分为四级,分别是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和乡级行政区。中国行政区划,自古至今历代多有变更。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而分级划分的区域。因此,行政区划亦称行政区域。

至2016年02月,全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其中: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334(不含港澳台)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293个地级市、8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2853(不含港澳台)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872个市辖区、368个县级市、1442个县、117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个特区、1个林区),40497(不含港澳台)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2个区公所、7566个街道、20117个镇、11626个乡、1034个民族乡、151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

662238(不含港澳台)个村级行政单位。

: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而分级划分的区域。因此,行政区划亦称行政区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中国行政区划分为哪几个大区?

中 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 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23个省分别是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 湾省。

4个直辖市是北 京市、天津市、上 海市、重庆市;

5个自 治区是内蒙古自 治区、广西壮族自 治区、西 藏自 治区、宁夏回 族自 治区、新 疆维 吾 尔自 治区;

2个特别行政区是香 港特别行政区、澳 门特别行政区。

中国的行政区域分为几级

中国行政区划分为七大区: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

华东(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安徽、福建、山东)

中南(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西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西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港澳台(香港、澳门、台湾)

扩展资料

截止2019年8月,全国共有(省以下行政区划单位统计不包括港澳台):

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34个(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二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333个(293个地级市、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49个旗、3个自治旗、1个特区、1个林区)

四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39945个(8393个街道、21297个镇、9120个乡、981个民族乡、153个苏木、1个区公所)

百度百科-中国行政区

全国行政区划序列

中国的行政区域分为四级,分别是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和乡级行政区。

1、省级行政区

省级行政区是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区域,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4种。

(1)省

中国国家地方一级行政区域,始于元朝,已有六、七百年的历史。

(2)自治区

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建立的相当于省的行政区域。新中国成立后共建立了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3)直辖市

即中央直辖市,由国务院直接管辖。是人口比较集中,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特别重要地位的大城市。至1997年3月设立重庆直辖市为止,中国共设有4个中央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4)特别行政区

为“一国两制”的实施,宪法第三十一条专门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可以设立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属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至1999年12月澳门回归为止,中国共设立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2、地级行政区

地级行政区是介于省级和县级之间的一级地方行政区域,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和盟。

(1)地级市

作为一级政权组织是中国人口比较集中,政治、经济、文化地位比较重要的城市。地级市下分市辖区、县、自治县、县级市。

(2)地区

省、自治区的派出机构,管理几个县、自治县和市,不是一级地方政权。地区,1975年以前称专区,设专员公署。始设于国民党政府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沿用。后称地区,设行政公署。

(3)自治州

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建立的介于省级和县级之间的一级行政区域,设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一级政权机构。自治州下分县、自治县、市。

(4)盟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地级行政区域。原是蒙古族旗的会盟组织,设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一级政权机构。盟包括几个县、旗、市。

3、县级行政区

县级行政区是中国地方二级行政区域,是地方政权的基础。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等。

(1)市辖区

市的下一级行政区划,设立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政府,为城市的基层政权组织,相当于县。区下设街道办事处,作为区的派出机关。

(2)县级市

中国行政区划之一。在中国,行政级别和市辖区、县、自治县等县级行政区平级,一般由地级行政区代管。

(3)县

作为中国基础行政区域,始于春秋时代。秦统一六国后确立了郡县制,已有两千多年历史。县下辖乡、镇。

(4)自治县

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县级行政区域。

(5)旗·自治旗

旗是中国相当于县一级的少数民族(主要是蒙古族)聚居的行政区域。旗原是蒙古族等少数民族的民族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沿用。自治旗是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内另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区域自治的相当于自治县的行政区域。

(6)特区

工矿企业特别集中的县一级行政区划。

(7)林区

县一级行政区划。

4、乡级行政区

乡级行政区是地方三级行政单位。包括镇和乡,1960年以前还曾设区。

(1)镇

县、自治县管辖的基层行政区域。

1955年国家颁布关于划分城镇标准的规定,设置镇的主要条件是县及县级以上政权所在地,其常住人口在2000人以上,其中非农业居民占50%以上。

1984年制定了新的建镇标准,放宽了条件,工商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可以设镇,并实行了镇管村的体制。

(2)乡(民族乡)

乡是中国农村的基层行政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设乡人民政府,受县人民政府领导。

1958年农村人民公社化后,乡政权一度由人民公社行使,乡制撤销。

1982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规定恢复乡建制,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乡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1983年开始建乡。民族乡是少数民族聚居的乡一级行政区域。

扩展资料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

下列行政区划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省、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

(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

(四)凡涉及海岸线、海岛、边疆要地、重要资源地区及特殊情况地区的隶属关系或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中国的行政区划实行如下:

一级省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二级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

三级县级行政区: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

四级乡级行政区:包括街道、镇、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

扩展资料

截止2019年8月,省级行政区划分的结果如下:

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东北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华东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台湾省;

华中地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华南地区: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西南地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西北地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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